成长,请带上这本书40位名家携手带你品读佳作(成长)

2024-04-23 16:15:37 阅读 : 0 次



原标题:成长,请带上这本书:40位名家携手带你品读佳作



书名:成长,请带上这本书

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内容简介:

阅读是一盏灯,为你照亮前行的路。近日,为青少年读者倾心策划的青春励志图书《成长,请带上这本书》由人民日报出版社盛情推出。

《成长,请带上这本书》系30多位名人作者专门写给青少年读者的谈课外阅读的美文集。名人名家,言辞谆谆。那一个个美丽的、少年人的读书故事,让你对阅读带来的愉悦和感动心生饕餮;那一次次对青葱岁月的依依回望,会让你更加热爱青春、珍惜时光。作家们学生时代对经典著作的读后所感、阅后所味,也会成为你人生中无价的营养。

40篇阅读心语,40种阅读人生。《成长,请带上这本书》作者有:文坛名家张炜、迟子建、张抗抗、池莉、毕淑敏、曹文轩、叶兆言等,青年偶像白岩松、潘石屹等,畅销书作家周国平、王海鸰、梁鸿、虹影等,美文作家洪烛、乔叶、林夕、张丽钧等。他们为经典代言,为青春放歌,自叙少小时读书事,自述经典阅读对青春成长的神奇力量。

若青春是一场漫长的旅行,愿《成长,请带上这本书》能成为你青春的伙伴;青春年少正好,带着经典上路,真正的阳光便会住在你心里。

书摘正文:

part 1 那一场年少时的书事

一个个美丽的读书故事

芬芳你的少年时

阅读带来的那份愉悦和感动

让你心生饕餮

意外相遇

意外相遇

王海鸰

我背着很沉的挎包,和小陆从大史家村穿过田间小路往回走,太阳落了,月亮还只是一小片苍白,四周围的青黛越来越浓。深一脚浅一脚走出田间,一只拴路边树上的小羊咩咩叫着当头把我们拦住,我摸摸它,绕开继续走。那时我还太年轻,只知“路不拾遗”,不知替小羊想:把它自己留在这里,它是不是害怕?

大史家离我们住的村十多里路。作为解放军农业学大寨工作队的一员,我在山东蓬莱徐家集公社孟家大队支农,住学校老师宿舍,从老师那儿听说的大史家。大史家是个小村子,但村里有图书馆,书很多,什么书都有。小陆是部队医院护士、我在支农工作队的伙伴,性情随和,愿陪我去大史家探险。所谓“险”是这样的:那小村子真有图书馆吗?有,书真的多吗?多,会不会像时下流行的读物一样内容单调千篇一律?书很多很好,人家肯不肯借我?

我们动身去大史家。翻山坡穿农田一路问一路走,总算找着了。进村后打听,还真有图书馆,寻到时已是下午。那是间平房,白灰墙,泥巴地,漆色斑驳的窗棂子,跟当时所能见到的农舍差不多。只不过开间大,有四五十平,像是几间房子打通的。一位梳短发的中年妇女坐门边桌前,身后是一排排摆着书的书架。我上前说明身份来意,那时没有身份证工作证,我能让人相信的只有我的诚恳。妇女放我们进去。进去后我暗暗吃惊,里头的书按当时标准,很多属于该被封存或销毁的“封资修”。我不动声色静静选书,生怕有不当反应会给这里带来伤害。我借了艾思奇《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唐诗,闻一多诗集,哥白尼《日心说》,伏尼契小说《牛虻》……装了满满一挎包,妇女拿去登记好书名,示意我们可以走了。我替她不放心,再三说我一定会回来还书,她再三点头。当晚我记日记:“书很多,古今中外政治理论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村里有个女子,早年间去了青岛,一生未婚无后,死前留下遗嘱,把所有积蓄在家乡办个图书馆。经过十多年时间,书慢慢积下,‘破四旧’时都没有人动,不知是因为大史家地方偏僻,还是有人保护。”这事至今是谜,当时没顾上问,现在无处可问。

借来的书塞满一整个抽屉,想想都觉踏实。白天照常下地干活,收工后吃完饭洗漱完把明亮的煤油灯拿到桌上,一身轻松干干净净心满意足坐下,开始每日的精神盛宴。我看得很慢,要做摘抄。有些短而精妙的文章,逐字抄录,比如马克·吐温小说《生死牌》。依当时想法,这些书一旦看完、归还,便是永别。

我上学少,初一不久“文革”开始,十六岁当兵去了长岛。部队生活紧张劳累,劳累的只是身体,没有书读,实在空虚无聊,背《学习辞典》《毛主席诗词》,学《电工学》,啃偶尔到手的高等微积分……精神发育如同肉体发育需要营养,没有书读让精神发育期的我大脑、心灵异常饥渴。1971年大学招收工农兵学员,我向领导要求上学,被批评不安心本职工作;再要求,便是名利思想严重。心中很清楚自己的失态,可就是控制不住。事后做检讨,检讨的同时也有分辩:我上学不为名利只想读书,读书便是读书的目的。说这话时我是诚实的,那时期我的人生理想是当图书管理员。

一天,领导通知我下乡支农,为期八个月,我习惯性服从——服从命令乃军人天职——没有丝毫预感,此去竟能与向往已久、不敢再想了的奢求意外相遇。八个月里,我在驻地和大史家图书馆之间往返,有时和小陆一起,更多的是自己,一挎包一挎包书背回去,一个字一个字吃进去,饥渴的大脑和心灵如旱地逢雨滋滋汲取。眼前打开了看世界看人生的另一扇窗户,心中模糊感到了一条有涉足可能的路。下决心试着写作,四年后在《解放军文艺》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从此一发便没再收。

“文革”结束得以接触更多中外作家的作品——那时我的阅读范围已偏向文学——喜欢上茨威格。茨威格,奥地利作家,犹太人,希特勒上台后离开祖国流亡,194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自杀。百度的茨威格词条作者这样说:“他思想深邃而不流于晦涩,文字平易而不流于肤浅,情节动人而无斧凿的痕迹。”茨威格的中文译者沉樱这样说:“茨威格在艺术上的重要特点是重视结构。他不但重视一篇作品的结构,就是一本文集结构也不忽略。……在当今这个不求连贯七拼八凑便出文集的时代中,这是非常稀有例外的事。”而于我,喜欢茨威格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他的文字。人说读书如同恋爱,须在对的时候遇到对的人,时逢我刚发表几个短篇,却生出进行不下去了的穷尽感,常常满脑子奇思妙想宏大深刻落笔后苍白绵软词不达意,笔力严重不足。读到的第一本茨威格是中短篇小说集《同情的罪》,读几页就被文字吸引。读完一遍,读完再读,以至书页都翻毛了。好书须反复读,把自己沉进去浸泡,这是我作为读者的体会。能反复读的才是好书,这是我成为作者后对自己的期许。三十多年过去,从海岛调到北京搬家数次,那本《同情的罪》一直在书柜里,作家、翻译家沉樱的译本,山东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数年前去山东蓬莱参加战友聚会再见小陆,小陆已成老陆,性情依然随和。我跟她聊起下乡支农的日子,聊大史家图书馆,聊田间小路、暮色中小羊、一挎包一挎包的书……那段日子她当然记得,只是在说到小羊、梳短发的中年妇女、借了些什么书等细节时,眼睛里会露出茫然。而她说到的有些据说是我们共同经历过的事时,我也茫然。可见记忆有选择性。不同的人对于共同经历会有着不同记忆。和大史家图书馆的相遇,属于我的记忆。

平凡世界的叮咛

平凡世界的叮咛

潘石屹

我们的世界是平凡的所在,有平淡无奇、几乎不引人注意的空气、水和阳光;我们的世界也是精彩的时空,有不可或缺的稀松平常,有温暖的情感,有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强韧纽带。这也是我爱读路遥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的最大原因。



我觉得里面的孙少安和孙少平身上都有我的影子。

我生活在甘肃农村,父母是“犯了错误”被下放到这里的,家里特别穷。在我的记忆里,村里有二十七户人家,我们家是最穷的。

之所以最穷,除了孩子多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父母非得让每一个孩子都上学。这恐怕是父母对我的最大的影响,也是我爱读书的原因之一。

我们家有七个小孩,不得已,两个妹妹都送了人。大妹妹被送出去时,父母对收养方的要求是只要有粮食吃就行。但送出去后的两年里,母亲总反复地讲“夜里我梦见你妹妹”的话,实在没办法,我把妹妹又背回来了。那时我也是一个小孩子。

然而,刚背回大妹妹,我的小妹妹又出生了,只得又将她送人。这次母亲的要求是只要那家有只奶羊就行,因为生了我小妹后,我母亲没有奶水让她吃。

我有一个和孙少平一样贫穷的家庭,不同的是,我家的人口更多。或许正因如此吧,一有缘读《平凡的世界》,我便爱上了它。

在生活、工作、学习中,一遇到困难我就读《平凡的世界》,就想到孙少安、孙少平的故事。这本书我读了七遍,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收获。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刻画的是孙少平上学时的感受:“但是对孙少平来说,这些也许都还能忍受。他现在感到最痛苦的是由于贫困而给自尊心所带来的伤害。他已经十七岁了,胸腔里跳动着一颗敏感而羞怯的心。他渴望穿一身体面的衣裳站在女同学的面前;他愿自己每天排在买饭的队伍里,也能和别人一样领一份乙菜,并且每顿饭能搭配一个白馍或者黄馍。这不仅是为了嘴馋,而是为了活得尊严。”

孙少平的心态颇像我当时的心态,只是我没有他那么强烈而已。

从穿戴上说,上学时,我大冬天光着膀子穿棉袄,棉袄里没有内衣,穿着穿着,袄袖会越来越短,袄会越来越薄,因为里面的棉花都“跑”掉了。

我们学校的菜有甲乙两等,我当然只能吃乙等,和孙少平一样,想吃到好菜的愿望同样鼓噪在我的心里。

孙少平是幸运的,因为他的周围有一个像郝红梅那样和他同样贫穷的女同学,让他在为极度的贫穷而自卑的同时少了些许孤独;我比孙少平幸运,因为我得到了一位女同学实实在在的照顾。

让我难以忘记的是这样一件事:

我们班的一名女生见我总吃乙等菜,就给了我几张菜票。她不是经济十分宽裕的人家,从她的穿着上能看得出,她是用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菜票来接济我的。她的举动让我又温暖又惭愧,我记得当时我告诉自己:“你怎么能要别人的东西呢?”

三部《平凡的世界》中,我最喜欢的是上部,从中我读到了一种美,一种苦难的美,一种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迸发出的美。这种美深深地吸引了我。

后来,有了孩子后,我经常给孩子讲,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村子里放牛。为了让孩子更深切地体会到父辈的不易,在他暑假时我把他带回了甘肃农村,那个我长大的地方,让他也体会一下放牛的滋味,体会一下我和孙少平不约而同体验过的世界。但让我没料到的是,他竟然说,放牛太好玩了!比学校好多了!我感叹生活的沧桑和日新月异的同时,还有种让人哭笑不得之感。

孙少平爱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巧的是,我也非常喜欢看,为保尔的精神所激励,也为保尔的命运而或喜或悲;为冬妮娅没有嫁给保尔而惋惜,更为她嫁给一位工程师而扼腕。甚至,我因为冬妮娅嫁的工程师戴着裘皮帽子而厌恶起所有戴裘皮帽的人。

《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的结尾是这样一段话:“孙少安站在小土坡上,用手飞快地卷起了一支旱烟卷。他抽着烟,久久望着欢腾的村庄和隆冬中的山野——再过半月就是惊蛰;那时一声响雷,大地就要解冻啦!”每读到这一段话,我就不由得想起自己十一二岁时在村里干活的情景。站在山上放牛时,我总是长久地盯着远远的那个隧道,每当听到火车的汽笛自远而近又自近而远地响起,我就告诉自己,你一定不能一辈子待在这个小山村里,你一定要走出去!只要坐上火车,你就可以到宝鸡,到河南,到北京,到一个美丽而广阔的世界里去!

给我的理想插上翅膀的是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不安于现状、决心改变自己贫困命运的理想和努力,另一方面还得益于父母对我的教育与影响。很小时,家里虽然穷,但父母还让我们读书,生活的细节上也从严要求,比如每天要求我们刷牙,而刷牙在当时的农村是一件新鲜的事情,我那时虽然抵触,但还是照父母的要求做了。现在想起来,父母逼我刷牙,带给我的影响绝不仅仅是生活上讲究卫生那么简单,完全可以上升到精神层面上。



十年动乱之后,国家走上了正轨,爸爸得到了平反,恢复了工作,我们全家由农村户口恢复了城市户口,并搬到了城里。

我也得以上高中,上大学。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了中石油。

由于对机关单调工作的不适应,对体制束缚的不甘心,当然还有受书中主人公影响等因素,一年多以后,我辞了职。

《平凡的世界》里孙氏兄弟不安分、决心走出去改变自己命运的行为再次成为激励我的导师。

我到了深圳,进了一家咨询公司,工作呢,是跟在公司领导后面,为客户写可行性报告、测量土地、打井等。

然而,从下海那天起,我就在为创业做着准备。

从咨询公司出来,我到了海南,进入了一个砖厂,后来当了这个砖厂的厂长。孙少安开过一个小规模的砖厂,没想到我们的命运竟如此相似。

砖厂的生活非常寂寞,连厂里的发电机被贼偷去后又被我连夜带着几名工人追回来、连有人恶作剧时把砖头扔到我住的工厂的泵房里也都成了难忘而美好的记忆。

1990年春节,因为没有路费,我不能回到故乡天水,而和另一名家在南京的工人被困在了砖厂。在我的心里,等于被困在了春节之外,困在了融融的亲情之外。

这年除夕,我跟附近招待所的女服务员说好了,要在她那儿看春节晚会。但到了九点多,她把我赶了出去,理由是她要休息。

从春晚的热闹喜庆回到泵房的冰冷,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孤独的滋味。孤独是有重量的,能把人压瘪。后来的初一、初二、初三,听着隐隐约约的爆竹声,我细味着孤独。忽然,我看到了一个人从砖厂前的路上走过,完全陌生的背影,竟那样的亲切,背影并未与我说半句话,甚至并不知我的存在,但我心里仍掠起一股莫名温暖,觉得自己还未被世界抛弃。如果说以后我无论到任何地方都不再感到孤独的话,除了各种条件都有了根本的变化之外,那个春节对我的历练功不可没。

幸亏有书,书填充了我所有的时空,给我寂寞的生活增添了亮色,加上对以往读过的书——比如《平凡的世界》——的回味,想起孙少平坎坷的命运和不甘人后的果决,也让我一度打盹的理想再次苏醒。



阅读、回味《平凡的世界》之余,我还接触到了一些书,比如《山坳上的中国》、“走向未来”丛书等,尤其是后者,我看过其中的《没有极限的增长》《增长的极限》《经济控制论》《geb——

一条永恒的金带》等,我面前的世界倏然多彩了起来。尤其是金观涛所著的《在历史的表象背后》,给我耳目一新之感。

纵观书对我的启蒙,共有三个启蒙阶段:

第一阶段是小学课本;第二阶段是《平凡的世界》、“走向未来”丛书等;第三阶段是佛经、《易经》、《道德经》等。

时至今日,我之所以认为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连在一起的,就是因为受到书的影响,使我的世界观发生了质的改变。所谓“连在一起”,不仅是指人与人的手拉在一起,更指人的精神世界成为一体。我之所以多年坚持在中小学进行美德教育,倡议孩子们会使用手纸,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就缘于此,这同我在哈佛设立“中国助学金”的心态是一脉相承的。其起源极可能是父母逼我养成刷牙的习惯,或是《平凡的世界》的某一章节。是书在“诱引”着我,是书香在呼唤着我,让我做了这些。我这样告诉自己,别人的痛苦就是你的痛苦,别人的不便就是你的不便,这样你的心才会更宽。这也正是书告诉我的。

读了书,有了冲动,也写。

《我的价值观》是我的第五本书。张绍刚说,他觉得从书的角度看,我的书有些简单,我告诉他,我是个简单的人,不复杂。然后他问我,书塑造了你什么价值观?我告诉他,诚实。除了诚实,别的都是侈谈。诚实这种价值观跟职业没关系,它是对每个人的要求。soho中国在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要求的时候,都会告诉他们,第一,不能跟客户说一句假话;第二,不能说其他公司一句坏话。其出发点就是诚实。

通过读书和工作,我体验到,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当你觉得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要把自己的身段放低些,再放低些,告诉自己,自己的各项能力都不如别人,能得到这个待遇就不错了。这时,或许周围的人都会来 助你。这种力量是会看到或感觉到的。同时,我还要告诉年轻人,要想做出成绩,一定要看清时代。我们这个时代是谁也离不开谁的时代。这个世界是平凡的世界,又是无限精彩的世界。这是《平凡的世界》告诉我的,也是我读过的许许多多书告诉我的,更是这个社会告诉我的。毕竟,社会是一部更丰富、更精彩的大书。

《约翰·克利斯朵夫》: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

《约翰·克利斯朵夫》: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

金兆钧

我很小父亲就因病而不能工作了,养病之余他就教我认字。记得是刚刚公布第一批简体字,每个星期他会从姑父家拿回看过的报纸,阅读之后就把比小指甲盖大点的字剪下来,贴在一本边缘贴有a、b、c、d……x、y、z标记的大账簿上,日子久了,就成了一本简单的字典。我学会了拼音认字,也就开始了读书的日子。

父亲曾开过一段书店,所以家里书很多。当然是先看小人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还有很多当时的“革命”小人书自然都看过。懂也说不上懂,但是确实是一大欢乐,后来和小朋友一起去书摊上看,我们每人花二分钱各租一本轮流看,等于一下看五本。租书的大爷也无可奈何。

“文革”来了,母亲吓坏了。家中的书先是交,后是烧,再往后发现可以卖钱,于是我和小哥哥拉着小车足足卖了好几天,家里终于除了哥哥姐姐们的老课本没得可读了。然而一个街坊家里出身好,不怕有红卫兵来抄家,反而留了不少书。我记得恰在那时第一次在街坊家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时还小,但已经为保尔·柯察金和冬妮娅的爱情悲剧唏嘘不已,然而也很羡慕和崇拜保尔·柯察金那种自我磨炼的精神。

出身不好,身体又弱,打架闹事的生涯与我无关,音乐和读书就是我少年时的最大安慰和寄托。还感谢一位同院老街坊,他是前清的遗老遗少,国文底子很深,很早退了休,乐趣就是看书,看我喜欢读,就把他每星期在东四七条图书馆借的书给我看。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正好是我那时看书情况的写照。当然很多深的书看不懂,但记得《十万个为什么》是通读了的,给我打了个杂学旁收的底子。还有不少中国现代文学的书、童话书、民间故事集,特别是当时中国很流行的苏联小说更是看得入迷,如《短剑》《绿锁链》《盖达尔和他的伙伴们》《卓娅和舒拉的故事》《普通一兵》等等。好在山不转水转,不少旧书到了1971年以后又开始悄悄流传,那时跟着爱看书的二哥蹭书看,也居然看了不少西欧或美国的古典名著。

说起给我人生影响较大的书很多,现在回头想想,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开始,第二本影响大的书是初中看的《牛虻》,由于中学时代过得糟心,很自我认同亚瑟的心路历程。第三本是插队时看的《红与黑》,当然也是因为处境使然,非常认同于连·索黑尔的奋斗悲剧。但如果说有一本我至今几乎每年还要看一遍的书,则是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

也许是因为我从小喜爱音乐,也有几分天分,从而音乐一直伴随了我的成长;也许是因为我没有克利斯朵夫那么强壮的身体,却有着和他类似的敏感;也许是因为到了十七岁,我自认为已经经历了太多,刚好赶上青春的骚动期。初读《约翰·克利斯朵夫》,我曾激动得不能自已,完完全全把自己认同于主人公——虽然,看到第四卷的时候有点懵懂,那是因为我还不可能得到主人公中年以后的体悟。

至今,历历在目的还是那几段话:“啊,甜蜜的回忆,亲切的形象,好似和谐的音乐,会终身在心头缭绕!……至于异日的征程,虽有名城大海,虽有梦中风景,虽有爱人倩影,其刻骨铭心的程度,决比不上这些儿时的散步,或是他每天把小嘴贴在窗上嘘满了水汽所看到的园林一角……”

“其实他是宗教情绪太浓了,用不着去多想上帝。他就生活在上帝身上,无须再信上帝。信仰只是为软弱的人,萎靡的人,贫血的人的!他们向往于上帝,有如植物的向往于太阳。唯有垂死的人才留恋生命。凡是自己心中有着太阳有着生命的,干吗还要到身外去找呢?”

还有他人生路上最重要的指路人高脱弗烈特的话:“你得对着这新来的日子抱着虔敬的心。别想什么一年十年以后的事。你得想到今天。把你的理论统统丢开。所有的理论,哪怕是关于道德的,都是不好的,愚蠢的,对人有害的。别用暴力去挤逼人生。先过了今天再说。对每一天都得抱着虔诚的态度。得爱它,尊敬它,尤其不能侮辱它,妨害它的发荣滋长,便是像今天这样灰暗愁闷的日子,你也得爱。你不用焦心。你先看着。现在是冬天,一切都睡着。将来大地会醒过来的。你只要跟大地一样,像它那样的有耐性就是了。你得虔诚,你得等待。如果你是好的,一切都会顺当的。如果你不行,如果你是弱者,如果你不成功,你还是应当快乐。因为那表示你不能再进一步。干吗你要抱更多的希望呢?干吗为了你做不到的事悲伤呢?一个人应当做他能做的事。……竭尽所能。”

《约翰·克利斯朵夫》写了一个人的成长史和心灵史,从童年直到老年。十七岁时的初读,我认同的是所有童年的回忆和少年的纠结,成长期的痛苦和烦恼,挣扎破茧的苦涩和战栗。因此,我已不记得当年多少次看这部书,最开始关心着成长的故事,随后便是主人公的内心路程。无数次把自己的生活和主人公做比较,羡慕他命中的朋友,想象着自己的葛拉齐亚,痛悟到自己不可能有主人公那般的音乐天赋和鲁莽精神……这就是我青春期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这段时期一直持续到大学时代。

恐怕是因为我太喜爱这本书,到了恢复高考,作为第一批高考生进入大学,插队时学会的世故又忘掉一旁,依然浪漫而笨拙地跌宕人生,依然碰得头破血流,时时的亢奋和深深的抑郁中,《约翰·克利斯朵夫》仍然伴随我前行。再读的时候更细致一些,也更深一些,也学会了看看作者怎么利用主人公进行他毫不留情的文化批判。或许是我不自觉地流露出了对克利斯朵夫的崇拜,我的一些女同学给我背后起的外号居然就是“朵夫”。这或许跟我一直从事校园音乐活动有关,更或许我当时的表现也接近常常不合时宜、莽撞自矜的主人公吧!

年过三十,成家立业,读《约翰·克利斯朵夫》的频率低了些,但过些日子还是会重新看一遍。特别是2013年,面对着文化界的大喧嚣,我重读此书,尤其是读到第三卷和第四卷中作者借用克利斯朵夫和奥利维对当时文化大发议论的部分,极强烈地想不断地引用其中的片段发到微博上,唯一的理由是:我们的混乱和当年一样,我们今天太少有独立思考的声音!

最后对《约翰·克利斯朵夫》一书的注意力转向了对生活和生命的领悟,克利斯朵夫跌跌撞撞的一生走向了某种成功和失败。最有味道的是书中描写他晚年归乡,城里到处在演奏他的音乐,但演奏得面目全非。此时的他领悟了:让后人按照他们的理解和方式进行下去吧,而他自己已经接近了人生的终点。他与克拉齐亚梅克夫人与柴可夫斯基式的精神恋爱也走入了尾声,作者终于允许他解脱了,但又是一个伟大的解脱:

圣者克利斯朵夫渡过了河。他在逆流中走了整整一夜。现在他结实的身体像一块岩石一般矗立在水面上,左肩上扛着一个娇弱而沉重的孩子。圣者克利斯朵夫倚在一棵拔起的松树上,松树屈曲了,他的脊骨也屈曲了。那些看着他出发的人都说他渡不过的。他们长时间地嘲弄他,笑他。随后,黑夜来了。他们厌倦了。此刻克利斯朵夫已经走得那么远,再也听不见留在岸上的人的叫喊。在潮流澎湃中,他只听见孩子的平静的声音,——他用小手抓着巨人额上的一绺头发,嘴里老喊着:“走吧!”——他便走着,伛着背,眼睛向着前面,老望着黑洞洞的对岸,削壁慢慢地显出白色来了。

早祷的钟声突然响了,无数的钟声一下子都惊醒了。天又黎明!黑沉沉的危崖后面,看不见的太阳在金色的天空升起。快要倒下来的克利斯朵夫终于到了彼岸。于是他对孩子说:“咱们到了!唉,你多重啊!孩子,你究竟是谁呢?”

孩子回答说:“我是即将到来的日子。”

所以,我坚信:“当你见到克利斯朵夫的面容之日,是你将死而不死于恶死之日。”

看《围城》的那些年

看《围城》的那些年

徐则臣

那些年我看《围城》,蜷在一把旧藤椅里,像只猫。我整个少年时代的阅读,几乎都和这把藤椅有关,我不喜欢书桌那种僵硬的阅读姿势,曲折流畅的藤椅更适合我的懒散。藤椅是旧的,《围城》也是旧的,从念高一的一个朋友那里借来的,书皮上印着斑斓的水渍,中间破了一个洞,每一页的边子都在翻卷起毛。我小心地翻动,怕更多的毛起来,但是后来,那个高一的朋友说,算了,那书就送你了。他还有两本。这个收藏《围城》的爱好传染给了我,我一度拥有四本《围城》,也曾像他那样,把一本看旧了的《围城》慷慨地送了人。我天昏地暗地读这本书,头很少抬。开始读的时候,我上初一,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接触一本“纯文学”长篇小说。

之前我的阅读相当杂乱,什么都看,除了文学书籍。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叫文学,只看好看的、好玩的,和能找到的。后者对我更为重要。乡村的条件比较差,可看的书少得可怜。现在想来,在《围城》之前,除了课文,我完整地读完的一篇纯文学作品就是《小二黑结婚》。是从挂在梁头的我父亲的杂物里翻出来的,是他当年的课本。二诸葛,三仙姑,看得我咯咯地笑。觉得好玩。其他的就是祖父订阅的《中国老年》和《半月谈》。祖父平反之后,一直锲而不舍地订阅这两种杂志,他对我们国家是那么的热爱。这几年,祖父八十多岁了,我每次回家他老人家都要对我进行国情和政策教育,态度严肃、真诚。我读这些杂志只是找故事,现在还记得其中的一些文章,比如一个写侵华日军头目阿部规秀之死的,题目叫“名将之花凋谢在太行山上”。

然后是武侠小说。我从五年级开始看,看的第一部武侠小说是《金弓神掌日月刀》,作者忘了。那时候看书从不记作者,都忘了书是人写出来的这回事。邻居的一个男孩传给我的。他比我大,和我同班,因为个头高、年龄大而且有着丰富的武侠小说来源,有点瞧不起我。我成绩很好,但是除了他我找不到武侠小说,只好低头领受他的俯视。武侠小说真是好啊,我都看懵了,人怎么能成为这样呢?看《西游记》小画书,我也觉得奇妙,但知道孙悟空、猪八戒他们跟人是没关系的;但是武侠小说就不一样了,他们是人,不过是身上有刀,手中有剑,袖子里有飞镖,他们指哪打哪。那种日子过起来真像做梦。我一头扎进去,也是在那把旧藤椅里,一口气看到点灯,家里都吃完了饭我还蜷在里面,腿脚都麻了。看完了两脚落到地上,两眼开始迷离,觉得世界一下子变了,整天看着家里人的几张脸,吃相同的饭菜,都绝望了,恨不能提气抬腿钻进武侠小说里。其后又看了很多,《三侠剑》《胜英保镖》《青城十九侠》《边城刀声》,等等,拿到手就看。记住了胜英的师兄大头剑客夏侯商元的外号:震三山、挟五岳、赶浪无丝鬼见愁。

这其中还看过半本《艳阳天》。当时不知道书名,找到的时候就没有封皮,也不关心,拿过来就看,觉得也很好玩,然后就没了。这个半截子小说让我好长时间都不舒服,总惦记着下面的故事。后来不再耿耿于怀了,知道原来是浩然的《艳阳天》。

这些大部头的书一本一本地翻,就到了初一。那时候我住在镇上医院的职工宿舍里,同舍的一个念高一,他和后来借书给我的那个哥们同班。我曲线救国,二转手搞到了不少书。那时候觉得那哥们书可真多,而且都是名著。那可是名著。进了初一,我才知道名著的厉害,老师强调得那么严重,都让我胆战心惊,我什么名著都没看过。看过的都被视为垃圾,不入流。原来阅读是有等级的。所以我一心向上,想方设法积极进取。听舍友说他同学那里有名著,整天巴巴地跟着他,让他借。终于得手了,搞到了一本《围城》。正好学校放暑假了,我把《围城》带回到藤椅里,一个假期看了两遍。

看得结实、长久,都舍不得看了。有种高山仰止之感,名著呢,而且借书的朋友再三向我鼓吹小说有多么精妙,他当时把《围城》看作《圣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围城》对我来说也是《圣经》。所以我想我总得看出点什么,要不就太没水平了,要不我一定会看不起自己的。我窝在藤椅里,刚开始还记着要看出东西,看着看着就忘了,就只顾着笑了,笑得藤椅咯吱咯吱响。我从午饭过后就把藤椅搬到门前的树底下,一直看到黄昏,看到睁着眼也看不清字。一个小说竟然让人如此笑个不停,我翻来覆去地看,看一会儿就回头再看,走三步退两步。我小姑当时在外地工作,回到家见我如此用功,大为赞赏,发现我看的是《围城》,更加赞赏,跟我父母说,让我看书,别让我干活。她可能以为我会成为徐家的文曲星。

《围城》大概是我从武侠小说和其他乱七八糟的读物进入正经的文学的第一本书,它满足了我当时的两个需要:一个是阅读名著的虚荣;另一个是它继续延续了我在其他书中得到的阅读的乐趣。名著也可以很好玩。好玩是我那时候评价一本书的唯一标准。《围城》给我打开了一个通道,从通俗读物顺利地进入了文学。《围城》之后,我从朋友那里就只借名著了。即使外国的,也逐渐能深入进去,对那些拖得老长的洋名字也有了兴趣,接着看出了越来越多的东西。

初一的暑假我把《围城》看了两遍,其实不止。看完了就抄,好玩的句子和比喻全抄下来,规规矩矩地抄满了一个大本子。然后学《围城》的腔调说话,刻意地去找比喻。在以后的好多年里,我几乎每个假期都看一遍这本书,尽管已经很熟了,有的句子还是忍不住再抄下来。高中时,我向同学吹嘘,《围城》里所有的比喻我都会背。这是事实,那时候记忆力也好,何况看了这么多遍。钱钟书的比喻和说话方式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影响了我,刚写小说的那几年,小说里充斥着大量的钱式句。后来因为不太喜欢那种文字表达方式,才逐渐在小说里改变了面目。但《围城》的影响实在难以消除,差不多已经浸到骨子里了,一直到现在,熟悉的朋友都觉得我说话有时很刻薄,不厚道。我总是辩驳说,现在人是越来越不爱听真话了。说这话的时候,我总不免有几分得意,然后想起钱先生和《围城》,以及蜷在藤椅里的那些年。

阅读、写作与我的回忆

阅读、写作与我的回忆

翟永明

1962年我在贵州的一个小镇上开始了我的学生生活,196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为艰难的日子,1962年出生的人据说由于母亲营养不良都长得矮小瘦弱,或者由于医疗条件太差,大多数都是四环素牙齿。1962年我幸亏已长到七岁,虽然也常常为饥肠辘辘而哭闹,但总算是继承了父母的身高和体魄,七岁之前,我在幼儿园里度过了一段蒙昧的日子,只记得幼儿园建在一座半坡之上,晚上我睡在幼儿园里曾听到过山顶上的狼嚎。

我的父母那时正是革命队伍中的新生力量,他们的青春、激情都与革命有关,我那时正是一个革命队伍和革命家庭中多余的一员。论男,我头上已有了一个比我大一岁的哥哥,论女,更是早已有了花朵似的两个姐姐,虽然母亲几乎是因我而成了“英雄母亲”,但她和父亲的革命意志却没有因为这一群接踵而至的小儿女而稍减,他们无暇顾及我,在贵州,我像个影子似的长到了七岁。

七岁那一年,我经历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死亡洗礼,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我高高地站在幼儿园的土坡上,山脚下是我居住的家,一排人抬着黑色的灵柩从远处走来,我七岁的心里居然一下就有了不祥的预感。我从高高的山上一口气跑回了家,祖母躺在她的床上,唯一不同的是脸上平放着一张手帕,周围的人告诉我祖母回老家去了,那时的我尚不理解死亡的意义,我甚至没有哭泣,只是关心祖母以后是否还能带我去看戏。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到消失,消失的人和消失的事物。多年以后,我在长诗《称之为一切》中写了这一个场面,毕竟这是我幼年时代最重要的事,毕竟祖母是我童年时期代替母爱的人,也是我对七岁之前的所有记忆中唯一清楚的回忆。而在贵州生活的这段日子也是影响我写作的一段重要生活,在我后来的写作中,有大量题材涉及这一段时间。

两年后我回到了我的出生之地四川,我们搬进了一幢旧式的房子,据说那是国民党某要人从前的公馆。使我兴奋不已的是新家旁边就是西城区图书馆,小时候在我眼里,这几间堆满书籍的旧房子就代表了我所不知的世界。多年后我的朋友,诗人黎正光就职于这家图书馆,其时已更名为西城区文化馆。黎正光不时地把那儿作为诗歌的据点,举办各种朗诵会和诗歌活动。不过在那时,那几件古色古香的雕花瓦房仅仅是我的精神寄居地。

我阅读的第一本成人书是《红楼梦》,应该承认我第一次读它时完全没有能力理解,我囫囵吞枣似的吞下了它,又莫名其妙地喜欢它。第二次阅读《红楼梦》是在高中时,那时这本书已成为众所周知的“黄书”,我偷看此书时的情景与《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偷看《西厢记》几乎一样,有一天甚至被老师追得满校园跑,直至情急之中躲进女厕所才得以罢休。在那以后,《红楼梦》成了我这一生重复阅读得最多的一本书。从它开始,我又读了大量的古典书籍,当我偶然读到一本插图本的《唐诗三百首》时,我的激动差不多就此改变了我的一生。我至今能记得我读柳永《雨霖铃》中“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时的心情,于是在中学时代,我同时爱上了篮球和成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我开始写诗和填词,第一次填的词是《金缕曲》,自然是没有平仄之分的,虽然老师一再告诫我并非七言八句就可称为七律,但我仍然随心所欲地炮制了大量模仿古典诗词的劣作,同时我开始阅读外国文学。在一位父亲是成都人称之为“收荒匠”的同学手中,我连哄带骗地弄了一大堆她父亲当废纸收来的外国小说,其中大部分是雨果和巴尔扎克的作品,那段时间这两位法国作家成了我最崇敬的人。在同学中我们互相交换从各个渠道弄来的书,我完全被这些书迷住了,连上课也没了心思,常常把书放在抽屉里偷着看,最后又被同学贴了小字报,以至于班干部的职务也被取消了,于是“无官一身轻”,就公然地上课也把小说摆在桌上看,普希金和歌德的诗进入了我的视线后,彻底把我变成了一个浪漫主义信徒。我在姐姐的抽屉中找到一本《莎士比亚诗集》,一下被那些美妙的诗句吸引了,于是白天黑夜地抄写着这些使我内心激荡的句子。

我的两个姐姐这时都已变成了令人羡慕的女兵,有一两次我偷看了多愁善感的大姐用娟秀的字体写在笔记本上的那些仿莎士比亚的诗,羡慕之余,我也开始了新一轮的写作,我记得第一首自由体的诗是关于样板戏的朗诵诗。我对其他学科完全没有了兴趣,身兼物理课老师的班主任在发现我已无可救药之后,曾对我说过一句话:你现在如此偏科,将来把你分到物理研究所看你怎么办?不幸的是这句话竟成了我的终身谶语,我后来不但鬼使神差地读了几年理科,更在西南物理所备受压抑地工作了多年,至今未能摆脱。现在想到我那位具有女巫气质的班主任就像我生命中的如来菩萨,无论我怎样反抗,都从未跳出过她的手心。

无论怎样,1974年至1976年仍是我生命中最愉快的日子,每天放学回家的路对我而言是太短了,我总爱在路上手捧书籍边走边看,在这条我走过无数遍的路上,我几乎漫游了整个世界。从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到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中的约克郡,到马克·吐温的密西西比河,我在一个无休无止的理想空间中漫游,乐不思归,直到或者被路上的人和树撞醒,或者走进家门,落入凡尘。那时我的父母已开始关心我的成长,他们多么盼望我赶快找到组织,加入共青团,却始终没有发现这种关心已经太晚了,我的整个精神领域都已被西方浪漫主义思想占据,共青团的种种宣言与理论已不比简·爱的一句话更有力量:“在上帝面前,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夏洛蒂的这句话成了我多年的精神支柱,未来已在此时进入我的身体,从我那时还是一个自卑羞怯、郁郁寡欢的小姑娘到若干年后写作《女人》之时。

有一天在同学处我借了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在回家的路上边读边流泪,直到走进家门后蒙头大哭,把家人都吓了一跳。那是我第一次为别人的命运流泪,不久我就开始为自己的命运哭泣,我的生活和我的内心都面临了一次重大选择,但我那时还那么年轻,无力承担生活所给予我的重负,我像逃亡似的逃向农村,在成都附近的一个小乡村里插队落户了。

两年的插队生活被我当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世外桃源,我可以在那儿避开让我烦恼和头痛的许多事情,我独自一人住在一间潮湿的土坯墙垒成的保管室里,与几本残缺破烂的书籍做伴,在寂寥中写着那些仍然幼稚的作品,只是开始在诗作中加进了一些粉饰了的农家乐题材。

劳作和生活的艰苦并没有让我感到痛苦,我只是失望在农村难以找到新的书籍,有时我会跑几里路到县城的新华书店去租书,但那里往往只有几本革命题材的小说自始至终躺在书架上。一次从农村回到成都,正碰上西城图书馆清除旧书,我赶去看,结果发现小时候给我带来最大快乐的那些书全都躺在地上,被当废纸贱卖了。我掏出所有的钱,买了一大堆书回去,其中竟然有1957年的《星星》诗刊,我一起带回了农村。其时还有一本断成两半的《牛虻》已不知是借谁的,被我翻阅了不知多少遍。

两年后,终于没能读成我神往的中文系,却被一道仿佛是终身的符咒引导到我最讨厌的理科学院,终于我被分配至物理研究所,一个当时会有许多人羡慕的工作单位。当一个矮小的、从衣着到言行都充满革命气息的科长和蔼可亲地坐到了我的对面,并称与我的父母是老相识时,我心里明白一道符咒已经真正地套在了我的头上,就算我真是孙悟空转世,此刻也只能皈依如来。

我并没有像父母期待的那样兢兢业业地钻研我的专业——激光技术,有时想起来觉得很对不起他们,但我那时狂热地爱上了现代诗歌,没有任何东西能改变我的内心。

1980年至1982年我读了大量的书,写了不少失败之作,大部分是风花雪月的胡乱抒情:对童年的回忆和带点理想主义色彩的爱情诗,在一些地方杂志发表。我从朋友孟猛那儿读到了他译的一些埃利蒂斯的诗,“爱琴海的歌手”唱着热情和忧郁的歌——“紫丁香用火焰将落日浇淋!”进入了我的心中。有一段时间袁可嘉译的《疯狂的石榴树》成为当时最风靡一时的诗,一个省歌舞团的朋友邵影逢人便朗诵这首诗,他标准的普通话和夸张的表演,使之成为每次诗歌朗诵会的保留节目。

我开始在夜深人静时写作,为了不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1983年的冬天,我的内心没有下雪,也没有鞭炮声迎接春节,我只是在一个笔记本上不断地写着,在纸上扩展一个现实生活中我无法找到的更广阔和更超然的世界。[!-- pagebreak-cms-mdc --]

饥饿是种深刻的记忆

韩浩月

路遥是对我有很大影响的中文作家,他写过长篇巨著《平凡的世界》,也有一部被改编成电影后轰动全国的《人生》,但印象最深刻的却是他的中篇作品《在困难的日子里》,这可能是因为我和书中主人公的命运多少有点相似的缘故。

《在困难的日子里》的主人公名字叫马建强,在1961年那个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困难时期,他从乡下以全县第二名的好成绩,考进了县城的高中,这对父老乡亲来说是件轰动的事,但因为没钱没粮,马建强险些没能如愿进入学校。

在父亲托人捎来话,告诉马建强再也无法给他送来一粒粮食了之后,他被推到了一个绝境,从此之后他就只能依靠自己解决“口粮”问题了,城郊的那片田野成了他的“天堂”。人在饥饿的时候会被本能驱使,寻找一切可以吃的东西,路遥刻画了一个疯狂在田野里觅食的人物形象,“酸枣、野菜、草根,一切嚼起来不苦的东西统统往肚子里吞咽”。

《在困难的日子里》发表于1980年,我是在十多年之后才读到这篇小说的,也是因为这篇小说,喜欢上了路遥的其他作品,并把路遥当作我人生的精神导师之一。记得在阅读这篇小说的过程里,不止一次泪流满面,因为分明在马建强身上,读到了我自己的影子。

在我有童年记忆时,发生了一件大事,我的父亲去世了,因为疾病和饥饿。在小时候,奶奶无数次讲到家里挨饿时的情形,讲到村外的槐树皮都被剥了吃了,具体的吃法是,把槐树皮用石磨磨碎成粉,掺杂进一点少得可怜的玉米面、高粱面,蒸成好不容易才能捏成一个团团形状的窝头,就着白水吞下去。

我父亲有五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饿得没有办法,就带弟弟们去田野里偷吃的。青青的豌豆还没成熟,就被父亲偷着吃了,只能在地里吃,不能带回家,因为豌豆有生产队的人看着,被抓住了会挨一顿打,父亲和他的弟弟们,常吃得一嘴青色的碗豆汁。

父亲去世那年是1980年,那时候已经不用吃树皮、槐花和未成熟的豌豆之类的了,但地里的粮食还是不够吃。家里第一次烙小麦煎饼的时候,奶奶在灶前泣不成声,因为她想到我父亲这辈子,终于等到可以吃到小麦煎饼的时候,他却去世了。后来我和奶奶聊天,她总少不了要说一句:“可怜我的大儿子,临死前都没吃到小麦煎饼。”

1984年,我和马建强一样,从农村考到了乡里的中学。之后不久,我们家举家从偏远的乡村迁往县城,因为我暂时不能转学去县城,只能一个人被留下求学,同时被留下的,是一大包煎饼和一小袋大约只有三四公斤重的小麦。

对于刚进入高中的马建强,路遥这样写道:“尽管目前社会普遍处于困难时期,但贫富的差别在我和这些人之间仍然是太悬殊了。他们有国库粮保证每天都有粮食供应,父母亲的工资也足以使他们穿戴得体体面面,叫人看起来像个高中生的样子。而我呢,饥肠辘辘不说,穿着那身寒酸的农民式的破烂衣服,跻身于他们之间,简直像一个叫花子!”

这多符合我当时的情境。因为没钱,我没法去学校食堂打饭,虽然那份饭菜加在一起可能也不过一两毛钱。在别的同学相约去食堂打饭的时候,我只能一个人溜到宿舍,打开那包煎饼,抽出一张来掰碎,放进茶水缸子里,再去用免费的开水泡开,一点点吃掉。因为不确定家人什么时候能来给我送吃的,我规划了吃掉这包煎饼的时间,也就是说,我起码要保证,在一个月内,每天能吃到一块煎饼,才会带来安全感,等到有人来给我送吃的,或者把我接走。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包煎饼渐渐发霉了,但用开水烫烫,还是勉强可以下咽的。只是食物不够,在课堂上经常会感到饥肠辘辘,那时候好饿啊,但我没有马建强的觅食本能那么强,愚笨的脑袋,怎么也没想到可以去田野里找到一点吃食,只是被动地一天天缩小食量。

可能是青少年时期比较懵懂的缘故,我没体会到马建强在他所处环境里的绝望,只是有些孤僻,不爱和人相处,不爱运动,喜欢遐想,在思绪的漫游中觉得时间有时很快,有时又很慢……等我爷爷来学校接我的时候,煎饼已经全部吃光了,只剩下那袋没舍得吃掉的小麦,本来打算用它在最艰难时刻去换取一些饼或馒头回来的,现在用不到了。爷爷后来和我聊天时常说的一句话是:“你那时候可怜的,就剩下一小袋麦子了……”

到了县城后,我们整个大家庭的境遇并不比在农村好多少。爷爷在街头摆了个摊子卖白开水,用这个连小生意都算不上的收入养活全家。在县城中学,家境好的学生更多了,那时候似乎没人再挨饿,起码孩子们是饿不着了,但我还是饿,家里从来都没有“早餐”这个说法,每天起床后无论寒冬还是酷暑,都是饿着肚子去上学,到了课间操的时间,已经饿得一点力气也没有了,路遥用这样的句子来形容:“饥饿经常使我一阵又一阵的眩晕。走路时东倒西歪的,不时得用手托扶一下什么东西才不至于栽倒。课间,同学们都到教室外面活动去了,我不敢站起来,只趴在桌子上休息一下,我甚至觉得脑袋都成了一个沉重的负担——为了不让尊贵的它在这个世界面前耷拉下来,身上可怜的其他部位都在怎样拼命挣扎着来支撑啊!”

《在困难的日子里》中的马建强很幸运,他遇到了一个无论形象还是性格都很美好的女同学吴亚玲。吴亚玲是马建强困难日子里的一道光,她为马建强做了一份饺子,还把自己父母支走了,想要马建强吃一顿饱饭。为了这顿饭,吴亚玲可是煞费苦心,但马建强已经敏感到一定程度了,连听到“吃饭”这两个字,都觉得是别人对他的怜悯,委屈的吴亚玲泪珠挂在了脸上,而马建强的身体也在“剧烈地哆嗦着”,“止不住的热泪在脸颊上刷刷地淌下来了”……

由此可见,饥饿是多么可怕的东西,它让自卑的人更自卑,让敏感的人更敏感,它让人与人之间丧失了本真的联系,让美好的情感竟然变成了耻辱。在马建强所处的时代,饥饿是悬挂在人们头顶的乌云,走到哪儿抬头就能看到它,即便你不抬头看它,它也会通过胃部的痉挛来提醒你,在饥饿面前,尊严有时候会凸显它强大的模样,有时候又脆弱到不堪一击。

在我上中学的时候,班级里兴起一股风气,偷女同学带的盒饭吃,那是不愿意中午回家吃的女同学们带的午餐,这些午餐,往往在上课间操前后,就被饥饿的男同学们偷吃掉了。开始的时候,有女同学向班主任告状,后来发现没用,就纷纷多带一点,有喜欢的男生,还会专门送到他面前,看着他吃完。

我参加过偷吃盒饭的行动,被女同学抓到过,也被班主任训斥过。不知不觉间,也有两位女同学注意到了我,她们开始给我带吃的,不仅是盒饭里的米饭和炒菜(有时菜里面还有一些辣炒的肉块),还有一些时令水果,冬天的时候,还有香喷喷的烤地瓜。我看到过网上有人问,在路遥的小说里,吴亚玲是喜欢或爱马建强吗?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这里面有喜欢和爱的成分,但更多不是异性之间的,而是人性美好的一面在闪光。在困难的日子里,如果连这些美好的人性也消失了,那才叫难上加难,没法活了。

我一直把那两位女同学,当作姐姐式的人物,她们也把我当作弟弟,听我讲我以前的故事,会哭,流泪。毕业之后,我们保持了一段时间的通信,她们告诉我她们的境遇,喜怒哀乐,我告诉她们我喜欢文学,在学习写作。后来联系慢慢地中断了。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她们的样子,但不会忘了她们在我饥饿的岁月里提供的食物,也让我对女性独有的情感抱有倾慕之心。

断断续续地,后来还有过一些挨饿的经历,不过都已经是片段式的了。记得有一次坐长途公交车去另外一个县城,坐上车后心慌慌的,才想起来上车没有吃东西,胃空荡荡的,也没法下车去买什么食物,只好在口袋里摸索,竟然摸出了几十颗瓜子,把那些瓜子一颗颗小心地剥开,再小心地放进嘴里,慢慢地咀嚼,慢慢地咽下,真是觉得这瓜子是天下最好吃的食物。饥饿真是一种深刻的记忆,以后纵然品尝过诸多美食,但一直忘不了那几十颗瓜子的味道。

在以后的时光里,我再未读过路遥那篇《在困难的日子里》,因为不用读,文字中那些刻骨铭心的描写,已经深深印在心里,哪怕具体的章节和词句都忘记了,但故事里那个倔强少年的形象,却一直以飘摇的方式存在着,他那被冷风吹起的破旧衣裳,他奔跑在田野里,为一颗被人们遗留在地里的土豆而欣喜若狂的样子,面对喜欢的女生时的那种自惭形秽……都让我感同身受。也许,从读完这篇故事开始,我的骨子里就有了饥饿情结,对描写饥饿的文字特别感兴趣,后来才知道,许多优秀的中国作家,都有深刻的饥饿情结,因为他们都曾经历过比我所经历的要困苦无数倍的饥饿岁月。

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时,有记者问他是什么促使他走上了文学道路,他的答案是“饥饿”。和《在困难的日子里》的马建强一样,莫言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吃过树皮、草根,同样是在1961年,村里的学校拉来了一车煤块,莫言从煤车上抢了一块,咯吱咯吱地啃了起来,后来回忆,莫言觉得那煤块越嚼越香,“味道好极了”。可以说,是饥饿“喂养”出了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写饥饿,天津作家杨显惠有一本著名的纪实文学作品《夹边沟记事》,这本书里面写到一种食物叫“粉汤”,别看这个名字看上去挺洋气,事实上却是用黄茅草籽煮出来的,只是看上去像淀粉熬的汤而已。杨显惠在书中写道:“这东西根本就没有营养,但是也没毒,吃它就是把空空的肠胃填充一下,克服饥饿感,就像有些地方的人吃观音土一样。这种东西能挺时间,吃上一次能挺三天,因为它是不消化的。既然不消化也就排泄不出来,需要吃别的野菜什么的顶下来。这种东西千万不能在粥状的时候喝下去。在它还没凝固成块状之前喝下去,它会把肚子里的其他食物——树叶子呀,干呀,还有别的杂草籽呀——粘在一起,结成硬块堵在肠子里形成梗阻。”

如果说这样的描写还不足够惊心动魄的话,那么书中记录的其他故事足以让人惊呆:一名“劳改犯”把刚吃到胃里的食物呕吐了出来,还没来得及消化的食物颗粒,马上被别的“劳改犯”抢了去。为什么要抢去?因为这些呕吐物放在水里清洗一下,还可以重新做成饭吃下啊。我不是太过感性的人,但看到这样的情节,也难免落泪。

2014年获得卡夫卡文学奖的作家阎连科,在他的领奖词中,一开始就讲述了他的饥饿记忆,他说:“那时候,我只有几岁,随着母亲去寨墙下面倒垃圾,母亲拉着我的手,指着寨墙上呈着瓣状的观音土和散粒状的黄土说:‘孩子,你要记住,这种观音土和榆树皮,在人饥饿煎熬到快要死的时候,是可以吃的,而那种黄土和别的树皮,人一吃就会更快地死掉。’”

这些,仅仅是我能想到的作家们描写的饥饿体验,民间还有无数人,在脑海里存放着他们的饥饿记忆,那是我们民族的一段苦难史,是万万不可忘却的。忘掉饥饿,就是忘掉我们曾走过多么艰辛的日子,就不会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当看到这样的新闻——《我国每年浪费粮食800万吨,够两亿人吃一年》,还有高档酒楼中,满桌的山珍海味还剩下大半就被整桌地倒掉,就忍不住心痛。

我一直觉得,现在的食物浪费状况如此严重,和我们曾经的饥饿记忆有关,因为被饿怕了,所以宁愿吃不了,也要点满一桌子饭菜,宁可被倒掉,也不愿意在请客时面对菜肴被吃光的尴尬。这是对饥饿记忆的一种报复,而这种报复又是那么没有必要。面对物质过剩,我们更应该正视过去的饥饿,走出饥饿的阴影,用正常的心态去对待食物,进一步来说,用从容的心态来面对生活。

在给年轻的孩子推荐读物时,我会特别推荐这本《在困难的日子里》,孩子们嘻嘻哈哈,要去读漫画、玩游戏,薄薄的一本书放在那里,也许一页都没打开过。他们没有挨过饿,他们中的多数,都是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端着饭碗满屋子追着喂食的一代,因此,他们并不知道食物最香的原因,不是出自多好的厨子之手,不是多么优良的食材,而是——只有在饥饿时,你才会觉得,食物会让人感恩,会让人流泪,会让人铭记。

永远的三毛,永远的撒哈拉

林夕

记得有人说过,选书不如撞书。以前觉得很平常的一句话,现在仔细想想,话中透着禅意。的确,读书和遇人一样,也是讲究机缘的。在我成长的20世纪70年代,书籍从数量到内容都不像现在这样丰富,除了课本,能找到的课外读物实在有限,所以只好“撞”到什么看什么。到了80年代,情况好些了,不仅国内的书越出越多,港台的书也开始陆续引进。也因此,我有幸“撞”到《撒哈拉的故事》,有缘“邂逅”台湾作家三毛,那一年我刚好十七岁,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三毛的这本书,就像竖立在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改变了我人生的方向。

那时我刚升入高二,面临着高考的压力。也许是为了解压吧,在繁重的学业中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有时会忙中偷闲找课外书来看。刚好一位暑假去北京探亲的同学带回两本书,一本是琼瑶的《窗外》,一本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据他说当时在北京青年学生中风行一时。所以可想而知,这两本书在我们同学中很抢手,大家都想先睹为快。我本来想看《窗外》,因为书名很诗意,并且是写爱情的,而撒哈拉这名字我都没听说过。但不巧的是,《窗外》被另一位同学捷足先登,我只抢来这本《撒哈拉的故事》。因为还有别的同学排队等,我答应第二天肯定还。

放学后回到家里,吃了母亲准备好的晚饭,便以做功课为名把自己关进房里,埋头看《撒哈拉的故事》。本想看会儿就做功课,不料却一头扎了进去,一直看到深夜,母亲几次来催我睡觉,我关了灯,躲在被子里打手电筒继续看。书中的故事实在是太动人了,让我欲罢不能!

三毛在西班牙留学时,一次在美国《国家地理》杂志上,看到一篇介绍撒哈拉沙漠的文章,立刻被吸引了,仿佛勾起前世的乡愁,她决定去沙漠生活一年。她的朋友都觉得不可思议,以为她在说疯话,因为荒凉单调、气候恶劣的沙漠并不适合生活,何况她一个单身女人?但是有一个男人,默默收拾好行李,去沙漠里的磷矿找了份工作,等着她去沙漠时照顾她。这个人就是荷西,一个比三毛小八岁、热爱大海和潜水的西班牙青年。三毛起初把他当成弟弟,当她知道,他愿意为自己去沙漠里受苦时,就决定今生与他浪迹天涯了!

撒哈拉并不是怡人的风景区,荷西也不是多金的富二代,他们的生活一点都不罗曼蒂克,相反,处处充满艰辛。撒哈拉远离文明,与世隔绝,贫瘠落后,气候多变——白天酷热、夜晚寒冷,物质贫乏,连日常生活的水也要供应。当地人没有洗澡的习惯,用布包裹的身体散发着浓浓的体臭。那里没有学校、医院,只有对神灵的迷信。大部分居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年龄,更不要说文化知识……如此恶劣的环境,人不发疯才怪!但是女神三毛却沉醉其中,被那广袤的自然、绚丽的风光深深吸引,怀着一颗充满童真的心,捕捉沙漠生活之美,挥洒妙笔,写就《撒哈拉的故事》。

书中十二个故事,篇篇精彩,妙趣横生,充溢着浪漫、浓厚的异域情调,流淌着大漠独有的风俗风土风情。开篇《沙漠中的饭店》,便让我忍俊不禁。沙漠食物稀缺,三毛母亲从台湾寄来粉丝,荷西没见过,问,这是尼龙吗?三毛信口开河,答:是雨。荷西信以为真,以后便常嚷着要吃“雨”。

另一篇《悬壶济世》,则让我大开眼界。因沙漠中缺医少药,三毛不忍邻居为病痛折磨,好心地送些红药水、感冒药之类的常用药。日子久了,邻居们便都来找她看病,甚至连生孩子这样的大事也来找她,理由很荒谬,因为医生都是男的。幸亏那天荷西在家拦阻,劝说产妇丈夫把她送到医院,才没有酿成大错。自此荷西禁止三毛“行医”,三毛答应,可邻居们不答应,依然来找这位江湖医生。一次,邻居的牙被磕了,三毛异想天开,竟然用指甲油补牙,而且奇迹般地给补好了!

最让我感动的是《结婚记》和《白手起家》。你能想象吗?荷西送给三毛的结婚礼物,是他徒步穿越沙漠找到的骆驼头骨,三毛喜欢得不得了,宝贝似的捧在手里,好像捧着钻石。结婚当日,三毛穿了件旧长裙,带了一顶帽子,没有鲜花,就去厨房抓了几棵香菜,随手插在帽檐上。结婚后他们住在一间租来的空房子里,不习惯像当地人那样睡在地上,又买不起家具,就自己动手。木料是人家丢掉不用、原本用来包装运输棺材的。可他们并不介意,反而兴味盎然,他们因此有了床、书桌,还有沙发——那是从垃圾场拣来的废轮胎改造的,还散发着淡淡的胶皮味,但是坐在上面,感觉像君王……

现在你明白了吧,我为什么会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读这本书?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彼时天已大亮,我却睡意全无,内心涌起一阵冲动,想去撒哈拉沙漠的冲动。虽然没有路费,不知如何成行,但我的心早已飞向那遥远的撒哈拉,陶醉在那诱人的无与伦比的沙漠风光中!

母亲催我起床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把我带回现实。可是我不想起床,不想去学校,因为我不想这么快还书,还想再读一遍。我决定装病逃学。因为之前我一直是听话的乖孩子,就是感冒生病也不缺课,所以我一开口,父母便信以为真,为我写请假条,让住在附近的同学捎给老师。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逃学。我拥有了一整天的时间,得以仔细重读《撒哈拉的故事》,一边读一边思考自己的未来。在此之前我从未认真思考过。《撒哈拉的故事》就像一扇窗,让我看到外面的世界,一个更精彩的世界。我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为此不惜离开家乡。当时只有两种方式可以离开:男孩子可以当兵,女孩子只能考大学。

第二天,我“病”愈去上学,把《撒哈拉的故事》还给同学。同学并未责怪我迟还一天,还好心地问我要不要《窗外》。我当即回绝了。我要把全部时间和精力用在学习上,分秒必争,不能分心。我比以前加倍用功。以前用功是为了取得好成绩,博得父母的夸赞、老师的表扬和同学的羡慕,而现在用功只有一个目的——考大学!我不知道,如果当初读的是琼瑶的《窗外》,我的人生会不会是另外一种。但人生没有如果,所以这个问题无解。

在我走出考场、等待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日子里,我把能找到的三毛的书都读了,对这个万水千山走遍、数尽梦里花落的女人,亦有了更深的了解。其实我和三毛性格、经历十分不同,三毛自幼喜欢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而对数理化却不开窍,又不幸遇到专横严厉的数学老师,竟然用脸上泼墨、当众罚站的方式来惩罚她!三毛因此得了自闭症,一度厌学并想自杀。幸亏她的父母博学开明,让她休学在家,采取自学、家长教育、聘请家教的“混搭”教育模式,她的文学天赋得以充分发展,也养成自由不羁、特立独行的处世方式,所以才会因为一本地理杂志而生出去沙漠的想法,去追随前世的乡愁,解开心灵的密码……

而我刚好相反,琴棋书画样样不通,数理化呱呱叫,尤其数学成绩优异,还当过课代表,深得老师喜爱。我们之间是如此不同,却因《撒哈拉的故事》而相遇。我很庆幸,在十七岁的年纪相遇,可谓正逢其时,不早也不晚。如果再早一点,说不定会像她一样叛逆:弃学去远方流浪,命运可能动荡不安;如果再晚一点,她的影响便不会这样深:开启我心中的一亩田,为我种下一个文学梦!

当我怀揣大学录取通知书,背着行囊踏上离别的站台,心中的滋味难以言表。一年前,我和父母在这里为哥哥送行,而今天,将要远行的是我。母亲不舍地望着我,眼里闪着泪光,语气有些伤感:“好不容易把你们养大,一个个都走了。”

父亲倒很乐观,劝慰母亲说:“四年的时间很快,等她毕业就回来了。现在大学生这么珍贵,很多单位排队等着用人。市政府每年都去大学招人,到时候就把她招回来了。一个女孩子不要在外面闯,还是回家乡工作比较放心!”

我望着父母,望着他们身后的家乡,不知说什么好。他们此时还不知道,有一位叫三毛的作家,写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所以他们的女儿不会回来了!她要去远方流浪,要去看美丽的撒哈拉!虽然她从未见过它,但有什么关系呢?那是她梦里的故乡、艺术的殿堂……

在外国儿童读物中长大

赵蘅

这世界上一直保留着儿时读物的还有多少人?

我小时候是一个幸运的儿童,读到过很多很多外国儿童读物,它们滋养着我,伴我成长。现在我的头发白了,但还能记得书中那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他们老的还是老的,小的还是小的,都定格在各式各样的故事里,因为这些书今天依然伴着我!

我家的存款不多,多的是书。长大离家后,我爸妈一直给我们保留着这些读物。自己开始写东西了,妈妈说全给你拿去好了,多看看人家写的,日积月累,会落笔生花的。

双亲都毕业于外文系,长年从事外国文学翻译,又都出国教过书,自然我们姐弟从小读了很多外国的儿童读物。每逢六一儿童节,我们姐弟的礼物都是书。母亲会给一个孩子一块钱,让我们去新华书店自己挑选。20世纪50年代,我国引进苏联读物很多,每年暑假,父亲会从德国带回许多精美有趣的儿童图册,有的还是布面印的,现在基本保存了下来,成为我童年美好时光的回忆。

比如马雅可夫斯基的《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俄文原版,字体很大。因上过苏军红军小学,还认得这些简单的文字,诸如:天晴了,出门,下雨了要打伞,不要在泥水里玩耍,免得弄脏衣裳。小朋友摔跤了,要 助扶起,老奶奶过马路,要搀扶……

普希金童话诗是我最喜爱珍藏的书,其中《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寓意深远。小金鱼为答谢淳朴的老渔夫的救命之恩,答应他要什么就会给他什么。渔夫有个贪婪自私的老太婆,她一听有这等美事乐坏了,想借此狠狠宰小金鱼一刀,便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小金鱼索取东西。源源不断的馈赠让老太婆已经很富裕了,但她还嫌不够,竟然最后提出还要当海上女霸王让小金鱼伺候她,这下把已经忍无可忍的小金鱼惹怒了,一场狂风暴雨黑浪翻滚之后,那些被老太婆要来的东西全不见了踪影,她又变回一贫如洗,得到了应有的下场。这是我最早接受的善与恶及因果报应的教育。可惜的是,这本查良铮翻译的图文并茂的书后来被一个远亲借走了,一直未还。

《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使我从小就明白一个女孩天经地义就该心好和勤快,即使受了委屈也不能失去良知。两个故事自然都以收获了纯真的爱情结束,这不能不带给我对自己未来婚恋的憧憬。做女孩的总会天真地幻想自己就是书里的女主人公,这种天真和幻想成为女孩们快乐长大的珍贵营养。

安徒生另一篇小说——《美人鱼》的悲剧故事直到今天我还能凭记忆讲出来:善良的小人鱼爱上了王子,可王子将迎娶的却是另一国的公主。女巫对小人鱼说,我可以让你也变成一个美丽的姑娘去接近王子,但是你必须付出你的歌喉;如果他还是不爱你,你就会变成一堆泡沫藏身于大海从此销声匿迹。为了爱情,小人鱼答应了。顷刻间她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从她的鱼尾生生扯裂开一个口子,这口子逐渐往上蔓延,直到裂变成两条修长柔软的人腿。现在小人鱼真的变成了一个和任何女孩相差无几的模样可人的姑娘。她来到了岸上,朝王子居住的皇宫走去,但她每走一步都要忍受刀割一般的疼痛。她终于见到心爱的王子了,他正在宫外散步,她在王子面前跳舞,他看她面色苍白,便俯下身关切地询问她从哪里来,有什么不舒服吗。小人鱼心潮起伏却无法用人的语言表达,只能用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死盯着王子英俊的面庞,嘴里发出微弱的奇怪的声响,如同深海里发出的海螺声。王子以为她是个哑巴,只能安慰几句就离开了。时间飞逝,王子大婚的日子临近。假如王子依旧不理会小人鱼的心事,她的死期也快到了。

那是个月儿清朗的晚上,王子出发去迎娶新娘。婚礼后他们乘船去远航,小人鱼悄悄尾随在其后,隔着船窗的纱幔,她看见王子和躺在他臂弯里的新娘共枕着,多么幸福般配的一对!睡得好香甜,全然不知小人鱼的存在,更不会知道她内心的煎熬。

箴言开始应验,小人鱼也到了最后时刻。就在王子婚床船边,她浸在海水里的身体在一点点肢解、萎缩,直到变成一串串泡沫,漂浮在海面上。“祝福王子公主幸福白头偕老啊!”这是她留在这世界上的最后的声音。

我之所以一辈子都崇尚牺牲精神,包括在爱情上的犯傻和迂腐,这启蒙和熏陶来自《小美人鱼》。

长大点儿,我读了苏联英雄卓娅的母亲写的《卓娅和舒拉的故事》《古丽雅的道路》,我至今都珍藏着老版本。我以她们为楷模,这些颂扬英雄主义和牺牲精神的书,曾经影响了我很多年。有一个细节,古丽雅有个习惯,学习困了的时候就用凉水浇头,我就仿效她,开始是在中学做数学题费劲时,就去水龙头下用凉水拍打脑门让自己清醒。我发现这个法子不错,一直到现在只要自己工作一累,就去用凉水拍脸,果然马上振作起来。

还有一篇苏联小说《诺言》我始终记得。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参加了少先队在公园门口执勤的任务,任务规定,没有人换岗不得擅自离开。男孩站了很久,换岗的时间早过了,可不见有人来替他。路过的好心人劝他离开算了,因为着实不是他的责任。但是男孩不肯接受这建议,坚持站下去,直到有人来换岗。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要信守诺言。

其他苏联儿童读物有《亲亲爱爱一家人》《小山梨儿》《马虎大意的人》。《快乐的小诗》由我国老翻译家任溶溶先生翻译,二十年后他为我这个当年的小读者签了名。这些都是一些题材轻松、健康向上、风趣幽默、图文并茂的书,插图极为精美,说得上是寓教于乐的经典。

苏联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盖达尔经历过卫国战争,为孩子们写了很多书。《普通一兵》》《丘克和盖克》是其代表作,其中短篇小说《一块烫石头》寓意深刻。小说描述了一位残疾老兵战后回到村子,时常遭到一些不懂事的村童的嘲弄和欺负。老兵并不生气,也不为此沮丧。他为孩子们讲了一块烫石头的故事,他说,你们看,这块石头千疮百孔,要多丑陋就有多丑陋,可是它从不懊恼,因为它经历了许多事,它不怕困难,从不气馁,反而很骄傲。老兵最后说,我身上的伤疤是我的光荣,假如让我重过一遍人生,我还会这样生活。

工作之暇,喜欢轻抚保存下来的儿时读物,一种异样的感觉倏然涌起,少年时的岁月便逆袭而上,心里不由自主地被甜蜜填满;即便是些许苦涩的况味,也淡化如烟,或被甜蜜轻轻包裹起来了。

1981年北京语言文学自修大学作文考试中,我写的作文试卷中就引用了盖达尔《一块烫石头》的片段,足见儿童读物的营养深入我的骨髓。那时我的写作生涯刚开始,锲而不舍的一股劲已注定了!

我的“莎士比亚”情缘

苇枫

读小学高年级的时候,偶尔在电视上听到一个叫莎士比亚的人写的一句话:“女人,你的名字是脆弱!”那时候的我还小,自然还不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有种意念已经在我的心中蠢蠢欲动了:这个叫莎士比亚的人是何许人也,竟然这么瞧不起女人?对女人有歧视吗?从此,“莎士比亚”这个名字就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

2000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北京的海淀图书城买了全套的《莎士比亚全集》。回来后,我就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当时心里还有一个念头,我要了解这位“莎士比亚”。可没想到的是,我一上来就被他的文字震住了!我竟然对他着迷了!

那是一个青春不知要往哪里搁置的年龄。李商隐说得好,未妨惆怅是清狂。是的,一个轻狂的年龄。

那时,我要时时驾驭着灵魂深处随时能够迸发出的狂放气息,这种气息不甘心安居于我的身体里,它要出来!

于是,就在买回书、开始读莎士比亚的那一刻开始,这种青春狂放气息便喷涌而出。

本来喜欢写诗的我,便在莎士比亚的戏剧里发现了另一番洞天:我痴迷于《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纯情,《第十二夜》的浪漫诙谐,《李尔王》的悲怆,《麦克白》的人心之险恶,《哈姆雷特》的人性之纠结,让我对这个世界既充满幻想又充满恐惧。就这样,伴随着书中那些绚烂到不着边际的诗的语言——那狂放不羁之中流露的爱怜与悲悯,我痴痴地沉了进去……

我第一次欣喜地感到戏剧就是繁茂的长满诗歌的树,是可以盛放诗人情怀的更大的容器,是属于灵魂最深处的悲壮之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更是让我灵魂震颤,魂不守舍。我开始试着用莎士比亚诗的语言与哲学家般的思想写我的话剧。每写一句台词,我都觉得是写出了内心深处的召唤,诗一样的语言充满了魔力,甚至把我身体里沉睡的细胞都唤醒了,让我觉得人生充满了无比的热爱与不可一世的激情。

在那个年少轻狂的年龄里,我已开始在莎士比亚的戏剧里看到了人世间纯挚的情感,也开始小心翼翼地窥探人生了。这是我书斋之外的世界,绚烂却又庞杂、美好却又凄凉、单纯却又繁复的一个世界呀。就在我读到《奥赛罗》的时候,当我读到奥赛罗因怀疑他的爱妻苔丝狄蒙娜对他的不忠而亲手掐死了自己无辜的妻子这残忍的一幕时,我忽然对“女人,你的名字是脆弱”又有了更深的体会。而当奥赛罗掐死他的妻子又选择自杀的时候,一个曾统领过千军万马的将领,却惨败在了他人性的弱点里,这确实让人感到万分的悲凉和恐惧。而越是对剧中这些人性看得透彻,我就越从中读出了悲悯,是的,悲悯,莎士比亚式的悲悯,不论是男人的脆弱,还是女人的脆弱,在莎士比亚的剧中,似乎都带有这样悲悯的目光……

而正在这个时期,我经历了我的初恋。说是初恋其实勉强,因为那只不过是一场柏拉图之恋,完全没有正式开始过的,或者仅停留在对方的单相思之中,仅此而已。但在当时,不知是因莎士比亚的缘故,还是因为别的原因,我竟然心灵开始触动了。青春像一枚青涩的叶子被春天翻转着,就在这极度渴望爱情之中,跃跃欲试着,又迟疑彷徨着,于是,我便从现实中逃离了那个男孩,就在他抱着学校的电线杆哭喊着追问我究竟是哪个世纪的人的时候,我已飞奔进教室,开始写我的第一部情感话剧了,并且怀着我对爱情极度渴望又恐惧、怀疑的心理。我想起《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罗密欧与朱丽叶阳台幽会的场景,我便幻想那个耽于单相思的男孩也在那样的月光下,站在我的阳台下用夜莺的歌声呼唤月亮般向我倾吐爱意。

那时候文学院红色的砖瓦房像雕刻着晚霞一样,当黄昏渐渐来临的时候,楼房的过道里也恬淡地静静流淌开一条夕阳的河,窄窄地流过自家宿舍的门前,越流越稀疏,一直到走廊的尽头。到晚霞消失,那条河流才慢慢消隐在窗外随风舞动的枫叶里。

我就幻想着那个少年吹着口琴在月下,但我辨不清那还是不是他在我的窗下歌唱,如同罗密欧一样用等待的眼神拴起了一条长长的绳子,抛向朱丽叶亮起的灯光里,然后顺着绳索爬上来,或是纵身一跃变作一只小鹰,飞落在窗棂上鸣叫……

莎士比亚的戏剧引领我步入了一个人性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美好也有杀戮,有残忍也有善良,有诙谐也有忧伤,有偏执也有懦弱,有疯狂也有毁灭,总之,这是一个变幻无穷的世界,充满了喧哗与躁动。而引发我对人生思考的也是莎翁的一句台词:人生充满了喧哗与躁动,却毫无意义。

后来,福克纳便根据莎翁的这句台词,写成了他的名作《喧哗与骚动》,而这又影响了写《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莎士比亚是多么伟大的作家呀,真正伟大的作家都应该是人类灵魂和思想的工程师,而这一工程的根基便是对人类的爱!

后来,在大学里又偶尔读到古希腊戏剧《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大学时代读的书应该比起大学毕业后读的要多得多了,只可惜那时候读的书也依然太少,但每一部好书都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和精神食粮。例如王尔德的《莎乐美》让我第一次了解这是出自《圣经》的历史故事,例如《哈扎尔词典》让我感到了历史与语言的有趣以及文学的魅力,例如《堂吉诃德》让我看到了后来我为着戏剧梦去北京打拼的影子。

还是回到莎士比亚这里。在一次讲莎士比亚的外国文学课上,我屏息坐在第一排,听老师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莎士比亚”四个字的时候,心都要激动得跳出来,我依然想知道他究竟是何许人。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是带着无比崇敬的热情。结果让我大失所望:老师说,莎士比亚,英文原名是“shakespear”,直译为“晃动的长矛”……原来,这么有名的一位戏剧家,竟然是查无此人,下落不明!我好一阵伤感。但是,我相信我已经知道了他是谁,就像动画片里的佐罗,即使他不报上名字,我也会认出他来!而莎士比亚,在我看来就是文学领域的骑士!之后,莎士比亚引领我大胆地离开了南京,踏上了北上的路,大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他给予了我一颗狂热的戏剧梦的种子,和对人生意义的思考。那个时期,我人生的所有意义和激情都在我的戏剧梦里了。

到了北京才明白我的唐突,那颗戏剧梦的种子着实在北京的现实中被撞得粉碎,使我不由得产生堂吉诃德向风车宣战的自我嘲弄与清醒。当时,为了能继续这个戏剧梦并且能使我这个梦想有发挥的广阔天地,我开始考研,但遗憾的是,第一次并未成功。后来,我虽迫于生存的压力萌生退意,却又深感“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之窘迫,便没有回南京,而是开始了在北京打工的艰辛历程。在收入微薄、一年搬七次家的动荡生活中,我依然没有放弃我的梦想,因为那个怀揣于心间的梦想依然让我不甘于这样漂泊的生活。

又多年过去,在我感觉到自己的锐气、那曾经不可一世的青春正在渐渐消弭之时,我伤感地想着:是该跟戏剧梦做个了结的时候了吗?或者实现梦想,或者从此放弃;或者继续我的莎士比亚情缘,或者和我的莎士比亚痛彻心肺地说再见。

就在我最后一次想放弃我的梦想,或者说是怀着“再死一次便无憾”的决心对戏剧梦准备做最后了断的时候,奇迹就在此时出现了。 酬勤,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一次次经历了绝望之后,上帝奇迹般地眷顾了我,让我实现了十年前的戏剧梦。十年呀,真的是弹指一挥间呵。

我考上了戏剧编剧专业的硕士,从此得以与我的莎士比亚再续“前缘”。

之后,我创作、发表了一个以女人命运为主题的话剧剧本,因为我没有忘记莎士比亚的那句台词:“女人,你的名字是脆弱!”而当我用这句台词来诠释这个剧本的一刹那,我泪流满面。我忽然意识到,原来,从莎翁的这一句台词开始,我的生命里便已融进了“悲悯”二字。

有美善的梦想,就不要放弃,总有一天,这梦想会带你进入美好的国度。

第一次买书

刘加民

1982年夏天的一个早上,雾气浓重,温度不低,鸡犬不叫,行人稀少。读高一的我骑着邻居二爷爷家的青岛产“大金鹿”自行车急匆匆往县城新华书店跑。短袖衬衣的左上口袋里,是我积攒了几个月的零花钱,怕被汗水溻湿,我用旧报纸包裹着,显得很巨额,其实不到一块钱。我一边骑车赶路,一边感受左胸上那一小块“硬硬的还在”,像华老栓一样,不时分出一分注意力,别让钱蹿出来。我是那个时代少有的能够花钱买闲书的学生,因为爷爷是小手艺人,又比较疼爱孙子,我就经常可以有机会利用他的虚荣心谋取他的钱财。一般是逢大集时,我从学校溜出来,到他的地摊上看望他。等围拢来的人多了,我就厚颜无耻地凑上去,伸出肮脏的小手,说:“爷爷,再给我几毛吧。”旁边的老头老太就起哄,就说老刘这么可爱的孙子要这么几毛钱还磨蹭什么?爷爷一时冲动,也就给了。赛福说:“书就像家庭中的成员一样。”赛福的这个观点与那时的我的做法惊人的一致:反正书是家人,爷爷自然也是家人,同是家人,当然可以为了这个家人而向另一个家人动点儿小脑筋。这一招屡屡奏效,我爷爷记性很差,屡败屡战,就这么着,我常常有一块钱以上的巨额存款。这一次,我的钱夹里出现了九毛八分钱了。我数了无数遍,掂了无数遍,目光炯炯,雄心勃勃,毅然决定自己千里单骑进城买书。

白居易写诗说:“读书眼欲暗,秉笔手生胝。”读书读到眼前发黑,写字写到手指生出趼子,他这功夫用得多大!我也爱读书,为了读书也愿意下苦功夫。“书非借不能读也。”袁枚老夫子这样告诉我们,但我认为,书非自己亲自买不能读也。这不,新华书店,我来也!

那时的书店都是“新华书店”,没有后来遍布大街小巷的书摊报亭,我也只知道就县城里有一家书店。七十里地,对一个没有出过门的十五岁少年来说,是一个遥远的距离。自行车的座子太高,人儿的腿太短,我骑着高高大大的大金鹿,屁股尖儿很快就磨出了水泡,痛不可支,但是得坚持,书店在前,一种莫名的渴盼读书的快乐足以抵消一切痛苦。

只用了三个小时,书店的大门就出现在眼前。是在一个路口拐角处,曲尺形。门面很高大,有七八个台阶。我们班上几个喜欢读书的,曾经向我描述过这个地形特征。有一个高一级的同学,就是在下这个台阶的时候只顾了看书,一脚落空,重重地摔在地上,正好驶来一辆大解放汽车,将他碾在车轮下。

进去还是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后边是一排曲尺形的书架。书架多半是空的,只有正对门口的这个拐角,有四五米长的地方摆满了书。也许只有几百册,但对我而言就是图书的海洋了。也许是书店过于空旷,我的第一感觉是恐惧,没有人的空房子里一定会给人莫名其妙的恐惧感。顾客两三人,店员仅三两个。书架也许就是修在墙上的,从上到下,顶天立地,十分威武壮观。我们在乡下,根本没见过大房子,公社(乡镇所在地)卫生院建了个两层楼的房子,就不得不派出专人把守,防止前来参观高楼大厦的大人小孩上蹿下跳影响正常工作。自己村里的房子可能都是跟历史课本上原始社会的房屋模仿下来的,低矮腐败,冬冷夏热。屋顶上的烂麦秸却不舍得换,破烂得像故意给社会主义抹黑一样。这个时候,我见到了平生见到的最高级的大房子,房子的气派第一时间就把我shock了。

当时我正念高中,也许是因为有个教书的父亲,从小就喜欢读书,或者说是对有字的纸张感兴趣。家里有字的东西,都被我读了无数遍。屋顶上有糊墙的报纸,我躺在床上就能阅读。我把报纸上所有的文字倒背如流了,记得是抗美援越的故事。出门在外,去亲戚家游玩,只要看见有字的纸张,就捡起来“悦读”。最极端的是有一次我读了巴掌大的一块报纸,我现在还能把当时的内容背出来,说的是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故事。故事读完了,才发现上边有很多鸡屎。五一节放假——也许是麦收放假,这一段记不清了。我把全部的积蓄,九毛八分钱,装进口袋,用旧报纸包裹严实了,硬硬的揣在衬衫左上兜里,要去传说中的县城新华书店买书。

此时回忆当时,仿佛就在眼前。天哪,这么大的房子,这么多的图书,天天有书读,永远读不完,日不晒、雨不淋,轻松愉快把工分挣。这新华书店的店员该有多么幸福啊。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进城当书店的售货员。我也不知从哪里看起,反正都是书;也不知他们分类怎么分的,就东头跑到西头,拐个弯,继续往前跑。其实,也看不到什么,因为当时的书店不开放,不自选,我隔着一米宽的大柜台和柜台里边的接近两米的走道儿,基本上看不见书脊上的小字符。我皱着眉头,探着脖子,还是看不太清楚。又是着急,又是兴奋,有些出汗了。好歹模模糊糊看清楚了有一排是文学类的书籍,看见了有一本书是封面朝外的,上面大大的两个字“夜路”;封面上的图画是写意的,曲曲弯弯的夜路,天上挂着一轮弯月。当然不能全是黑的,夜路本来是黑的,可是若画成黑的不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吗?我知道这是写意,“写”出那个“意思”就行了。我鼓足勇气,支支吾吾,战战兢兢,哆哆嗦嗦,含含糊糊,说出了平生第一句要求女人给我提供服务的话:

“给俺拿这本书。大姨——”

我远远看见距离我三尺之外柜台里边有两个售货员,一个年轻,一个年老。两人正专心致志地嗑一堆瓜子。瓜子皮已经堆成一个“坟”,她们依然兴致不减,愚公移山,也许她们的目标是堆一个富士山。我喊完了,她们没有反应。我想,一定是声音太小,就再喊:

“大姨来,给俺拿这本书行吗?”

有动静了。

老一点的阿姨“啪”的一声吐出了一个瓜子皮,正对着我,铁屑一样的瓜子皮划一道直直的线,从我耳边呼啸而过,我一侧身,击中了左耳轮,凉凉的。

“哪一本?”阿姨问我,同时转动舌头,寻找嘴里另一块瓜子或者瓜子皮,终于找到了,抓住了,舌尖儿巧妙运作,用较小的力气把它调动到唇吻之间,瞬间发力,快速射出来,正好射中我的前额。这么多年过去了,写这几个字的时候,额头还有一种轻微的刺痛和凉爽。

“《夜路》,就……就这本,封面上有月牙儿的。”

我伸出了拉长了的肌肉酸痛的小手小胳膊指了指。

阿姨拿给我,看了一眼封底,说:

“六毛八。”

我也没看,也不知是紧张还是兴奋,赶紧掏钱。

我说过,我总共有九毛八分钱。这本书是六毛八分。很熟练地抽出来三毛,剩下的就交给售货员了,根本没数,这是个简单的减法题。倒是售货员很细心,反反复复数了好几遍,全是零票钢镚啊。若是现在,连银行都不肯收的,感谢当时民心朴素,不怕零钱。

交易成功。

我举着书欣喜若狂跑出来。我知道自行车就在大门南侧放着,不忙开锁。我下最后一个台阶的时候,脑子里闪过那个高年级同学在此摔倒并被车轮碾死的情景。我小心翼翼下了台阶,坐在自行车旁边的马路牙子上,仔仔细细翻检了一遍——我平生第一次买到的图书。一直到天黑才启程回家。回家的路,名副其实是“夜路”,七十多里路,漆黑的夜晚,少年一人骑车。爸爸妈妈发动了十几人出来找我,一直到后半夜。

反正到家的时候,基本上累瘫了。——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姑且按下不表。

这本书就是铁凝的处女作《夜路》,相当于如今的一个学生作文集。事实上当时“作者简介”里也这么写着:“作者是一个十九岁的农村女青年……”《序言》是孙犁写的,准确地说,是孙犁写给铁凝的一封信,除称赞

了铁凝朴实清新的文笔和女性特有的细腻亲切之外,还说只要她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一定会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夜路》的作者当年是十九岁,如今已年过半百;当年买书的乡村懵懂少年,一晃之间,亦早过不惑。

三十多年里,我从文字到文学,由文学而文化,与文字结缘,受生活馈赠,从“夜路”中的摸索开始,渐渐行走于文化的通衢。

如孙犁所言,《夜路》的作者的确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了,一篇篇好的中短篇小说写出来,一部部长篇小说也发表了,一个个文学大奖颁给她了。后来,听说铁凝做了中国作协主席之后,我得意地对朋友说:“我买过她的处女作《夜路》,那是我人生第一次买书呢。”

part 2 经典,一朵花的盛放

经典著作润物无声

宛若一朵花的盛放

馥郁香醇,唇齿留香

成为你人生中无价的营养

听海的心

迟子建

十一年前,在爱尔兰的都柏林海湾,我遇见一对特殊的看海人。

那该是一对母子吧?

一个胡子拉碴、衣衫不整的中年男人,扶着一个穿黑袍的老妪,从一辆破烂不堪的轿车上下来,缓缓走向海滩。中年男人弯弓着腰,耷拉着脑袋,步态疲沓;老妪则努力昂着头,将身体拔得直直的,缓缓而行,一副庄严的姿态。

待他们走到近前,我发现老妪原来是盲人!

海上波涛翻卷,鸥鸟盘旋,老妪看不到这样的景象,可她伫立海边,与海水咫尺之遥,双手抱拳,像个虔诚的教徒,祈祷似的望着大海。扶着她的男人,不时在她耳边低语着什么,她也不时回应着什么。

从他们驾驶的汽车和衣着来看,他们是生活中穷苦的人。但大自然从来都不摈弃贫者,它会向所有爱它的人敞开怀抱。

在我眼里,一个人的身体里埋藏着好几盏灯,照亮我们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我们的眼睛、耳朵、鼻子、舌头和手,都是看不见的灯。眼睛是视觉之灯,耳朵是听觉之灯,鼻子是嗅觉之灯,舌头是味觉之灯,而手,是触觉之灯。当一盏灯熄灭的时候,另外的灯,将会变得异常明亮!站在海边的老妪,她的视觉之灯熄灭了,但依赖听觉,她依然能听到大海的呼吸;依赖嗅觉,她仍能闻到大海的气息;而她只要弯下腰来,掬一捧海滩的沙子,就能知道大海怎样淘洗了岁月,她的触觉之灯也依然是明媚的!

我相信那个老妪感受到的大海,在那个静谧的午后,比我们所有人都要强烈,因为她有一颗沧桑的听海的心!

看来世上没有什么事物,能够阻隔人与大自然最天然的亲近感。

我热爱大自然,因为自童年起,它就像摇篮一样,与我紧紧相拥。

在故乡的冬天,雪花靠着寒流,一开就是一冬!雪花落在树上,树就成花树了;雪花落在林地上,红脑门的山雀就充当画师,在雪地留下妖娆的图画了;而雪花落在屋顶上,屋顶就戴上一顶白绒帽了!

在大雪纷飞的时令,我们喜欢偎在火炉旁,听老人们讲神话故事。故事中的人,是人,又是物;而故事中的物,是物,又是人!在故事中,一个僧人走在夕阳里,突然就化作彩云了;而一条明澈的溪水,是一颗幽怨的少女灵魂化成的。山川草木和人,生死转换,难解难分!听过这样的故事,我往往不敢睡觉,怕一觉醒来,自己成了一棵树,或是一条河。虽然树能招来美丽的鸟儿,河流里有色彩绚丽的鱼,但我更爱家人,更爱我家中院子的狗!

当春风折断了雪花的翅膀,冰封了一冬的河流就开了!雪化了,这样的神话故事也就结束了。人们不必居于屋内,用故事打发长冬了。大家奔向森林,采集一切可食之物,野菜野果,木耳蘑菇,甚至花朵。一个在山里长大的孩子,在用脚翻阅大自然的日历时,认知了自然。我们知道采花时怎样避开马蜂的袭击,又不扫它的兴;知道去河岸采臭李子时,怎样用镰刀头敲击铁桶,会赶走贪吃的熊;知道在遭遇蛇时,怎样把它甩开;知道从山里归来时,万一身上被蜱虫附着,怎样用烧红的烟头把它们烫跑。

我们在掌握这些知识的同时,也从山林里带回一些疑问。蚂蚁为什么喜欢暴雨前聚堆儿?猫头鹰的眼睛在夜晚,为什么会发光?蜻蜓为什么紫白红黄都有?露珠为什么怕太阳?蓝铃花为什么喜欢开在路旁?因为听了太多的神话故事,我们的问题也有另类的:吊在杨树枝条下的红蜘蛛,是不是谁死后幻化成的一颗心?被啄木鸟吃掉的虫子,会转世成一棵草吗?灵芝是月亮栽下的吗?人参是英俊少年化成的吗?那些满口脏话的人间混蛋,都是吃腐肉的乌鸦变成的吧?而所有的好心人,前世都是白桦树吧,因为这种树,多么像蜡烛啊!

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去问大人,大人们答不出来的,就留待漫漫长冬时,他们讲故事时发挥了。他们会说,哦,你不是问灵芝是不是月亮栽的吗?告诉你吧,就是月亮干的!月亮种灵芝,本想给自己在人间镶块镜子,可是灵芝到了大地,见很多人为疾病所困,甘愿化成药材啦!我们渐渐知道,原来神话故事,是人编撰的呀。人的大脑多么的奇妙,它没有南瓜大,却比 广阔!

长大以后,当我从书本中学到了有关自然的知识后,知道自己童年起建立的那个世界,是非科学的,但我一点也不沮丧。因为那个神话世界,朴素天然,温暖人心!所以我写作以后,在描绘大自然时,常有拟人的笔法。

大自然是我的另一颗心脏,当我的心在俗世感到疲惫时,它总会给我动力。

热爱大自然的人,一定会记得蕾切尔·卡森的名字,她的不朽之作《寂静的春天》,是这位伟大女性,满怀悲悯地敲给这个越来越物质化的世界的晚钟,她是环境保护的先驱者和实践者。她的《惊奇之心》,像一座魔法小屋,吸引你走进,不忍离去。蕾切尔·卡森曾说,假使她对仙女有影响力,她希望上帝赐给每个孩子以惊奇之心,而且终其一生都无法摧毁,能够永远有效对抗以后岁月中的倦怠和幻灭,摆脱一切虚伪的表象,不至于远离我们内心的源泉。

是啊,如果我们对大自然没有怀抱一颗“惊奇之心”,我们身体埋藏的“灯”,就不会闪亮,这世界就不会诞生那么多优秀的童话,我们在冬夜的炉火旁,也就没有听神话故事的美好时光了。其实对大自然的“惊奇之心”,不仅孩子应该有,成人也应该有,因为它能持久地生发心灵的彩虹,环绕我们黯淡的人生。

蕾切尔·卡森离开这个世界,整整半个世纪了,但她的作品带来的潮汐,一直回荡在我们耳畔,让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看一眼头顶的月亮,让我们能够满怀柔情,把一颗清晨的露珠当花朵来看待。看到她用朴素纯净的文字勾勒的那片缅因州的海,我蓦然想起了在都柏林海湾相遇的那位看海的盲人老妪,这两个不同时空、不同地域的观海者,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在我心中,她们同样的清癯、内敛,同样的骄傲和高贵!

蕾切尔·卡森是大自然的修士,把芬芳采集,播撒世人。所以她的音容失明于这个世界了,但她作品的光辉,从未落入黑暗之中。我们在捧读她著作的时候,依然能够感受到,她那颗勃勃跳动的听海的心!

让世界适合小王子们居住

周国平

《小王子》是一部天才之作,我甚至要说,它是一个奇迹。世上只有极少数作品,如此精美又如此质朴,如此深刻又如此平易近人,从内容到形式都几近于完美,却不落丝毫斧凿痕迹,宛若一块浑然天成的美玉。

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是,一个人怎么能够写出这样美妙的作品。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另一件事是,一个人翻开这样一本书,怎么会不被它吸引和感动。我自己许多次翻开它时都觉得新鲜如初,就好像第一次翻开它时觉得一见如故一样。每次读它,免不了的是常常含着泪花微笑,在惊喜的同时又感到辛酸。我知道许多读者有过和我相似的感受,我还相信这样的感受将会在更多的读者身上得到印证。

按照通常的归类,《小王子》被称作哲理童话。你们千万不要望文生义,设想它是一本给孩子们讲哲学道理的书。一般来说,童话是大人讲给孩子听的故事。这本书诚然也非常适合孩子们阅读,但同时更是写给某一些成人看的。用作者的话来说,它是献给那些曾经是孩子并且记得这一点的大人的。我觉得比较准确的定位是,它是一个始终葆有童心的大人对孩子们、也对与他性情相通的大人们说的知心话,他向他们讲述了对于成人世界的观感和自己身处其中的孤独。

的确,圣爱克苏贝里的讲述饱含哲理,但他的哲理决非抽象的观念和教条,所以我们无法将其归纳为一些简明的句子而又不使之受到损害。譬如说,我们或许可以把全书的中心思想归结为一种人生信念,便是要像孩子们那样凭真性情直接生活在本质之中,而不要像许多成人那样为权力、虚荣、占有、职守、学问之类表面的东西无事空忙。可是,倘若你不是跟随小王子到各个星球上去访问一下那个命令太阳在日落时下降的国王,那个请求小王子为他不断鼓掌然后不断脱帽致礼的虚荣迷,那个热衷于统计星星的数目并将之锁进抽屉里的商人,那个从不出门旅行的地理学家,你怎么能够领会孩子和作者眼中功名利禄的可笑呢?倘若你不是亲耳听见作者谈论大人们时的语气——例如,他谈到大人们热爱数目字,如果你对他们说起一座砖房的颜色、窗台上的花、屋顶上的鸽子,他们就无动于衷,如果你说这座房子值十万法郎,他们就会叫起来:“多么漂亮的房子啊!”他还告诉孩子们,大人们就是这样的,孩子们对他们应该宽宏大量——你不亲自读这些,怎么能够体会那讽刺中的无奈,无奈中的悲凉呢?

我还可以从书中摘录一些精辟的句子,例如:“正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这才使她变得如此名贵。”“使沙漠变得这样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隐藏着一眼井。”可是,这样的句子摘不胜摘,而要使它们真正属于你,你就必须自己去摘取。且把这本小书当作一朵玫瑰,在它身上花费你的时间,且把它当作一片沙漠,在它里面寻找你的井吧。我相信,只要你把它翻开来,读下去,它一定会对你也变得名贵而美丽。

圣爱克苏贝里一生有两大爱好:飞行和写作。他在写作中品味人间的孤独,在飞行中享受四千米高空的孤独。《小王子》是他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书,出版一年后,他在一次驾机执行任务时一去不复返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在地球上再也没有发现他的那架飞机的残骸。我常常觉得,他一定是到小王子所住的那个小小的星球上去了,他其实就是小王子。

有一年夏天,我在巴黎参观先贤祠。先贤祠的宽敞正厅里只有两座坟墓,分别埋葬着法兰西精神之父伏尔泰和卢梭,唯一的例外是有一面巨柱上铭刻着圣爱克苏贝里的名字。站在那面巨柱前,我为法国人对这个大孩子的异乎寻常的尊敬而感到意外和欣慰。当时我心想,圣爱克苏贝里诞生在法国并非偶然,一个懂得《小王子》作者之伟大的民族有多么可爱。我还想,应该把《小王子》译成各种文字,印行几十亿册,让世界上每个孩子和每个尚可挽救的大人都读一读,这样世界一定会变得可爱一些,会比较适合不同年龄的小王子们居住。

“安妮”来了

张抗抗

安妮来了!那个可爱的红头发女孩儿安妮,终于从加拿大来到了中国。

安妮是谁?你真的连鼎鼎大名的安妮都不知道吗?若是借用大文豪马克·吐温的话说:安妮是继不朽的爱丽丝(指《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主人公)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儿童形象。安妮是“乘坐”着上千页白纸装订成的四架“纸鹞”,飘过大海穿过白云飞过来的,安妮一定没有见过中国桂花,所以她选择了桂花飘香的日子,降落在了中国。在这之前,安妮已经在世界各地的少年读者中,畅行无阻地周游了近一百年。

几年前,“安妮系列”的第一本《绿山墙的安妮》,已经由马爱农女士译成汉字折成的纸鹞盘旋在中国上空了。正因为有那么多熟悉安妮的读者渴望知道她后来的故事,如今这厚厚的四大本“安妮系列”——《绿山墙的安妮》《少女安妮》《女大学生安妮》《风吹白杨的安妮》——像一个个正在长大的俄罗斯套娃,排成天使的队列走来,在我们眼前粲然一亮。

安妮来到中国好像有点儿太晚了,今天有许多孩子,或许“智商”出众,但是“情商”与情感、想象与心智却正在一日日衰退。所以其实安妮来得正逢其时,在这个人与自然越来越疏离的年代,我们正急切地等待着安妮来临——期盼着她的热情、坚韧和坦诚,给那些干涸而冷漠的心灵,输送高能营养液以及滴灌清水。

“安妮系列”是一套优美的成长小说。故事从爱德华王子岛上绿山墙的卡思伯特中年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 着做田里的农活,而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整天耽于幻想、喋喋不休、脸上长满雀斑、不受欢迎的安妮开始,讲述了安妮这个精灵般的红头发女孩,如何像一阵清风吹进了闭塞的乡村。她很快爱上了这个望得见蔚蓝色的大海和红色的灯塔、路边长着高高的冷杉、开满了苹果花和樱桃花的美丽的阿冯利村。孤女安妮以她的率真消除周围人的敌意、以爱心赢得友谊、以浪漫抵御孤独、以倔强坚持自己的天性。在安妮大胆而离奇的想象中,她为自己每一处心爱的自然景观起了富于诗意的名字:“情人的小径”“闹鬼的森林”“悠闲的旷野”“闪光的小湖”“紫罗兰溪谷”“森林女神的水泡”等等。许多年以后,书中描述的这些地方都已成为著名的旅游地,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游客慕名前来。安妮的故事好像就发生在昨天或是正在发生着,在这里时间或是消失或是成为永恒。百年前的安妮依然是一个跺着脚唱着歌扑到你怀里的亲亲小姑娘,她那些饶舌的话让你想起来就觉得好笑又亲切,安妮能感染每一个见到她的人,安妮实际上没有国籍没有年龄,安妮未经污染的健康心智与纯真情怀,超越了一个世纪的人性,所以直到今天,我们还得读安妮,还在读安妮。

在《绿山墙的安妮》中,我们会遇到许多这样的句子:我能听到小溪的洪亮笑声一路传到这里。你留神过小溪有多么快活吗?即使在严冬,我都能听到它们在冰层下面的笑声。

尽管日常生活有时会粗鄙、烦琐,充满了各种烦恼,但在安妮那儿,正如读者黎雅说的那样:“幻想在平庸中灿烂。”安妮的天性中有一种奇特的力量,能够在艰难与沮丧中发现被人们疏忽了的美与爱。安妮是个极度情绪化的女孩,快乐与悲伤大起大落,最终却总是能以达观与善良拯救自己;有时候安妮醒着做梦或是梦里也洒满阳光,安妮是一个真正拥有幸福感的人,因为她能创造出诗情与乐趣,感染自己也感动周围的人。

安妮也会因偶尔的冲动、小小的虚荣、奇异的冒险想象或是过分的自尊而犯错误,甚至可以说,安妮的成长几乎就是由她不断犯下的一连串错误以及她对错误的勇敢克服,还有她的“错误”中那些真正有价值的因素而组成的。读者无论是爱上安妮还是迷上安妮,都会连同她的错误一起爱上。

《少女安妮》讲述了中学毕业后十六岁的安妮,留在阿冯利村小学当老师,试图“改造”阿冯利村的一连串多姿多彩而又多灾多难的故事。经历了家庭的变故后,安妮逐渐变得更有责任心而坚强,重返大学,成为《女大学生安妮》。安妮开始恋爱了,真诚化解了她与一直暗恋着她的童年伙伴吉尔伯特之间的误解与怨恨,成熟的安妮终于懂得质朴与高尚才是她所追求的真爱。大学毕业后的安妮,来到一个远离家乡的夏缘镇做中学校长,她在白杨树叶的倾诉声中给未婚夫写信,于是有了《风吹白杨的安妮》……四部“安妮系列”每一部书尾的彩页上,都附有一些中学生和大学生对“安妮系列”发表的精彩读后感;每一部书中的插图都是如此传神:挎着篮子调皮的小姑娘安妮、戴着帽子咄咄逼人的安妮、坐在草地上沉吟的宁静的安妮、穿着曳地长裙玉树临风般独立的安妮……告别了少女时代的安妮,依然好奇地品味着每一天遇到的每一个精彩的细节。

若是你从此结识安妮,你也许会觉得当今那些所谓的偶像明星,其实多么苍白。

安妮来了。安妮教会我们去爱——热爱人和自然。安妮点亮了我们心灵中麻木了的或是沉睡的那个角落,让我们看见自己曾经的梦想依然在暗处熠熠发光。

当人们越来越频繁地呼唤“情商”这个词的今天,可爱的安妮其实是一个有关“情商”鲜活而生动的范例。“安妮系列”无意中给我们泄露了关于培育情商的秘诀。试着去幻想、梦想或是想象吧,很多时候人们抱怨生活,只是由于丧失了感受快乐的能力。

期待着那位曾风靡世界的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利的“安妮系列”的后三部:《梦中小屋的安妮》《温馨壁炉山庄的安妮》和《彩虹幽谷》,能够早日飞落中国。安妮婚后养育了六个可爱的孩子,我猜想,那些孩子也许个个都比童年的安妮更“另类”,但他们都会像安妮一样浪漫而充实地成长。

歌德和他的理想国

叶兆言

歌德出生的时候,中国的曹雪芹正在埋头写《红楼梦》。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等到歌德开始撰写《少年维特之烦恼》,曹雪芹早已离开人世。从时间上来说,少年维特开始风靡欧洲之际,《红楼梦》一书也正在坊间流传,悄悄地影响着中国的男女读者。很显然,相对于同时期的欧洲文化界,歌德已是一位对中国相对了解更多的人,但是事情永远相对,由于时代和地理的原因,西方对东方的了解并不真实,自始到终都难免隔膜和充满误会。欧洲当时推崇的中国诗歌和小说,差不多都是二流的,甚至连二流的水准也达不到。没有任何文字资料,可以证明歌德对曹雪芹的《红楼梦》有所了解,虽然歌德的家庭一度充满了中国情调,他家一个客厅甚至用“北京厅”来命名。

歌德时代欧洲的中国热,不过是一种上流社会追逐异国情调的时髦,在《歌德谈话录》一书中,歌德以令人难以置信的热烈口吻说:

中国人在思想、行为和情感方面几乎和我们一样,使我们很快就感到他们是我们的同类人,只是在他们那里一切都比我们这里更明朗,更纯洁,也更合乎道德。在他们那里,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平易近人的,没有强烈的情欲和飞腾动荡的诗兴……

这些对于欧洲人来说似乎很内行的话,有意无意地暴露了歌德对中国文化的无知。歌德心目中,中国人的最大特点,是人和自然的和谐,金鱼总是在池子里游着,鸟儿总是在枝头跳动,白天一定阳光灿烂,夜晚一定月白风清。中国成了一个并不存在的乌托邦,成了诗人脑海里的“理想之国”。歌德相信,除了天人合一的和谐,中国的诗人在田园情调之外,一个个都很 德感,而同时代的“法国第一流诗人却正相反”。为了让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歌德特别举例说到了法国诗人贝郎瑞,说他的诗歌并非完美无瑕,“几乎每一首都根据一种不道德的淫荡题材”。

歌德被德国人尊称为“魏玛的孔夫子”,这种称呼在明白点儿事的中国人看来,多少有些莫名其妙。事实上,歌德并不是什么道德完善的圣人,他也不相信仅仅凭单纯的道德感,就能写出第一流的诗歌。任何譬喻都难免有缺陷,说歌德像孔夫子,更多的是看重文化上的地位。以诗歌而论,歌德更像中国的杜甫,他代表着德国古典诗歌的最高境界,以小说而论,说他像写《红楼梦》的曹雪芹,也许最恰当不过。歌德被誉为“奥林帕斯神”,是永不变老的阿波罗,与大成至圣文宣先师的孔子相比,他更文学,更艺术。

歌德生前曾相信,他的小说不仅风靡了欧洲,而且直接影响到了遥远的中国。杨武能先生《歌德与中国》一书中,援引了歌德的《威尼斯警句》,从中不难看到歌德的得意:

德国人模仿我,法国人读我入迷,

英国啊,你殷勤地接待我这个

憔悴的客人;

可对我又有何用呢,连中国人

也用颤抖的手,把维特和绿蒂

画上了镜屏?

这又是一个想当然的错误,如果歌德明白了大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政策,明白了当时骇人听闻的文字狱,他就会知道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古老和遥远的中国绝不可能流行维特和绿蒂的故事。此时的大清帝国处于康乾盛世尾声,正是乾嘉学派大行其道之时,对于中国的读书人来说,无论诗歌还是小说,都是不算正业的旁门左道。歌德并不是真正了解东方的中国,而中国就更不可能了解西方的歌德。歌德的伟大,在于已经提前预感到了世界文学的未来,他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世界各国的文学将不再隔膜,那时候,不仅西方的文学将相互影响,而且神秘美妙的东方文学,也会加入到世界文学的大家庭中来。歌德近乎兴奋地对爱克曼说,他越来越相信诗是人类的共同财产,随时随地正由成千上万的人创造出来,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写了一首好诗,就夜郎自大地觉得他了不起。歌德充满信心地发表了自己的宣言,他认为随着文学的发展,单纯的民族文学已算不了什么玩意,世界文学的时代正在来临,每一个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都应该出力促使它早日来临”。

中国人知道歌德,起码要比歌德了解中国晚一百年。有趣的是,经过专家学者的考订,虽然零零碎碎可以找到一些文字数据,证明歌德这个名字早已开始登陆中国,然而歌德作品的真正影响,并不是来自遥远的西方欧美,而是来自不很遥远的东方日本。歌德并不是随着八国联军的洋枪大炮闯入中国,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基础上,中国人向西方学习的动机,首先是“富国强兵”,是“船坚炮利”的物质基础,其次才是精神层面的文学艺术。以古怪闻名的辜鸿铭先生也许是最早知道歌德的中国人,他在西方留学时,曾与一个德国学者讨论过歌德,话题是这位大师是否已经开始过气,而他们的结论竟然是完全肯定。在辜鸿铭笔下,歌德最初被翻译成了“俄特”,所谓“卓彼西哲,其名俄特”。

最初有心翻译介绍歌德作品的中国人,应该是马君武和苏曼殊,这两位都是留日学生。王国维和鲁迅在各自的文章中,也曾以赞扬的语调提到过歌德,他们同样有着留日的背景。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不管我们相信不相信,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一直都与近邻日本紧密联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似乎已习惯了跑到邻居家去借火沾光,革命党人跑去避难,年轻有为的学生跑去求学,为了学习军事,为了学习文学或者科学。最终引起了战争也好,输入了革命思想也好,反正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课题。说到底,歌德在中国的真正走红,无疑要归功于郭沫若在1922年翻译出版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而郭之所以会翻译,显然又与他留学东洋期间,这本书在日本的家喻户晓有关。众所周知,歌德最伟大的作品应该是《浮士德》,但是要说到他的文学影响,尤其是对东方的影响,恐怕还没有一本书能与《少年维特之烦恼》媲美。

不太清楚郭译《少年维特之烦恼》之后,中国大陆一共出版了多少种译本,影响既然巨大,数量肯定惊人。也许多得难以统计,根本没办法准确计算,经过上网搜索,只查到了一位日本学者统计的数字,迄今为止,在日本一共出版了四十五种《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是个惊人数字,却很容易一目了然地说明问题。任何一本书,能够产生广泛的影响,通常都有产生影响的基础。研究西方文学对中国文学的渗透,不难发现,很长一段时间内,歌德的影响力要远远大于其他作家。时至今日,读者对外国文学的兴趣早已五花八门,同样是经典,有人喜欢英国的莎士比亚,有人喜欢法国的巴尔扎克,有人更喜欢俄国的托尔斯泰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有人喜欢各式各样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但是,以五四新文化运动为特征的现代文学,却一度被《少年维特之烦恼》弄得十分癫狂,年轻的读者奔走相告,洛阳顿时为之纸贵,由“维特热”引发为“歌德热”,显然都是不争的历史事实。

回顾20世纪发生在中国的“歌德热”,无疑以两个时期最为代表。一是五四之后,这是一个狂飙和突飞猛进的时代,思想的火花在燃放,自由的激情在蓬勃发展,郭沫若译本应运而生,深受包办婚姻之苦的年轻人,立刻在维特的痛苦中找到了知音,在维特的烦恼中寻求答案。爱情开始被大声疾呼,热恋中的男女开始奋不顾身,少年维特的痛苦烦恼引起了一代年轻知识分子的思考。一是粉碎“四人 ”之后,经过了十年的文化浩劫,启蒙的呼唤声再次惊天动地响起,世界文学名著在瞬间就成为读者争相购买的畅销书,1982年歌德逝世一百五十周年之际,纪念活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歌德与中国·中国与歌德”的国际学术讨论会在当时的西德海德堡召开,中国派出了以冯至为首的代表团,冯是继郭沫若之后,歌德研究方面的最高权威。

比较两次不同时期的“歌德热”,惊人的相似中,还是能够发现某些不一样,譬如在五四以后,《少年维特之烦恼》在读者市场几乎是一枝独秀,它成了追逐恋爱自由的经典读本,引来了为数众多的模仿者。这得力于当时新文化运动的社会风气,得力于当时的青春豪情与热血冲动,正好与歌德写完小说的那个时代相接近,维特的遭遇深入了人心,文学革命最终引发了社会革命。80年代的歌德热却呈现出了多样性,一方面,作为世界文学名著,歌德再次赫然出现在书架上,与其他的一些世界文学大师相比,他的作品虽然也畅销,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压倒优势。在过去,看歌德的作品,更容易与年轻人产生心灵感应,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在今天,与阅读其他大师的作品一样,更多的只是为了提高文学修养,具有重读经典的意味。这是个只要文学名著就好卖的黄金时代,而在歌德的一系列作品中,又以《少年维特之烦恼》的销量最多,各式各样的译本也最多,无论印多少都能卖出去,但是说到了影响力,已很难说是最大。歌德所预言的那个世界文学时代终于到来了,据资料统计,中国进入新时期以来,歌德作品的翻译品种、数量销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除了《少年维特之烦恼》,其他的作品恐怕都很难说是畅销。

二百四十年前,二十五岁的歌德奋笔疾书,只用了四个星期,就完成了《少年维特之烦恼》。从此以后,这部小说一直在影响着世界,感动着后来的年轻人。

为什么到了今天,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还会有那样的生命力?这显然是与读者有关,文学作品的最大阅读人群,从来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以今天的习惯用法,“少年”维特其实应该是“青年”维特,当初郭沫若翻译的时候,用的只是汉语的古意,古人称“少年”为青年,与今人所说的少年儿童并不是一个意思。少年不识愁滋味,这个少年就不是指小孩。“少年中国”和“少年维特”,都是非常具有五四特征的词汇,这里的少年特指青春年华意气奋发的青年人,与幼稚的孩童无关。《少年维特之烦恼》在过去拥有读者,在现在仍然还能拥有读者,根本原因就是在于它能够被年轻人喜爱。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无论科学如何进步,年轻人总是有的,年轻人的追求和烦恼也总是有的,只要有年轻人,有年轻人的追求和烦恼,《少年维特之烦恼》就一定还会有读者。

对《窗边的小豆豆》的另一种读法

曹文轩

一本书,在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但读书风气稀薄的国家发行数百万册,不能不算是一个奇迹。

这个奇迹是怎么创造出来的?我想,除了出版人的精心和智慧之外,大概主要还是因为文本的质量。它一定在某些方面有着非同寻常的长处和能量。它一定在某些方面与读者心灵的柔软处发生了碰撞,从而产生了呼应,而呼应是一本书走俏得势的最重要的原因。

现在,我要问的第一个问题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究竟是谁?

我以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既不是豆豆,也不是那个叫小林的“校长先生”——这个主人公的名字叫“教育”。它的小名叫“巴学园”。

我们一定要注意到,黑柳彻子的写作动机以及读者对这部作品的兴趣,固然与一个叫豆豆的小女孩有关,但更重要的吸引力却与一个词有关:教育。

我们从黑柳彻子的《学记》中可以得到证明。她谈论的话题,并不是豆豆,而是现代教育以及现代教育理念的化身校长先生,以及体现这一教育理念的巴学园。

请注意一下这部小说的开头和结尾。

开头便是:一个叫豆豆的小女孩,被一个学校拒绝了。更准确一点说,被一种教育理念甚至可以说是被某种教育制度拒绝了。她的母亲非常担忧地领着这个懵懂的但却天真无邪的女儿走向另一个学校——巴学园。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结果,外表依然平静的母亲,其茫然、疑惑、毫无把握,不亚于是在悬崖峭壁之间。

幸运的是,那个具有西方教育思想背景的小林先生却愉快地接受了这个被其他学校淘汰出来的孩子。校长先生,差不多成了全日本第一个聚精会神地听一个小女孩一口气讲了四个小时的人。这是一个伟大的人。

在全部的叙述和描写中,巴学园一直是作为一个现代教育(人道主义、人本主义的教育)的乌托邦而存在的。事隔多年之后,黑柳彻子还在疑惑,在那样一个时代,自由的巴学园为什么还会得到文部省和国家的许可而存在呢?她能找到的解释就是:小林先生不喜张扬。也就是说,这所孤僻的学校并不为太多的世人所知。所以,它存在了日本,存在了世界上。

再看作品的结尾,你可以更强烈地感受到这部作品的着力之处——

巴学园起火了。

这里没有惊慌的、喊声震天的救火场面。大火在熊熊燃烧。黑柳彻子平静地、但却极其高超地描述了一个形象:

那时候,小林先生站在大地上,静静地看着巴学园在燃烧。和平时一样,先生穿着旧得有点儿走了形的、但非常得体的黑色三件套西装,两只手放在上衣口袋里,这也是先生平时的习惯动作。校长先生一边看着火焰舞动,一边对站在身边的儿子——大学生巴说:“噢,下一次,我们办一个什么样的学校呢?”

这是神来之笔。

一个如此淡定的形象,当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骄傲。这是许多日本人中的一个日本人。

大火在燃烧——燃烧的是他的私人财产,是他一辈子的心血,这一切将化为灰烬,但他却把两只手放在上衣口袋里,看着火焰在问:“噢,下一次,我们办一个什么样的学校呢?”大概也正是这个波澜不惊但却巨大的理想铸就了这一个永在天地间的形象。

校长不只是懂教学,更懂教育。教学与教育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概念。今日之中国,所谓的优秀教师、优秀校长,其实他们只懂教学而不懂教育。我们拥有成千上百懂教学的特级教师和优秀校长,但我们却缺懂教育的教师与校长。

孩子们为什么喜欢这本书?

道理也就在这里:他们喜欢这样的学校、这样的校长、这样的教育。

家长们为什么也喜欢这本书呢?

道理也就在这里:他们希望他们的孩子能受如此教育、能如此顺应自然地成长。

问题是:校长老师们为什么也喜欢这本书呢?他们所代表的教育理念显然是与小林先生的教育理念格格不入的。但,大概没有一个中国教师和中国校长会拒绝这本书。

秘密就在于:其实所有的人,都是向往如此教育的。

秘密还在于:黑柳彻子并没有向任何人强加她所喜欢的教育理念。她是通过温和的、宽容的方式去诉说的。即使豆豆被那所学校淘汰,那位母亲也只是无声地叹息。黑柳彻子在喜欢什么时,并没有去说她不喜欢什么。没有黑白分明的对立,更没有剑拔弩张的对峙。

这既是日本人的说话方式,也是我们可以借鉴的方式。

关于教育的小说,我们有的是。但是十有八九是极端的。我们的作家太爱做小孩的代言人,一副人权的样子,一副自由、民主的样子。与老师、校长作对,与学校作对,与整个教育制度作对,并将其妖魔化。因此,老师、校长、学校拒绝这些“聚众闹事”的书进入校园。我们总爱把事情弄得极端,弄得尖锐,弄得难以收场。

永远记住:小豆豆的校长先生既是一个具有自由民主教育思想的人,但同时他也牢牢记住了一个关系——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他是教育者,小豆豆是被教育者。校长与学生的关系,是老子与儿子关系的一个变体。这个关系是不可颠倒的,这是社会伦理、教育伦理。长大成人的黑柳彻子对小林宗二永远充满了敬仰之情,那是儿女对父辈的情感。

《窗边的小豆豆》的广泛流传,当然也在小豆豆。这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形象,从一开始,我们就开始喜欢。她善良、富于想象,最迷人的是她的干干净净的、没有一丝瘢痕的童真。一些细节难以忘怀:比如她跟校长先生借了两毛钱从一位大哥哥那里买了一块“健康树皮”,然后,不仅自己用它来测试是否健康,还用它为所有的人,还有狗都测试是否健康。当所有的人嚼了这树皮都说不苦时,小豆豆很高兴:因为他们都很健康——她希望所有的人都很健康!

校长先生是伟大的,小豆豆也是伟大的。

还有母亲的那条叫“洛基”的狗,也是伟大的。

他们成就了黑柳彻子,成就了这部小说。

我说的第二个问题是:

它为什么会流行?从艺术上说——它的流行恰恰在于它的简单。这是一部没有任何写作难度的小说。它的难度在于寻找和确定下这种没有难度的写作。一个接一个的故事,有联系的,大多都是独立的。按事件顺序进行,没有时空颠倒,一种很朴素、很原始的结绳纪年的方式。

这些故事就是原来的故事。这里没有编织,甚至没有构思。照生活行进的样子写。

复杂容易,简单难。

艰深容易,平易难。

有些作品的模式是可以模仿的,实际上大家一直在互相模仿。可是能够被模仿的是什么样的作品呢?

越是复杂的东西,就越可以被模仿。

而这部作品是不可被模仿的,一模仿就陷入雷同。越简单的东西就越不能被模仿,因为由于它的简单,它的样子太容易被人指认了。

这份意义丰厚的简单,使它赢得了广泛的读者,这种广泛,使日本天皇都知道了。

何为现代写作?

现代写作就是将简单复杂化,让阅读成为受苦受难受罪的过程。那些背后的、底部的、黑暗深处的“哲理”是要通过训练有素的专家学者们加以暗示和明示,才得以显示的。主题显灵,是这种阅读的一个痛苦的期盼。由于艰深和玄奥,“现代”养育了一大批阅读的牧师,这些人负有解释和阐释权。阅读是在他们的复杂的指导下而得以进行的。从前朴素的、明朗的阅读,现在越来越具有神秘主义的色彩。阅读的快感是在九死一生之后才获得的,大多数“俗人”都半途而废了。除去耗费我们的心血,“现代”给一般读者的直接感受是冷酷的、压抑的、沉闷的、无往的、绝望的、向下的、堕落的。当越来越多的人从“皇帝的新衣”现场效应中脱出时,一个简单的念头在升起:

如果没有这些问题,世界是不是会更美好一些?这个发问,对“现代”几乎是致命的。

我们有理由庆贺《窗边的小豆豆》在中国发行数百万册。

杰克·凯鲁亚克:永远在路上

邱华栋

杰克·凯鲁亚克去世的那一年里我出生。他死在1969年10月,据说是因为长期酗酒,导致腹腔出血而死,而那个时候我已经十个月大了。多年之后的1990年,我在大学里第一次读到了《在路上》,深深地为这部作品所吸引。

那个时候我年轻气盛,体内有着躁动不已的气力,需要通过“在路上”的那种不羁的感觉,来释放青春力比多。于是,利用假期,我跑了很多地方,深深地感觉到中国的复杂和巨大,路途的遥远和没有尽头,人生的苍茫和宽阔。这都是《在路上》带给我的指引。在大学里,我和中文系班上的一些同学都很喜欢这部小说,深以为“在路上”是一种年轻人永远的梦想——脱离眼下,脱离庸常的生活,走到旷野、荒野和大路上,去看坐在屋子里永远也想象不出来的那无尽的风景。

在随后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在中国,《在路上》不断有新译本问世——我的手里就有五六种,说明一代代读者都很喜欢这部书,而且,《在路上》毫无疑问成了经典,上海译文出版社甚至还出版了英文版的“原稿本”,就是不加编辑的最初的原始稿本,可见这部书经典化的过程还在深化。同时,他的其他长篇小说也在陆续出版,我发现他竟然是一个很多产的作家,而不是只有《在路上》这么一部。接着,关于杰克·凯鲁亚克的回忆录和传记也翻译出版了,一个立体的、多侧面的杰克·凯鲁亚克正在我们的心目中建立起来。同时,与杰克·凯鲁亚克被归为“垮掉的一代”——其实,直译是“敲打的一代”,就是随着摇滚乐爵士乐的鼓点敲打的节奏起舞的一代——的很多作家、诗人的作品,如金斯伯格、威廉·巴勒斯等作家的作品被陆续翻译出版,成了一个无法忽视的美国文学现象。杰克·凯鲁亚克是深具美国特色的作家,也只有美国的广阔、狂野、自由和多元,能够诞生杰克·凯鲁亚克。

杰克·凯鲁亚克1922年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他父母亲是从加拿大大湖区的法语区来到美国的。这是一个天主教家庭,虽然他的父亲是一个工人,但是天主教的清规戒律在家庭里还是很严的。他父亲一生辛劳,抚养了好几个孩子,是个勤勉的法裔美国人。杰克·凯鲁亚克从小就很想远离小镇,远离家庭,于是,他就来到了纽约读中学。根据同学后来的回忆,除了杰克·凯鲁亚克的记忆力超群之外,这个清瘦的孩子留给他们的印象很淡然。

杰克·凯鲁亚克当时的梦想,不过是想当一个美国橄榄球的明星。他身上一点都没有显露出要当作家的迹象。1940年,十八岁的杰克·凯鲁亚克进入美国常青藤大学的名校哥伦比亚大学求学。就是在大学期间,他结识了艾伦·金斯伯格、威廉·巴勒斯等人,是他们将他引向了文学。这些人后来都成了所谓的“垮掉的一代”的核心人物。

为了养活自己,他需要工作。那些年,他干过很多工作:轮船厨工、加油站服务员、记者、信差、汽水供应员、摘棉花工、建筑工人、搬家工、五角大楼金属薄板技工学徒、看林人、水手、火车司闸员等等,还为20世纪福克斯公司撰写过电影梗概。这些工作都是临时性质的。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他和几个朋友多次穿越美国大陆,最远还到达了墨西哥。这些路途中的见闻,使他顿时摆脱了第一部小说出版之后遭到冷遇的挫折感,“在路上”看到的美国的阔大和繁荣、人性的丰富,风景的壮美,让他灵感顿生。

1951年4月初的某一天,他开始写作《在路上》了,他日夜不停,连续在一卷三十米长的卷筒打字纸上打字,用了三个星期,以自动写作和意识流动的方式,完成了小说《在路上》。其后几年,他又完成了其他多部小说的写作,但都没有出版。一直到1957年,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才在著名评论家马尔科姆·考利的 助下,由维京出版社出版了,结果一下子就引起了美国文坛的轰动。杰克·凯鲁亚克一炮走红了。《在路上》的发行量很快超过了三百五十万册,他不仅获得了丰厚的版税,彻底改变了经济困窘,还获得了巨大的文学影响。此前,在1956年,他的文学同道、“垮掉的一代”的精神领袖艾伦·金斯伯格已经发表了震撼人心的《嚎叫》,而《在路上》的出版,则加深和扩大了“垮掉的一代”的影响。要知道,在1957年,美国依旧处于麦卡锡主义的阴影中,美国人普遍沉湎于战后的物质丰富中沾沾自喜,思想的贫乏和冷战的国际气氛让他们刻板、压抑、封闭、保守。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美国传统社会也逐渐走向了瓦解,一个解放的、反战的、性解放的爆炸性的20世纪60年代,正在孕育中,而杰克·凯鲁亚克正是这样的先声夺人的预言者和推动者。

1957年《在路上》的出版,也由此成了一个历史事件。到如今,美国每年都要印刷《在路上》超过十万册,它已经成了美国人精神的一个写照和标志性的作品。2001年5月22日,长达三十米的《在路上》的手稿,在纽约的一场拍卖会上以二百四十三万美元的价格成交,超过了卡夫卡的长篇未竟之作《审判》的手稿拍卖价一百九十万美元的记录。

那么,《在路上》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为什么会在美国社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为什么到现在为止,中国读者也将这部作品奉为经典之作?

早在1948年,杰克·凯鲁亚克就写过三万多字,这是这个题材的早期版本。但很快进入了死胡同,杰克·凯鲁亚克找不到合适的语调继续写下去,而且,他也无法使用在《镇与城》中的那种略带感伤的语调和现实主义的手法来写这部“路上小说”。1950年的12月,他的好朋友,多次一同“在路上”旅行,据说和他长得非常相像的尼尔·卡萨迪,给他写来了一封没有标点的长信,信中详细描述了卡萨迪和一个叫玛丽的女人的爱情经历。就是这封没有标点的长信,忽然点燃了杰克·凯鲁亚克重写《在路上》的热情,他感觉自己一下子找到了写这部小说的语感了。

在文学发生学上,这样的时刻叫作“打开”状态。我们在写作的时候,常常有茅塞顿开的时刻。的确,我都可以想象,杰克·凯鲁亚克一定是一下子就感觉到他前些年和朋友们“在路上”的见闻,全部以语言洪流的方式涌到了跟前,剩下的事情就是打字了。于是,就像我前面说过的,他用了三个星期,在三十米长的卷筒打字纸上一口气完成了这部小说。几年之后,三十五岁的杰克·凯鲁亚克拿到了《在路上》的样书,看到了报纸上登载的各种评论,心情十分激动。那些评论大都是褒奖,但批评的声音也有一些,比如著名作家杜鲁门·卡波蒂听说这部小说的写作方式后,就说:“那不是写作,那是打字。”也许更多的人希望杰克·凯鲁亚克是用三个星期“在路上”,然后用七年来写这部小说。

《在路上》写了这么一个故事:20世纪40年代的某一天,几个美国人萨尔、迪安,突然决定从东部的繁华城市出发,驱车前往美国西部。于是,一路上,广袤的美国大陆上的风景、人物、奇遇,就在他们狂放不羁的旅程中次第出现,带给了这几个漫游者以惊喜,使他们自由地、欣喜若狂地重新领悟了生命。杰克·凯鲁亚克写这本书使用的是自发写作的方式。他让所有的东西在他写作的瞬间,以语言喷泻的方式形成。于是,这种写作本身与以往很多作家构思成熟之后再写作,写完了还不断修改的方式完全不一样,杰克·凯鲁亚克的写作追求一种自动、自发和自由的状态,让脑袋去捕捉句子,让思维跟着打字的手在游走。于是,《在路上》就获得了自由联想、奔腾万里和一气呵成的风格。

翻开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在路上》的王永年的新译本,扑入我们眼睛的是小说的第一段:

我第一次遇见迪安是在我同妻子分手不久之后。我害了一场大病刚刚恢复,关于那场病我懒得多谈,无非是同那烦得要死的离婚和我万念俱灰的心情多少有点关系。随着迪安·莫里亚蒂的到来,开始了可以称之为我的在路上的生活阶段。在那以前,我常常幻想去西部看看,老是做一些空泛的计划,从来没有付诸实施。迪安是旅伴的最佳人选,因为他确确实实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他父母开了一辆破汽车途经盐湖区洛杉矶的时候。

《在路上》分为五个部分,前面的四个部分详细描写了主人公穿越美国大陆的几次经历。第一部分讲述了1947年,小说主人公萨尔和迪安穿越美国大陆的故事,以萨尔和一个墨西哥姑娘特丽的相遇、相爱到分手而告终。期间穿插了很多迪安和萨尔的谈话,透露了迪安过去的生活。小说的第二部分,讲述1948年萨尔回到了纽约,在自己的姑妈家。这一年的圣诞节,迪安开着汽车带着女朋友突然造访了萨尔,然后他们再次向西部进发,最后又返回了纽约的情况。第三部分则讲述1949年,萨尔再次出发到达了丹佛,他和迪安的友情也达到了一个高点,而迪安与一些女人的来往构成了这个部分的主要情节,投射出美国年轻人在当时的那种渴望解放的心态。第四部分则讲述萨尔和迪安往美国的南部走,最后到达墨西哥的壮举,他们自己也称这次旅行为一次“伟大的旅程”。小说的最后一个部分只有几页,非常短,算是小说的尾声。萨尔回到了纽约,回忆与迪安的最后一次见面,并表达了对“在路上”的无限怀念:

于是,在美国太阳下了山,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望着新泽西上空的长天,心里琢磨那片一直绵延到西海岸的广袤的原始土地,那条没完没了的路,一切怀有梦想的人们,我知道这时候的衣阿华州允许孩子哭喊的地方,一定有孩子在哭喊,我知道今夜可以看到许多星星,你知不知道熊星座就是上帝?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把它的闪闪光点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笼罩了山峰,掩盖了海岸,除了衰老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这时候我想起了迪安·莫里亚蒂,我甚至想起了我们永远也没有找到的老迪安·莫里亚蒂,我真想迪安·莫里亚蒂。

《在路上》这部小说的内部时间跨度有好几年,主人公穿越美国“在路上”也进行了很多次,人员也是多次组合的。每个部分都讲述了不同的经历,最重要的,就是他们不断从东部到西部,还远抵墨西哥,一路上,几个人吸大麻、找女人、谈禅宗、喝大酒、拦火车、宿野地、看月亮、数星星,最后在美国西海岸作鸟兽散。因此,很多次翻阅这本书,我常常想,没有哪本书像这本书这么的“美国”。实际上,杰克·凯鲁亚克写的就是美国的大地风景、美国的风土人情,刻画的就是美国人崇尚自由的灵魂。而且,美国的风景在这几个美国人内心里的投射,也非常的丰富,变形为多种意识。

《在路上》在中国的命运也是不错的,读者甚众。我就想,为什么我们也需要《在路上》?一本书在社会上的走红总是有着特殊原因和社会基础,答案也很简单,当我们在日益追求物质和被物质社会挤压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心灵和行动的自由。可能我们人人都有一个潜在的欲望,那就是逃出城市,去“在路上”,向着那些蛮荒之地而去。因此,很多白领需要这本书,因为他们在城市大楼的间隙里讨生活,成了房奴和工作的奴隶,这样一本解放之书、自由之书,就会成为大家的梦想之书。

可是,像杰克·凯鲁亚克这样的自由漫游,有多少人有那样的胆量、心志和时间来进行呢?就不好说了。看来,“在路上”不过成了很多人的向往和无法实现的梦想、成为我们内心深处的一种渴望和情结罢了。我就多次计划过和朋友一起开车,从北京出发一路向西,一直到伊犁河谷或者干脆就到新疆南疆的帕米尔高原塔什库尔干,还有一条线路,就是一路向西南方向进发,一直到达西藏的高原上。但到今天也没有实现。我知道,有些人实现了,就是被称为“驴友”的人,很多这样的人正“在路上”,我觉得他们肯定读过、也会十分喜欢《在路上》这本书。

在很多人看来,杰克·凯鲁亚克似乎是一个另类的作家,离经叛道,很难归类,他一直到现在也不是完全被人全部了解和认可。但是,他的影响却在那里,而且从来都没有衰减。

我觉得,杰克·凯鲁亚克是一个被低估了的作家,因为他的小说所表达的,就是美国自由、进取与拓荒精神。因此,仅仅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性作家”,肯定是不能概括他的全部价值的。他的作品远远地投射出来了一种巨大的光芒,照亮了美国大陆,也给其他的国家和族群以巨大启发。因为1956年出版的金斯伯格的《嚎叫》、1957年出版的《在路上》和1959年出版的威廉·巴勒斯的《裸体午餐》,一起掀开了美国文学的新篇章。

杰克·凯鲁亚克只活了四十七岁,死的时候还很年轻,留下了一个永远在路上的形象。

饥饿是种深刻的记忆

饥饿是种深刻的记忆

韩浩月

路遥是对我有很大影响的中文作家,他写过长篇巨著《平凡的世界》,也有一部被改编成电影后轰动全国的《人生》,但印象最深刻的却是他的中篇作品《在困难的日子里》,这可能是因为我和书中主人公的命运多少有点相似的缘故。

《在困难的日子里》的主人公名字叫马建强,在1961年那个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困难时期,他从乡下以全县第二名的好成绩,考进了县城的高中,这对父老乡亲来说是件轰动的事,但因为没钱没粮,马建强险些没能如愿进入学校。

在父亲托人捎来话,告诉马建强再也无法给他送来一粒粮食了之后,他被推到了一个绝境,从此之后他就只能依靠自己解决“口粮”问题了,城郊的那片田野成了他的“天堂”。人在饥饿的时候会被本能驱使,寻找一切可以吃的东西,路遥刻画了一个疯狂在田野里觅食的人物形象,“酸枣、野菜、草根,一切嚼起来不苦的东西统统往肚子里吞咽”。

《在困难的日子里》发表于1980年,我是在十多年之后才读到这篇小说的,也是因为这篇小说,喜欢上了路遥的其他作品,并把路遥当作我人生的精神导师之一。记得在阅读这篇小说的过程里,不止一次泪流满面,因为分明在马建强身上,读到了我自己的影子。

在我有童年记忆时,发生了一件大事,我的父亲去世了,因为疾病和饥饿。在小时候,奶奶无数次讲到家里挨饿时的情形,讲到村外的槐树皮都被剥了吃了,具体的吃法是,把槐树皮用石磨磨碎成粉,掺杂进一点少得可怜的玉米面、高粱面,蒸成好不容易才能捏成一个团团形状的窝头,就着白水吞下去。

我父亲有五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饿得没有办法,就带弟弟们去田野里偷吃的。青青的豌豆还没成熟,就被父亲偷着吃了,只能在地里吃,不能带回家,因为豌豆有生产队的人看着,被抓住了会挨一顿打,父亲和他的弟弟们,常吃得一嘴青色的碗豆汁。

父亲去世那年是1980年,那时候已经不用吃树皮、槐花和未成熟的豌豆之类的了,但地里的粮食还是不够吃。家里第一次烙小麦煎饼的时候,奶奶在灶前泣不成声,因为她想到我父亲这辈子,终于等到可以吃到小麦煎饼的时候,他却去世了。后来我和奶奶聊天,她总少不了要说一句:“可怜我的大儿子,临死前都没吃到小麦煎饼。”

1984年,我和马建强一样,从农村考到了乡里的中学。之后不久,我们家举家从偏远的乡村迁往县城,因为我暂时不能转学去县城,只能一个人被留下求学,同时被留下的,是一大包煎饼和一小袋大约只有三四公斤重的小麦。

对于刚进入高中的马建强,路遥这样写道:“尽管目前社会普遍处于困难时期,但贫富的差别在我和这些人之间仍然是太悬殊了。他们有国库粮保证每天都有粮食供应,父母亲的工资也足以使他们穿戴得体体面面,叫人看起来像个高中生的样子。而我呢,饥肠辘辘不说,穿着那身寒酸的农民式的破烂衣服,跻身于他们之间,简直像一个叫花子!”

这多符合我当时的情境。因为没钱,我没法去学校食堂打饭,虽然那份饭菜加在一起可能也不过一两毛钱。在别的同学相约去食堂打饭的时候,我只能一个人溜到宿舍,打开那包煎饼,抽出一张来掰碎,放进茶水缸子里,再去用免费的开水泡开,一点点吃掉。因为不确定家人什么时候能来给我送吃的,我规划了吃掉这包煎饼的时间,也就是说,我起码要保证,在一个月内,每天能吃到一块煎饼,才会带来安全感,等到有人来给我送吃的,或者把我接走。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包煎饼渐渐发霉了,但用开水烫烫,还是勉强可以下咽的。只是食物不够,在课堂上经常会感到饥肠辘辘,那时候好饿啊,但我没有马建强的觅食本能那么强,愚笨的脑袋,怎么也没想到可以去田野里找到一点吃食,只是被动地一天天缩小食量。

可能是青少年时期比较懵懂的缘故,我没体会到马建强在他所处环境里的绝望,只是有些孤僻,不爱和人相处,不爱运动,喜欢遐想,在思绪的漫游中觉得时间有时很快,有时又很慢……等我爷爷来学校接我的时候,煎饼已经全部吃光了,只剩下那袋没舍得吃掉的小麦,本来打算用它在最艰难时刻去换取一些饼或馒头回来的,现在用不到了。爷爷后来和我聊天时常说的一句话是:“你那时候可怜的,就剩下一小袋麦子了……”

到了县城后,我们整个大家庭的境遇并不比在农村好多少。爷爷在街头摆了个摊子卖白开水,用这个连小生意都算不上的收入养活全家。在县城中学,家境好的学生更多了,那时候似乎没人再挨饿,起码孩子们是饿不着了,但我还是饿,家里从来都没有“早餐”这个说法,每天起床后无论寒冬还是酷暑,都是饿着肚子去上学,到了课间操的时间,已经饿得一点力气也没有了,路遥用这样的句子来形容:“饥饿经常使我一阵又一阵的眩晕。走路时东倒西歪的,不时得用手托扶一下什么东西才不至于栽倒。课间,同学们都到教室外面活动去了,我不敢站起来,只趴在桌子上休息一下,我甚至觉得脑袋都成了一个沉重的负担——为了不让尊贵的它在这个世界面前耷拉下来,身上可怜的其他部位都在怎样拼命挣扎着来支撑啊!”

《在困难的日子里》中的马建强很幸运,他遇到了一个无论形象还是性格都很美好的女同学吴亚玲。吴亚玲是马建强困难日子里的一道光,她为马建强做了一份饺子,还把自己父母支走了,想要马建强吃一顿饱饭。为了这顿饭,吴亚玲可是煞费苦心,但马建强已经敏感到一定程度了,连听到“吃饭”这两个字,都觉得是别人对他的怜悯,委屈的吴亚玲泪珠挂在了脸上,而马建强的身体也在“剧烈地哆嗦着”,“止不住的热泪在脸颊上刷刷地淌下来了”……

由此可见,饥饿是多么可怕的东西,它让自卑的人更自卑,让敏感的人更敏感,它让人与人之间丧失了本真的联系,让美好的情感竟然变成了耻辱。在马建强所处的时代,饥饿是悬挂在人们头顶的乌云,走到哪儿抬头就能看到它,即便你不抬头看它,它也会通过胃部的痉挛来提醒你,在饥饿面前,尊严有时候会凸显它强大的模样,有时候又脆弱到不堪一击。

在我上中学的时候,班级里兴起一股风气,偷女同学带的盒饭吃,那是不愿意中午回家吃的女同学们带的午餐,这些午餐,往往在上课间操前后,就被饥饿的男同学们偷吃掉了。开始的时候,有女同学向班主任告状,后来发现没用,就纷纷多带一点,有喜欢的男生,还会专门送到他面前,看着他吃完。

我参加过偷吃盒饭的行动,被女同学抓到过,也被班主任训斥过。不知不觉间,也有两位女同学注意到了我,她们开始给我带吃的,不仅是盒饭里的米饭和炒菜(有时菜里面还有一些辣炒的肉块),还有一些时令水果,冬天的时候,还有香喷喷的烤地瓜。我看到过网上有人问,在路遥的小说里,吴亚玲是喜欢或爱马建强吗?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这里面有喜欢和爱的成分,但更多不是异性之间的,而是人性美好的一面在闪光。在困难的日子里,如果连这些美好的人性也消失了,那才叫难上加难,没法活了。

我一直把那两位女同学,当作姐姐式的人物,她们也把我当作弟弟,听我讲我以前的故事,会哭,流泪。毕业之后,我们保持了一段时间的通信,她们告诉我她们的境遇,喜怒哀乐,我告诉她们我喜欢文学,在学习写作。后来联系慢慢地中断了。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她们的样子,但不会忘了她们在我饥饿的岁月里提供的食物,也让我对女性独有的情感抱有倾慕之心。

断断续续地,后来还有过一些挨饿的经历,不过都已经是片段式的了。记得有一次坐长途公交车去另外一个县城,坐上车后心慌慌的,才想起来上车没有吃东西,胃空荡荡的,也没法下车去买什么食物,只好在口袋里摸索,竟然摸出了几十颗瓜子,把那些瓜子一颗颗小心地剥开,再小心地放进嘴里,慢慢地咀嚼,慢慢地咽下,真是觉得这瓜子是天下最好吃的食物。饥饿真是一种深刻的记忆,以后纵然品尝过诸多美食,但一直忘不了那几十颗瓜子的味道。

在以后的时光里,我再未读过路遥那篇《在困难的日子里》,因为不用读,文字中那些刻骨铭心的描写,已经深深印在心里,哪怕具体的章节和词句都忘记了,但故事里那个倔强少年的形象,却一直以飘摇的方式存在着,他那被冷风吹起的破旧衣裳,他奔跑在田野里,为一颗被人们遗留在地里的土豆而欣喜若狂的样子,面对喜欢的女生时的那种自惭形秽……都让我感同身受。也许,从读完这篇故事开始,我的骨子里就有了饥饿情结,对描写饥饿的文字特别感兴趣,后来才知道,许多优秀的中国作家,都有深刻的饥饿情结,因为他们都曾经历过比我所经历的要困苦无数倍的饥饿岁月。

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时,有记者问他是什么促使他走上了文学道路,他的答案是“饥饿”。和《在困难的日子里》的马建强一样,莫言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吃过树皮、草根,同样是在1961年,村里的学校拉来了一车煤块,莫言从煤车上抢了一块,咯吱咯吱地啃了起来,后来回忆,莫言觉得那煤块越嚼越香,“味道好极了”。可以说,是饥饿“喂养”出了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写饥饿,天津作家杨显惠有一本著名的纪实文学作品《夹边沟记事》,这本书里面写到一种食物叫“粉汤”,别看这个名字看上去挺洋气,事实上却是用黄茅草籽煮出来的,只是看上去像淀粉熬的汤而已。杨显惠在书中写道:“这东西根本就没有营养,但是也没毒,吃它就是把空空的肠胃填充一下,克服饥饿感,就像有些地方的人吃观音土一样。这种东西能挺时间,吃上一次能挺三天,因为它是不消化的。既然不消化也就排泄不出来,需要吃别的野菜什么的顶下来。这种东西千万不能在粥状的时候喝下去。在它还没凝固成块状之前喝下去,它会把肚子里的其他食物——树叶子呀,干呀,还有别的杂草籽呀——粘在一起,结成硬块堵在肠子里形成梗阻。”

如果说这样的描写还不足够惊心动魄的话,那么书中记录的其他故事足以让人惊呆:一名“劳改犯”把刚吃到胃里的食物呕吐了出来,还没来得及消化的食物颗粒,马上被别的“劳改犯”抢了去。为什么要抢去?因为这些呕吐物放在水里清洗一下,还可以重新做成饭吃下啊。我不是太过感性的人,但看到这样的情节,也难免落泪。

2014年获得卡夫卡文学奖的作家阎连科,在他的领奖词中,一开始就讲述了他的饥饿记忆,他说:“那时候,我只有几岁,随着母亲去寨墙下面倒垃圾,母亲拉着我的手,指着寨墙上呈着瓣状的观音土和散粒状的黄土说:‘孩子,你要记住,这种观音土和榆树皮,在人饥饿煎熬到快要死的时候,是可以吃的,而那种黄土和别的树皮,人一吃就会更快地死掉。’”

这些,仅仅是我能想到的作家们描写的饥饿体验,民间还有无数人,在脑海里存放着他们的饥饿记忆,那是我们民族的一段苦难史,是万万不可忘却的。忘掉饥饿,就是忘掉我们曾走过多么艰辛的日子,就不会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当看到这样的新闻——《我国每年浪费粮食800万吨,够两亿人吃一年》,还有高档酒楼中,满桌的山珍海味还剩下大半就被整桌地倒掉,就忍不住心痛。

我一直觉得,现在的食物浪费状况如此严重,和我们曾经的饥饿记忆有关,因为被饿怕了,所以宁愿吃不了,也要点满一桌子饭菜,宁可被倒掉,也不愿意在请客时面对菜肴被吃光的尴尬。这是对饥饿记忆的一种报复,而这种报复又是那么没有必要。面对物质过剩,我们更应该正视过去的饥饿,走出饥饿的阴影,用正常的心态去对待食物,进一步来说,用从容的心态来面对生活。

在给年轻的孩子推荐读物时,我会特别推荐这本《在困难的日子里》,孩子们嘻嘻哈哈,要去读漫画、玩游戏,薄薄的一本书放在那里,也许一页都没打开过。他们没有挨过饿,他们中的多数,都是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端着饭碗满屋子追着喂食的一代,因此,他们并不知道食物最香的原因,不是出自多好的厨子之手,不是多么优良的食材,而是——只有在饥饿时,你才会觉得,食物会让人感恩,会让人流泪,会让人铭记。

永远的三毛,永远的撒哈拉

林夕

记得有人说过,选书不如撞书。以前觉得很平常的一句话,现在仔细想想,话中透着禅意。的确,读书和遇人一样,也是讲究机缘的。在我成长的20世纪70年代,书籍从数量到内容都不像现在这样丰富,除了课本,能找到的课外读物实在有限,所以只好“撞”到什么看什么。到了80年代,情况好些了,不仅国内的书越出越多,港台的书也开始陆续引进。也因此,我有幸“撞”到《撒哈拉的故事》,有缘“邂逅”台湾作家三毛,那一年我刚好十七岁,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三毛的这本书,就像竖立在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改变了我人生的方向。

那时我刚升入高二,面临着高考的压力。也许是为了解压吧,在繁重的学业中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有时会忙中偷闲找课外书来看。刚好一位暑假去北京探亲的同学带回两本书,一本是琼瑶的《窗外》,一本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据他说当时在北京青年学生中风行一时。所以可想而知,这两本书在我们同学中很抢手,大家都想先睹为快。我本来想看《窗外》,因为书名很诗意,并且是写爱情的,而撒哈拉这名字我都没听说过。但不巧的是,《窗外》被另一位同学捷足先登,我只抢来这本《撒哈拉的故事》。因为还有别的同学排队等,我答应第二天肯定还。

放学后回到家里,吃了母亲准备好的晚饭,便以做功课为名把自己关进房里,埋头看《撒哈拉的故事》。本想看会儿就做功课,不料却一头扎了进去,一直看到深夜,母亲几次来催我睡觉,我关了灯,躲在被子里打手电筒继续看。书中的故事实在是太动人了,让我欲罢不能!

三毛在西班牙留学时,一次在美国《国家地理》杂志上,看到一篇介绍撒哈拉沙漠的文章,立刻被吸引了,仿佛勾起前世的乡愁,她决定去沙漠生活一年。她的朋友都觉得不可思议,以为她在说疯话,因为荒凉单调、气候恶劣的沙漠并不适合生活,何况她一个单身女人?但是有一个男人,默默收拾好行李,去沙漠里的磷矿找了份工作,等着她去沙漠时照顾她。这个人就是荷西,一个比三毛小八岁、热爱大海和潜水的西班牙青年。三毛起初把他当成弟弟,当她知道,他愿意为自己去沙漠里受苦时,就决定今生与他浪迹天涯了!

撒哈拉并不是怡人的风景区,荷西也不是多金的富二代,他们的生活一点都不罗曼蒂克,相反,处处充满艰辛。撒哈拉远离文明,与世隔绝,贫瘠落后,气候多变——白天酷热、夜晚寒冷,物质贫乏,连日常生活的水也要供应。当地人没有洗澡的习惯,用布包裹的身体散发着浓浓的体臭。那里没有学校、医院,只有对神灵的迷信。大部分居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年龄,更不要说文化知识……如此恶劣的环境,人不发疯才怪!但是女神三毛却沉醉其中,被那广袤的自然、绚丽的风光深深吸引,怀着一颗充满童真的心,捕捉沙漠生活之美,挥洒妙笔,写就《撒哈拉的故事》。

书中十二个故事,篇篇精彩,妙趣横生,充溢着浪漫、浓厚的异域情调,流淌着大漠独有的风俗风土风情。开篇《沙漠中的饭店》,便让我忍俊不禁。沙漠食物稀缺,三毛母亲从台湾寄来粉丝,荷西没见过,问,这是尼龙吗?三毛信口开河,答:是雨。荷西信以为真,以后便常嚷着要吃“雨”。

另一篇《悬壶济世》,则让我大开眼界。因沙漠中缺医少药,三毛不忍邻居为病痛折磨,好心地送些红药水、感冒药之类的常用药。日子久了,邻居们便都来找她看病,甚至连生孩子这样的大事也来找她,理由很荒谬,因为医生都是男的。幸亏那天荷西在家拦阻,劝说产妇丈夫把她送到医院,才没有酿成大错。自此荷西禁止三毛“行医”,三毛答应,可邻居们不答应,依然来找这位江湖医生。一次,邻居的牙被磕了,三毛异想天开,竟然用指甲油补牙,而且奇迹般地给补好了!

最让我感动的是《结婚记》和《白手起家》。你能想象吗?荷西送给三毛的结婚礼物,是他徒步穿越沙漠找到的骆驼头骨,三毛喜欢得不得了,宝贝似的捧在手里,好像捧着钻石。结婚当日,三毛穿了件旧长裙,带了一顶帽子,没有鲜花,就去厨房抓了几棵香菜,随手插在帽檐上。结婚后他们住在一间租来的空房子里,不习惯像当地人那样睡在地上,又买不起家具,就自己动手。木料是人家丢掉不用、原本用来包装运输棺材的。可他们并不介意,反而兴味盎然,他们因此有了床、书桌,还有沙发——那是从垃圾场拣来的废轮胎改造的,还散发着淡淡的胶皮味,但是坐在上面,感觉像君王……

现在你明白了吧,我为什么会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读这本书?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彼时天已大亮,我却睡意全无,内心涌起一阵冲动,想去撒哈拉沙漠的冲动。虽然没有路费,不知如何成行,但我的心早已飞向那遥远的撒哈拉,陶醉在那诱人的无与伦比的沙漠风光中!

母亲催我起床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把我带回现实。可是我不想起床,不想去学校,因为我不想这么快还书,还想再读一遍。我决定装病逃学。因为之前我一直是听话的乖孩子,就是感冒生病也不缺课,所以我一开口,父母便信以为真,为我写请假条,让住在附近的同学捎给老师。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逃学。我拥有了一整天的时间,得以仔细重读《撒哈拉的故事》,一边读一边思考自己的未来。在此之前我从未认真思考过。《撒哈拉的故事》就像一扇窗,让我看到外面的世界,一个更精彩的世界。我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为此不惜离开家乡。当时只有两种方式可以离开:男孩子可以当兵,女孩子只能考大学。

第二天,我“病”愈去上学,把《撒哈拉的故事》还给同学。同学并未责怪我迟还一天,还好心地问我要不要《窗外》。我当即回绝了。我要把全部时间和精力用在学习上,分秒必争,不能分心。我比以前加倍用功。以前用功是为了取得好成绩,博得父母的夸赞、老师的表扬和同学的羡慕,而现在用功只有一个目的——考大学!我不知道,如果当初读的是琼瑶的《窗外》,我的人生会不会是另外一种。但人生没有如果,所以这个问题无解。

在我走出考场、等待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日子里,我把能找到的三毛的书都读了,对这个万水千山走遍、数尽梦里花落的女人,亦有了更深的了解。其实我和三毛性格、经历十分不同,三毛自幼喜欢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而对数理化却不开窍,又不幸遇到专横严厉的数学老师,竟然用脸上泼墨、当众罚站的方式来惩罚她!三毛因此得了自闭症,一度厌学并想自杀。幸亏她的父母博学开明,让她休学在家,采取自学、家长教育、聘请家教的“混搭”教育模式,她的文学天赋得以充分发展,也养成自由不羁、特立独行的处世方式,所以才会因为一本地理杂志而生出去沙漠的想法,去追随前世的乡愁,解开心灵的密码……

而我刚好相反,琴棋书画样样不通,数理化呱呱叫,尤其数学成绩优异,还当过课代表,深得老师喜爱。我们之间是如此不同,却因《撒哈拉的故事》而相遇。我很庆幸,在十七岁的年纪相遇,可谓正逢其时,不早也不晚。如果再早一点,说不定会像她一样叛逆:弃学去远方流浪,命运可能动荡不安;如果再晚一点,她的影响便不会这样深:开启我心中的一亩田,为我种下一个文学梦!

当我怀揣大学录取通知书,背着行囊踏上离别的站台,心中的滋味难以言表。一年前,我和父母在这里为哥哥送行,而今天,将要远行的是我。母亲不舍地望着我,眼里闪着泪光,语气有些伤感:“好不容易把你们养大,一个个都走了。”

父亲倒很乐观,劝慰母亲说:“四年的时间很快,等她毕业就回来了。现在大学生这么珍贵,很多单位排队等着用人。市政府每年都去大学招人,到时候就把她招回来了。一个女孩子不要在外面闯,还是回家乡工作比较放心!”

我望着父母,望着他们身后的家乡,不知说什么好。他们此时还不知道,有一位叫三毛的作家,写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所以他们的女儿不会回来了!她要去远方流浪,要去看美丽的撒哈拉!虽然她从未见过它,但有什么关系呢?那是她梦里的故乡、艺术的殿堂……

在外国儿童读物中长大

在外国儿童读物中长大

赵蘅

这世界上一直保留着儿时读物的还有多少人?

我小时候是一个幸运的儿童,读到过很多很多外国儿童读物,它们滋养着我,伴我成长。现在我的头发白了,但还能记得书中那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他们老的还是老的,小的还是小的,都定格在各式各样的故事里,因为这些书今天依然伴着我!

我家的存款不多,多的是书。长大离家后,我爸妈一直给我们保留着这些读物。自己开始写东西了,妈妈说全给你拿去好了,多看看人家写的,日积月累,会落笔生花的。

双亲都毕业于外文系,长年从事外国文学翻译,又都出国教过书,自然我们姐弟从小读了很多外国的儿童读物。每逢六一儿童节,我们姐弟的礼物都是书。母亲会给一个孩子一块钱,让我们去新华书店自己挑选。20世纪50年代,我国引进苏联读物很多,每年暑假,父亲会从德国带回许多精美有趣的儿童图册,有的还是布面印的,现在基本保存了下来,成为我童年美好时光的回忆。

比如马雅可夫斯基的《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俄文原版,字体很大。因上过苏军红军小学,还认得这些简单的文字,诸如:天晴了,出门,下雨了要打伞,不要在泥水里玩耍,免得弄脏衣裳。小朋友摔跤了,要 助扶起,老奶奶过马路,要搀扶……

普希金童话诗是我最喜爱珍藏的书,其中《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寓意深远。小金鱼为答谢淳朴的老渔夫的救命之恩,答应他要什么就会给他什么。渔夫有个贪婪自私的老太婆,她一听有这等美事乐坏了,想借此狠狠宰小金鱼一刀,便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小金鱼索取东西。源源不断的馈赠让老太婆已经很富裕了,但她还嫌不够,竟然最后提出还要当海上女霸王让小金鱼伺候她,这下把已经忍无可忍的小金鱼惹怒了,一场狂风暴雨黑浪翻滚之后,那些被老太婆要来的东西全不见了踪影,她又变回一贫如洗,得到了应有的下场。这是我最早接受的善与恶及因果报应的教育。可惜的是,这本查良铮翻译的图文并茂的书后来被一个远亲借走了,一直未还。

《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使我从小就明白一个女孩天经地义就该心好和勤快,即使受了委屈也不能失去良知。两个故事自然都以收获了纯真的爱情结束,这不能不带给我对自己未来婚恋的憧憬。做女孩的总会天真地幻想自己就是书里的女主人公,这种天真和幻想成为女孩们快乐长大的珍贵营养。

安徒生另一篇小说——《美人鱼》的悲剧故事直到今天我还能凭记忆讲出来:善良的小人鱼爱上了王子,可王子将迎娶的却是另一国的公主。女巫对小人鱼说,我可以让你也变成一个美丽的姑娘去接近王子,但是你必须付出你的歌喉;如果他还是不爱你,你就会变成一堆泡沫藏身于大海从此销声匿迹。为了爱情,小人鱼答应了。顷刻间她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从她的鱼尾生生扯裂开一个口子,这口子逐渐往上蔓延,直到裂变成两条修长柔软的人腿。现在小人鱼真的变成了一个和任何女孩相差无几的模样可人的姑娘。她来到了岸上,朝王子居住的皇宫走去,但她每走一步都要忍受刀割一般的疼痛。她终于见到心爱的王子了,他正在宫外散步,她在王子面前跳舞,他看她面色苍白,便俯下身关切地询问她从哪里来,有什么不舒服吗。小人鱼心潮起伏却无法用人的语言表达,只能用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死盯着王子英俊的面庞,嘴里发出微弱的奇怪的声响,如同深海里发出的海螺声。王子以为她是个哑巴,只能安慰几句就离开了。时间飞逝,王子大婚的日子临近。假如王子依旧不理会小人鱼的心事,她的死期也快到了。

那是个月儿清朗的晚上,王子出发去迎娶新娘。婚礼后他们乘船去远航,小人鱼悄悄尾随在其后,隔着船窗的纱幔,她看见王子和躺在他臂弯里的新娘共枕着,多么幸福般配的一对!睡得好香甜,全然不知小人鱼的存在,更不会知道她内心的煎熬。

箴言开始应验,小人鱼也到了最后时刻。就在王子婚床船边,她浸在海水里的身体在一点点肢解、萎缩,直到变成一串串泡沫,漂浮在海面上。“祝福王子公主幸福白头偕老啊!”这是她留在这世界上的最后的声音。

我之所以一辈子都崇尚牺牲精神,包括在爱情上的犯傻和迂腐,这启蒙和熏陶来自《小美人鱼》。

长大点儿,我读了苏联英雄卓娅的母亲写的《卓娅和舒拉的故事》《古丽雅的道路》,我至今都珍藏着老版本。我以她们为楷模,这些颂扬英雄主义和牺牲精神的书,曾经影响了我很多年。有一个细节,古丽雅有个习惯,学习困了的时候就用凉水浇头,我就仿效她,开始是在中学做数学题费劲时,就去水龙头下用凉水拍打脑门让自己清醒。我发现这个法子不错,一直到现在只要自己工作一累,就去用凉水拍脸,果然马上振作起来。

还有一篇苏联小说《诺言》我始终记得。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参加了少先队在公园门口执勤的任务,任务规定,没有人换岗不得擅自离开。男孩站了很久,换岗的时间早过了,可不见有人来替他。路过的好心人劝他离开算了,因为着实不是他的责任。但是男孩不肯接受这建议,坚持站下去,直到有人来换岗。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要信守诺言。

其他苏联儿童读物有《亲亲爱爱一家人》《小山梨儿》《马虎大意的人》。《快乐的小诗》由我国老翻译家任溶溶先生翻译,二十年后他为我这个当年的小读者签了名。这些都是一些题材轻松、健康向上、风趣幽默、图文并茂的书,插图极为精美,说得上是寓教于乐的经典。

苏联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盖达尔经历过卫国战争,为孩子们写了很多书。《普通一兵》》《丘克和盖克》是其代表作,其中短篇小说《一块烫石头》寓意深刻。小说描述了一位残疾老兵战后回到村子,时常遭到一些不懂事的村童的嘲弄和欺负。老兵并不生气,也不为此沮丧。他为孩子们讲了一块烫石头的故事,他说,你们看,这块石头千疮百孔,要多丑陋就有多丑陋,可是它从不懊恼,因为它经历了许多事,它不怕困难,从不气馁,反而很骄傲。老兵最后说,我身上的伤疤是我的光荣,假如让我重过一遍人生,我还会这样生活。

工作之暇,喜欢轻抚保存下来的儿时读物,一种异样的感觉倏然涌起,少年时的岁月便逆袭而上,心里不由自主地被甜蜜填满;即便是些许苦涩的况味,也淡化如烟,或被甜蜜轻轻包裹起来了。

1981年北京语言文学自修大学作文考试中,我写的作文试卷中就引用了盖达尔《一块烫石头》的片段,足见儿童读物的营养深入我的骨髓。那时我的写作生涯刚开始,锲而不舍的一股劲已注定了!

我的“莎士比亚”情缘

苇枫

读小学高年级的时候,偶尔在电视上听到一个叫莎士比亚的人写的一句话:“女人,你的名字是脆弱!”那时候的我还小,自然还不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有种意念已经在我的心中蠢蠢欲动了:这个叫莎士比亚的人是何许人也,竟然这么瞧不起女人?对女人有歧视吗?从此,“莎士比亚”这个名字就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

2000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北京的海淀图书城买了全套的《莎士比亚全集》。回来后,我就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当时心里还有一个念头,我要了解这位“莎士比亚”。可没想到的是,我一上来就被他的文字震住了!我竟然对他着迷了!

那是一个青春不知要往哪里搁置的年龄。李商隐说得好,未妨惆怅是清狂。是的,一个轻狂的年龄。

那时,我要时时驾驭着灵魂深处随时能够迸发出的狂放气息,这种气息不甘心安居于我的身体里,它要出来!

于是,就在买回书、开始读莎士比亚的那一刻开始,这种青春狂放气息便喷涌而出。

本来喜欢写诗的我,便在莎士比亚的戏剧里发现了另一番洞天:我痴迷于《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纯情,《第十二夜》的浪漫诙谐,《李尔王》的悲怆,《麦克白》的人心之险恶,《哈姆雷特》的人性之纠结,让我对这个世界既充满幻想又充满恐惧。就这样,伴随着书中那些绚烂到不着边际的诗的语言——那狂放不羁之中流露的爱怜与悲悯,我痴痴地沉了进去……

我第一次欣喜地感到戏剧就是繁茂的长满诗歌的树,是可以盛放诗人情怀的更大的容器,是属于灵魂最深处的悲壮之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更是让我灵魂震颤,魂不守舍。我开始试着用莎士比亚诗的语言与哲学家般的思想写我的话剧。每写一句台词,我都觉得是写出了内心深处的召唤,诗一样的语言充满了魔力,甚至把我身体里沉睡的细胞都唤醒了,让我觉得人生充满了无比的热爱与不可一世的激情。

在那个年少轻狂的年龄里,我已开始在莎士比亚的戏剧里看到了人世间纯挚的情感,也开始小心翼翼地窥探人生了。这是我书斋之外的世界,绚烂却又庞杂、美好却又凄凉、单纯却又繁复的一个世界呀。就在我读到《奥赛罗》的时候,当我读到奥赛罗因怀疑他的爱妻苔丝狄蒙娜对他的不忠而亲手掐死了自己无辜的妻子这残忍的一幕时,我忽然对“女人,你的名字是脆弱”又有了更深的体会。而当奥赛罗掐死他的妻子又选择自杀的时候,一个曾统领过千军万马的将领,却惨败在了他人性的弱点里,这确实让人感到万分的悲凉和恐惧。而越是对剧中这些人性看得透彻,我就越从中读出了悲悯,是的,悲悯,莎士比亚式的悲悯,不论是男人的脆弱,还是女人的脆弱,在莎士比亚的剧中,似乎都带有这样悲悯的目光……

而正在这个时期,我经历了我的初恋。说是初恋其实勉强,因为那只不过是一场柏拉图之恋,完全没有正式开始过的,或者仅停留在对方的单相思之中,仅此而已。但在当时,不知是因莎士比亚的缘故,还是因为别的原因,我竟然心灵开始触动了。青春像一枚青涩的叶子被春天翻转着,就在这极度渴望爱情之中,跃跃欲试着,又迟疑彷徨着,于是,我便从现实中逃离了那个男孩,就在他抱着学校的电线杆哭喊着追问我究竟是哪个世纪的人的时候,我已飞奔进教室,开始写我的第一部情感话剧了,并且怀着我对爱情极度渴望又恐惧、怀疑的心理。我想起《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罗密欧与朱丽叶阳台幽会的场景,我便幻想那个耽于单相思的男孩也在那样的月光下,站在我的阳台下用夜莺的歌声呼唤月亮般向我倾吐爱意。

那时候文学院红色的砖瓦房像雕刻着晚霞一样,当黄昏渐渐来临的时候,楼房的过道里也恬淡地静静流淌开一条夕阳的河,窄窄地流过自家宿舍的门前,越流越稀疏,一直到走廊的尽头。到晚霞消失,那条河流才慢慢消隐在窗外随风舞动的枫叶里。

我就幻想着那个少年吹着口琴在月下,但我辨不清那还是不是他在我的窗下歌唱,如同罗密欧一样用等待的眼神拴起了一条长长的绳子,抛向朱丽叶亮起的灯光里,然后顺着绳索爬上来,或是纵身一跃变作一只小鹰,飞落在窗棂上鸣叫……

莎士比亚的戏剧引领我步入了一个人性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美好也有杀戮,有残忍也有善良,有诙谐也有忧伤,有偏执也有懦弱,有疯狂也有毁灭,总之,这是一个变幻无穷的世界,充满了喧哗与躁动。而引发我对人生思考的也是莎翁的一句台词:人生充满了喧哗与躁动,却毫无意义。

后来,福克纳便根据莎翁的这句台词,写成了他的名作《喧哗与骚动》,而这又影响了写《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莎士比亚是多么伟大的作家呀,真正伟大的作家都应该是人类灵魂和思想的工程师,而这一工程的根基便是对人类的爱!

后来,在大学里又偶尔读到古希腊戏剧《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大学时代读的书应该比起大学毕业后读的要多得多了,只可惜那时候读的书也依然太少,但每一部好书都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和精神食粮。例如王尔德的《莎乐美》让我第一次了解这是出自《圣经》的历史故事,例如《哈扎尔词典》让我感到了历史与语言的有趣以及文学的魅力,例如《堂吉诃德》让我看到了后来我为着戏剧梦去北京打拼的影子。

还是回到莎士比亚这里。在一次讲莎士比亚的外国文学课上,我屏息坐在第一排,听老师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莎士比亚”四个字的时候,心都要激动得跳出来,我依然想知道他究竟是何许人。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是带着无比崇敬的热情。结果让我大失所望:老师说,莎士比亚,英文原名是“shakespear”,直译为“晃动的长矛”……原来,这么有名的一位戏剧家,竟然是查无此人,下落不明!我好一阵伤感。但是,我相信我已经知道了他是谁,就像动画片里的佐罗,即使他不报上名字,我也会认出他来!而莎士比亚,在我看来就是文学领域的骑士!之后,莎士比亚引领我大胆地离开了南京,踏上了北上的路,大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他给予了我一颗狂热的戏剧梦的种子,和对人生意义的思考。那个时期,我人生的所有意义和激情都在我的戏剧梦里了。

到了北京才明白我的唐突,那颗戏剧梦的种子着实在北京的现实中被撞得粉碎,使我不由得产生堂吉诃德向风车宣战的自我嘲弄与清醒。当时,为了能继续这个戏剧梦并且能使我这个梦想有发挥的广阔天地,我开始考研,但遗憾的是,第一次并未成功。后来,我虽迫于生存的压力萌生退意,却又深感“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之窘迫,便没有回南京,而是开始了在北京打工的艰辛历程。在收入微薄、一年搬七次家的动荡生活中,我依然没有放弃我的梦想,因为那个怀揣于心间的梦想依然让我不甘于这样漂泊的生活。

又多年过去,在我感觉到自己的锐气、那曾经不可一世的青春正在渐渐消弭之时,我伤感地想着:是该跟戏剧梦做个了结的时候了吗?或者实现梦想,或者从此放弃;或者继续我的莎士比亚情缘,或者和我的莎士比亚痛彻心肺地说再见。

就在我最后一次想放弃我的梦想,或者说是怀着“再死一次便无憾”的决心对戏剧梦准备做最后了断的时候,奇迹就在此时出现了。 酬勤,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一次次经历了绝望之后,上帝奇迹般地眷顾了我,让我实现了十年前的戏剧梦。十年呀,真的是弹指一挥间呵。

我考上了戏剧编剧专业的硕士,从此得以与我的莎士比亚再续“前缘”。

之后,我创作、发表了一个以女人命运为主题的话剧剧本,因为我没有忘记莎士比亚的那句台词:“女人,你的名字是脆弱!”而当我用这句台词来诠释这个剧本的一刹那,我泪流满面。我忽然意识到,原来,从莎翁的这一句台词开始,我的生命里便已融进了“悲悯”二字。

有美善的梦想,就不要放弃,总有一天,这梦想会带你进入美好的国度。

第一次买书

第一次买书

刘加民

1982年夏天的一个早上,雾气浓重,温度不低,鸡犬不叫,行人稀少。读高一的我骑着邻居二爷爷家的青岛产“大金鹿”自行车急匆匆往县城新华书店跑。短袖衬衣的左上口袋里,是我积攒了几个月的零花钱,怕被汗水溻湿,我用旧报纸包裹着,显得很巨额,其实不到一块钱。我一边骑车赶路,一边感受左胸上那一小块“硬硬的还在”,像华老栓一样,不时分出一分注意力,别让钱蹿出来。我是那个时代少有的能够花钱买闲书的学生,因为爷爷是小手艺人,又比较疼爱孙子,我就经常可以有机会利用他的虚荣心谋取他的钱财。一般是逢大集时,我从学校溜出来,到他的地摊上看望他。等围拢来的人多了,我就厚颜无耻地凑上去,伸出肮脏的小手,说:“爷爷,再给我几毛吧。”旁边的老头老太就起哄,就说老刘这么可爱的孙子要这么几毛钱还磨蹭什么?爷爷一时冲动,也就给了。赛福说:“书就像家庭中的成员一样。”赛福的这个观点与那时的我的做法惊人的一致:反正书是家人,爷爷自然也是家人,同是家人,当然可以为了这个家人而向另一个家人动点儿小脑筋。这一招屡屡奏效,我爷爷记性很差,屡败屡战,就这么着,我常常有一块钱以上的巨额存款。这一次,我的钱夹里出现了九毛八分钱了。我数了无数遍,掂了无数遍,目光炯炯,雄心勃勃,毅然决定自己千里单骑进城买书。

白居易写诗说:“读书眼欲暗,秉笔手生胝。”读书读到眼前发黑,写字写到手指生出趼子,他这功夫用得多大!我也爱读书,为了读书也愿意下苦功夫。“书非借不能读也。”袁枚老夫子这样告诉我们,但我认为,书非自己亲自买不能读也。这不,新华书店,我来也!

那时的书店都是“新华书店”,没有后来遍布大街小巷的书摊报亭,我也只知道就县城里有一家书店。七十里地,对一个没有出过门的十五岁少年来说,是一个遥远的距离。自行车的座子太高,人儿的腿太短,我骑着高高大大的大金鹿,屁股尖儿很快就磨出了水泡,痛不可支,但是得坚持,书店在前,一种莫名的渴盼读书的快乐足以抵消一切痛苦。

只用了三个小时,书店的大门就出现在眼前。是在一个路口拐角处,曲尺形。门面很高大,有七八个台阶。我们班上几个喜欢读书的,曾经向我描述过这个地形特征。有一个高一级的同学,就是在下这个台阶的时候只顾了看书,一脚落空,重重地摔在地上,正好驶来一辆大解放汽车,将他碾在车轮下。

进去还是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后边是一排曲尺形的书架。书架多半是空的,只有正对门口的这个拐角,有四五米长的地方摆满了书。也许只有几百册,但对我而言就是图书的海洋了。也许是书店过于空旷,我的第一感觉是恐惧,没有人的空房子里一定会给人莫名其妙的恐惧感。顾客两三人,店员仅三两个。书架也许就是修在墙上的,从上到下,顶天立地,十分威武壮观。我们在乡下,根本没见过大房子,公社(乡镇所在地)卫生院建了个两层楼的房子,就不得不派出专人把守,防止前来参观高楼大厦的大人小孩上蹿下跳影响正常工作。自己村里的房子可能都是跟历史课本上原始社会的房屋模仿下来的,低矮腐败,冬冷夏热。屋顶上的烂麦秸却不舍得换,破烂得像故意给社会主义抹黑一样。这个时候,我见到了平生见到的最高级的大房子,房子的气派第一时间就把我shock了。

当时我正念高中,也许是因为有个教书的父亲,从小就喜欢读书,或者说是对有字的纸张感兴趣。家里有字的东西,都被我读了无数遍。屋顶上有糊墙的报纸,我躺在床上就能阅读。我把报纸上所有的文字倒背如流了,记得是抗美援越的故事。出门在外,去亲戚家游玩,只要看见有字的纸张,就捡起来“悦读”。最极端的是有一次我读了巴掌大的一块报纸,我现在还能把当时的内容背出来,说的是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故事。故事读完了,才发现上边有很多鸡屎。五一节放假——也许是麦收放假,这一段记不清了。我把全部的积蓄,九毛八分钱,装进口袋,用旧报纸包裹严实了,硬硬的揣在衬衫左上兜里,要去传说中的县城新华书店买书。

此时回忆当时,仿佛就在眼前。天哪,这么大的房子,这么多的图书,天天有书读,永远读不完,日不晒、雨不淋,轻松愉快把工分挣。这新华书店的店员该有多么幸福啊。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进城当书店的售货员。我也不知从哪里看起,反正都是书;也不知他们分类怎么分的,就东头跑到西头,拐个弯,继续往前跑。其实,也看不到什么,因为当时的书店不开放,不自选,我隔着一米宽的大柜台和柜台里边的接近两米的走道儿,基本上看不见书脊上的小字符。我皱着眉头,探着脖子,还是看不太清楚。又是着急,又是兴奋,有些出汗了。好歹模模糊糊看清楚了有一排是文学类的书籍,看见了有一本书是封面朝外的,上面大大的两个字“夜路”;封面上的图画是写意的,曲曲弯弯的夜路,天上挂着一轮弯月。当然不能全是黑的,夜路本来是黑的,可是若画成黑的不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吗?我知道这是写意,“写”出那个“意思”就行了。我鼓足勇气,支支吾吾,战战兢兢,哆哆嗦嗦,含含糊糊,说出了平生第一句要求女人给我提供服务的话:

“给俺拿这本书。大姨——”

我远远看见距离我三尺之外柜台里边有两个售货员,一个年轻,一个年老。两人正专心致志地嗑一堆瓜子。瓜子皮已经堆成一个“坟”,她们依然兴致不减,愚公移山,也许她们的目标是堆一个富士山。我喊完了,她们没有反应。我想,一定是声音太小,就再喊:

“大姨来,给俺拿这本书行吗?”

有动静了。

老一点的阿姨“啪”的一声吐出了一个瓜子皮,正对着我,铁屑一样的瓜子皮划一道直直的线,从我耳边呼啸而过,我一侧身,击中了左耳轮,凉凉的。

“哪一本?”阿姨问我,同时转动舌头,寻找嘴里另一块瓜子或者瓜子皮,终于找到了,抓住了,舌尖儿巧妙运作,用较小的力气把它调动到唇吻之间,瞬间发力,快速射出来,正好射中我的前额。这么多年过去了,写这几个字的时候,额头还有一种轻微的刺痛和凉爽。

“《夜路》,就……就这本,封面上有月牙儿的。”

我伸出了拉长了的肌肉酸痛的小手小胳膊指了指。

阿姨拿给我,看了一眼封底,说:

“六毛八。”

我也没看,也不知是紧张还是兴奋,赶紧掏钱。

我说过,我总共有九毛八分钱。这本书是六毛八分。很熟练地抽出来三毛,剩下的就交给售货员了,根本没数,这是个简单的减法题。倒是售货员很细心,反反复复数了好几遍,全是零票钢镚啊。若是现在,连银行都不肯收的,感谢当时民心朴素,不怕零钱。

交易成功。

我举着书欣喜若狂跑出来。我知道自行车就在大门南侧放着,不忙开锁。我下最后一个台阶的时候,脑子里闪过那个高年级同学在此摔倒并被车轮碾死的情景。我小心翼翼下了台阶,坐在自行车旁边的马路牙子上,仔仔细细翻检了一遍——我平生第一次买到的图书。一直到天黑才启程回家。回家的路,名副其实是“夜路”,七十多里路,漆黑的夜晚,少年一人骑车。爸爸妈妈发动了十几人出来找我,一直到后半夜。

反正到家的时候,基本上累瘫了。——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姑且按下不表。

这本书就是铁凝的处女作《夜路》,相当于如今的一个学生作文集。事实上当时“作者简介”里也这么写着:“作者是一个十九岁的农村女青年……”《序言》是孙犁写的,准确地说,是孙犁写给铁凝的一封信,除称赞了铁凝朴实清新的文笔和女性特有的细腻亲切之外,还说只要她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一定会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夜路》的作者当年是十九岁,如今已年过半百;当年买书的乡村懵懂少年,一晃之间,亦早过不惑。

三十多年里,我从文字到文学,由文学而文化,与文字结缘,受生活馈赠,从“夜路”中的摸索开始,渐渐行走于文化的通衢。

如孙犁所言,《夜路》的作者的确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了,一篇篇好的中短篇小说写出来,一部部长篇小说也发表了,一个个文学大奖颁给她了。后来,听说铁凝做了中国作协主席之后,我得意地对朋友说:“我买过她的处女作《夜路》,那是我人生第一次买书呢。”

听海的心

part 2 经典,一朵花的盛放

经典著作润物无声

宛若一朵花的盛放

馥郁香醇,唇齿留香

成为你人生中无价的营养

听海的心

迟子建

十一年前,在爱尔兰的都柏林海湾,我遇见一对特殊的看海人。

那该是一对母子吧?

一个胡子拉碴、衣衫不整的中年男人,扶着一个穿黑袍的老妪,从一辆破烂不堪的轿车上下来,缓缓走向海滩。中年男人弯弓着腰,耷拉着脑袋,步态疲沓;老妪则努力昂着头,将身体拔得直直的,缓缓而行,一副庄严的姿态。

待他们走到近前,我发现老妪原来是盲人!

海上波涛翻卷,鸥鸟盘旋,老妪看不到这样的景象,可她伫立海边,与海水咫尺之遥,双手抱拳,像个虔诚的教徒,祈祷似的望着大海。扶着她的男人,不时在她耳边低语着什么,她也不时回应着什么。

从他们驾驶的汽车和衣着来看,他们是生活中穷苦的人。但大自然从来都不摈弃贫者,它会向所有爱它的人敞开怀抱。

在我眼里,一个人的身体里埋藏着好几盏灯,照亮我们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我们的眼睛、耳朵、鼻子、舌头和手,都是看不见的灯。眼睛是视觉之灯,耳朵是听觉之灯,鼻子是嗅觉之灯,舌头是味觉之灯,而手,是触觉之灯。当一盏灯熄灭的时候,另外的灯,将会变得异常明亮!站在海边的老妪,她的视觉之灯熄灭了,但依赖听觉,她依然能听到大海的呼吸;依赖嗅觉,她仍能闻到大海的气息;而她只要弯下腰来,掬一捧海滩的沙子,就能知道大海怎样淘洗了岁月,她的触觉之灯也依然是明媚的!

我相信那个老妪感受到的大海,在那个静谧的午后,比我们所有人都要强烈,因为她有一颗沧桑的听海的心!

看来世上没有什么事物,能够阻隔人与大自然最天然的亲近感。

我热爱大自然,因为自童年起,它就像摇篮一样,与我紧紧相拥。

在故乡的冬天,雪花靠着寒流,一开就是一冬!雪花落在树上,树就成花树了;雪花落在林地上,红脑门的山雀就充当画师,在雪地留下妖娆的图画了;而雪花落在屋顶上,屋顶就戴上一顶白绒帽了!

在大雪纷飞的时令,我们喜欢偎在火炉旁,听老人们讲神话故事。故事中的人,是人,又是物;而故事中的物,是物,又是人!在故事中,一个僧人走在夕阳里,突然就化作彩云了;而一条明澈的溪水,是一颗幽怨的少女灵魂化成的。山川草木和人,生死转换,难解难分!听过这样的故事,我往往不敢睡觉,怕一觉醒来,自己成了一棵树,或是一条河。虽然树能招来美丽的鸟儿,河流里有色彩绚丽的鱼,但我更爱家人,更爱我家中院子的狗!

当春风折断了雪花的翅膀,冰封了一冬的河流就开了!雪化了,这样的神话故事也就结束了。人们不必居于屋内,用故事打发长冬了。大家奔向森林,采集一切可食之物,野菜野果,木耳蘑菇,甚至花朵。一个在山里长大的孩子,在用脚翻阅大自然的日历时,认知了自然。我们知道采花时怎样避开马蜂的袭击,又不扫它的兴;知道去河岸采臭李子时,怎样用镰刀头敲击铁桶,会赶走贪吃的熊;知道在遭遇蛇时,怎样把它甩开;知道从山里归来时,万一身上被蜱虫附着,怎样用烧红的烟头把它们烫跑。

我们在掌握这些知识的同时,也从山林里带回一些疑问。蚂蚁为什么喜欢暴雨前聚堆儿?猫头鹰的眼睛在夜晚,为什么会发光?蜻蜓为什么紫白红黄都有?露珠为什么怕太阳?蓝铃花为什么喜欢开在路旁?因为听了太多的神话故事,我们的问题也有另类的:吊在杨树枝条下的红蜘蛛,是不是谁死后幻化成的一颗心?被啄木鸟吃掉的虫子,会转世成一棵草吗?灵芝是月亮栽下的吗?人参是英俊少年化成的吗?那些满口脏话的人间混蛋,都是吃腐肉的乌鸦变成的吧?而所有的好心人,前世都是白桦树吧,因为这种树,多么像蜡烛啊!

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去问大人,大人们答不出来的,就留待漫漫长冬时,他们讲故事时发挥了。他们会说,哦,你不是问灵芝是不是月亮栽的吗?告诉你吧,就是月亮干的!月亮种灵芝,本想给自己在人间镶块镜子,可是灵芝到了大地,见很多人为疾病所困,甘愿化成药材啦!我们渐渐知道,原来神话故事,是人编撰的呀。人的大脑多么的奇妙,它没有南瓜大,却比 广阔!

长大以后,当我从书本中学到了有关自然的知识后,知道自己童年起建立的那个世界,是非科学的,但我一点也不沮丧。因为那个神话世界,朴素天然,温暖人心!所以我写作以后,在描绘大自然时,常有拟人的笔法。

大自然是我的另一颗心脏,当我的心在俗世感到疲惫时,它总会给我动力。

热爱大自然的人,一定会记得蕾切尔·卡森的名字,她的不朽之作《寂静的春天》,是这位伟大女性,满怀悲悯地敲给这个越来越物质化的世界的晚钟,她是环境保护的先驱者和实践者。她的《惊奇之心》,像一座魔法小屋,吸引你走进,不忍离去。蕾切尔·卡森曾说,假使她对仙女有影响力,她希望上帝赐给每个孩子以惊奇之心,而且终其一生都无法摧毁,能够永远有效对抗以后岁月中的倦怠和幻灭,摆脱一切虚伪的表象,不至于远离我们内心的源泉。

是啊,如果我们对大自然没有怀抱一颗“惊奇之心”,我们身体埋藏的“灯”,就不会闪亮,这世界就不会诞生那么多优秀的童话,我们在冬夜的炉火旁,也就没有听神话故事的美好时光了。其实对大自然的“惊奇之心”,不仅孩子应该有,成人也应该有,因为它能持久地生发心灵的彩虹,环绕我们黯淡的人生。

蕾切尔·卡森离开这个世界,整整半个世纪了,但她的作品带来的潮汐,一直回荡在我们耳畔,让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看一眼头顶的月亮,让我们能够满怀柔情,把一颗清晨的露珠当花朵来看待。看到她用朴素纯净的文字勾勒的那片缅因州的海,我蓦然想起了在都柏林海湾相遇的那位看海的盲人老妪,这两个不同时空、不同地域的观海者,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在我心中,她们同样的清癯、内敛,同样的骄傲和高贵!

蕾切尔·卡森是大自然的修士,把芬芳采集,播撒世人。所以她的音容失明于这个世界了,但她作品的光辉,从未落入黑暗之中。我们在捧读她著作的时候,依然能够感受到,她那颗勃勃跳动的听海的心!

让世界适合小王子们居住

让世界适合小王子们居住

周国平

《小王子》是一部天才之作,我甚至要说,它是一个奇迹。世上只有极少数作品,如此精美又如此质朴,如此深刻又如此平易近人,从内容到形式都几近于完美,却不落丝毫斧凿痕迹,宛若一块浑然天成的美玉。

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是,一个人怎么能够写出这样美妙的作品。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另一件事是,一个人翻开这样一本书,怎么会不被它吸引和感动。我自己许多次翻开它时都觉得新鲜如初,就好像第一次翻开它时觉得一见如故一样。每次读它,免不了的是常常含着泪花微笑,在惊喜的同时又感到辛酸。我知道许多读者有过和我相似的感受,我还相信这样的感受将会在更多的读者身上得到印证。

按照通常的归类,《小王子》被称作哲理童话。你们千万不要望文生义,设想它是一本给孩子们讲哲学道理的书。一般来说,童话是大人讲给孩子听的故事。这本书诚然也非常适合孩子们阅读,但同时更是写给某一些成人看的。用作者的话来说,它是献给那些曾经是孩子并且记得这一点的大人的。我觉得比较准确的定位是,它是一个始终葆有童心的大人对孩子们、也对与他性情相通的大人们说的知心话,他向他们讲述了对于成人世界的观感和自己身处其中的孤独。

的确,圣爱克苏贝里的讲述饱含哲理,但他的哲理决非抽象的观念和教条,所以我们无法将其归纳为一些简明的句子而又不使之受到损害。譬如说,我们或许可以把全书的中心思想归结为一种人生信念,便是要像孩子们那样凭真性情直接生活在本质之中,而不要像许多成人那样为权力、虚荣、占有、职守、学问之类表面的东西无事空忙。可是,倘若你不是跟随小王子到各个星球上去访问一下那个命令太阳在日落时下降的国王,那个请求小王子为他不断鼓掌然后不断脱帽致礼的虚荣迷,那个热衷于统计星星的数目并将之锁进抽屉里的商人,那个从不出门旅行的地理学家,你怎么能够领会孩子和作者眼中功名利禄的可笑呢?倘若你不是亲耳听见作者谈论大人们时的语气——例如,他谈到大人们热爱数目字,如果你对他们说起一座砖房的颜色、窗台上的花、屋顶上的鸽子,他们就无动于衷,如果你说这座房子值十万法郎,他们就会叫起来:“多么漂亮的房子啊!”他还告诉孩子们,大人们就是这样的,孩子们对他们应该宽宏大量——你不亲自读这些,怎么能够体会那讽刺中的无奈,无奈中的悲凉呢?

我还可以从书中摘录一些精辟的句子,例如:“正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这才使她变得如此名贵。”“使沙漠变得这样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隐藏着一眼井。”可是,这样的句子摘不胜摘,而要使它们真正属于你,你就必须自己去摘取。且把这本小书当作一朵玫瑰,在它身上花费你的时间,且把它当作一片沙漠,在它里面寻找你的井吧。我相信,只要你把它翻开来,读下去,它一定会对你也变得名贵而美丽。

圣爱克苏贝里一生有两大爱好:飞行和写作。他在写作中品味人间的孤独,在飞行中享受四千米高空的孤独。《小王子》是他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书,出版一年后,他在一次驾机执行任务时一去不复返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在地球上再也没有发现他的那架飞机的残骸。我常常觉得,他一定是到小王子所住的那个小小的星球上去了,他其实就是小王子。

有一年夏天,我在巴黎参观先贤祠。先贤祠的宽敞正厅里只有两座坟墓,分别埋葬着法兰西精神之父伏尔泰和卢梭,唯一的例外是有一面巨柱上铭刻着圣爱克苏贝里的名字。站在那面巨柱前,我为法国人对这个大孩子的异乎寻常的尊敬而感到意外和欣慰。当时我心想,圣爱克苏贝里诞生在法国并非偶然,一个懂得《小王子》作者之伟大的民族有多么可爱。我还想,应该把《小王子》译成各种文字,印行几十亿册,让世界上每个孩子和每个尚可挽救的大人都读一读,这样世界一定会变得可爱一些,会比较适合不同年龄的小王子们居住。

“安妮”来了

张抗抗

安妮来了!那个可爱的红头发女孩儿安妮,终于从加拿大来到了中国。

安妮是谁?你真的连鼎鼎大名的安妮都不知道吗?若是借用大文豪马克·吐温的话说:安妮是继不朽的爱丽丝(指《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主人公)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儿童形象。安妮是“乘坐”着上千页白纸装订成的四架“纸鹞”,飘过大海穿过白云飞过来的,安妮一定没有见过中国桂花,所以她选择了桂花飘香的日子,降落在了中国。在这之前,安妮已经在世界各地的少年读者中,畅行无阻地周游了近一百年。

几年前,“安妮系列”的第一本《绿山墙的安妮》,已经由马爱农女士译成汉字折成的纸鹞盘旋在中国上空了。正因为有那么多熟悉安妮的读者渴望知道她后来的故事,如今这厚厚的四大本“安妮系列”——《绿山墙的安妮》《少女安妮》《女大学生安妮》《风吹白杨的安妮》——像一个个正在长大的俄罗斯套娃,排成天使的队列走来,在我们眼前粲然一亮。

安妮来到中国好像有点儿太晚了,今天有许多孩子,或许“智商”出众,但是“情商”与情感、想象与心智却正在一日日衰退。所以其实安妮来得正逢其时,在这个人与自然越来越疏离的年代,我们正急切地等待着安妮来临——期盼着她的热情、坚韧和坦诚,给那些干涸而冷漠的心灵,输送高能营养液以及滴灌清水。

“安妮系列”是一套优美的成长小说。故事从爱德华王子岛上绿山墙的卡思伯特中年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 着做田里的农活,而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整天耽于幻想、喋喋不休、脸上长满雀斑、不受欢迎的安妮开始,讲述了安妮这个精灵般的红头发女孩,如何像一阵清风吹进了闭塞的乡村。她很快爱上了这个望得见蔚蓝色的大海和红色的灯塔、路边长着高高的冷杉、开满了苹果花和樱桃花的美丽的阿冯利村。孤女安妮以她的率真消除周围人的敌意、以爱心赢得友谊、以浪漫抵御孤独、以倔强坚持自己的天性。在安妮大胆而离奇的想象中,她为自己每一处心爱的自然景观起了富于诗意的名字:“情人的小径”“闹鬼的森林”“悠闲的旷野”“闪光的小湖”“紫罗兰溪谷”“森林女神的水泡”等等。许多年以后,书中描述的这些地方都已成为著名的旅游地,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游客慕名前来。安妮的故事好像就发生在昨天或是正在发生着,在这里时间或是消失或是成为永恒。百年前的安妮依然是一个跺着脚唱着歌扑到你怀里的亲亲小姑娘,她那些饶舌的话让你想起来就觉得好笑又亲切,安妮能感染每一个见到她的人,安妮实际上没有国籍没有年龄,安妮未经污染的健康心智与纯真情怀,超越了一个世纪的人性,所以直到今天,我们还得读安妮,还在读安妮。

在《绿山墙的安妮》中,我们会遇到许多这样的句子:我能听到小溪的洪亮笑声一路传到这里。你留神过小溪有多么快活吗?即使在严冬,我都能听到它们在冰层下面的笑声。

尽管日常生活有时会粗鄙、烦琐,充满了各种烦恼,但在安妮那儿,正如读者黎雅说的那样:“幻想在平庸中灿烂。”安妮的天性中有一种奇特的力量,能够在艰难与沮丧中发现被人们疏忽了的美与爱。安妮是个极度情绪化的女孩,快乐与悲伤大起大落,最终却总是能以达观与善良拯救自己;有时候安妮醒着做梦或是梦里也洒满阳光,安妮是一个真正拥有幸福感的人,因为她能创造出诗情与乐趣,感染自己也感动周围的人。

安妮也会因偶尔的冲动、小小的虚荣、奇异的冒险想象或是过分的自尊而犯错误,甚至可以说,安妮的成长几乎就是由她不断犯下的一连串错误以及她对错误的勇敢克服,还有她的“错误”中那些真正有价值的因素而组成的。读者无论是爱上安妮还是迷上安妮,都会连同她的错误一起爱上。

《少女安妮》讲述了中学毕业后十六岁的安妮,留在阿冯利村小学当老师,试图“改造”阿冯利村的一连串多姿多彩而又多灾多难的故事。经历了家庭的变故后,安妮逐渐变得更有责任心而坚强,重返大学,成为《女大学生安妮》。安妮开始恋爱了,真诚化解了她与一直暗恋着她的童年伙伴吉尔伯特之间的误解与怨恨,成熟的安妮终于懂得质朴与高尚才是她所追求的真爱。大学毕业后的安妮,来到一个远离家乡的夏缘镇做中学校长,她在白杨树叶的倾诉声中给未婚夫写信,于是有了《风吹白杨的安妮》……四部“安妮系列”每一部书尾的彩页上,都附有一些中学生和大学生对“安妮系列”发表的精彩读后感;每一部书中的插图都是如此传神:挎着篮子调皮的小姑娘安妮、戴着帽子咄咄逼人的安妮、坐在草地上沉吟的宁静的安妮、穿着曳地长裙玉树临风般独立的安妮……告别了少女时代的安妮,依然好奇地品味着每一天遇到的每一个精彩的细节。

若是你从此结识安妮,你也许会觉得当今那些所谓的偶像明星,其实多么苍白。

安妮来了。安妮教会我们去爱——热爱人和自然。安妮点亮了我们心灵中麻木了的或是沉睡的那个角落,让我们看见自己曾经的梦想依然在暗处熠熠发光。

当人们越来越频繁地呼唤“情商”这个词的今天,可爱的安妮其实是一个有关“情商”鲜活而生动的范例。“安妮系列”无意中给我们泄露了关于培育情商的秘诀。试着去幻想、梦想或是想象吧,很多时候人们抱怨生活,只是由于丧失了感受快乐的能力。

期待着那位曾风靡世界的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利的“安妮系列”的后三部:《梦中小屋的安妮》《温馨壁炉山庄的安妮》和《彩虹幽谷》,能够早日飞落中国。安妮婚后养育了六个可爱的孩子,我猜想,那些孩子也许个个都比童年的安妮更“另类”,但他们都会像安妮一样浪漫而充实地成长。

歌德和他的理想国

歌德和他的理想国

叶兆言

歌德出生的时候,中国的曹雪芹正在埋头写《红楼梦》。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等到歌德开始撰写《少年维特之烦恼》,曹雪芹早已离开人世。从时间上来说,少年维特开始风靡欧洲之际,《红楼梦》一书也正在坊间流传,悄悄地影响着中国的男女读者。很显然,相对于同时期的欧洲文化界,歌德已是一位对中国相对了解更多的人,但是事情永远相对,由于时代和地理的原因,西方对东方的了解并不真实,自始到终都难免隔膜和充满误会。欧洲当时推崇的中国诗歌和小说,差不多都是二流的,甚至连二流的水准也达不到。没有任何文字资料,可以证明歌德对曹雪芹的《红楼梦》有所了解,虽然歌德的家庭一度充满了中国情调,他家一个客厅甚至用“北京厅”来命名。

歌德时代欧洲的中国热,不过是一种上流社会追逐异国情调的时髦,在《歌德谈话录》一书中,歌德以令人难以置信的热烈口吻说:

中国人在思想、行为和情感方面几乎和我们一样,使我们很快就感到他们是我们的同类人,只是在他们那里一切都比我们这里更明朗,更纯洁,也更合乎道德。在他们那里,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平易近人的,没有强烈的情欲和飞腾动荡的诗兴……

这些对于欧洲人来说似乎很内行的话,有意无意地暴露了歌德对中国文化的无知。歌德心目中,中国人的最大特点,是人和自然的和谐,金鱼总是在池子里游着,鸟儿总是在枝头跳动,白天一定阳光灿烂,夜晚一定月白风清。中国成了一个并不存在的乌托邦,成了诗人脑海里的“理想之国”。歌德相信,除了天人合一的和谐,中国的诗人在田园情调之外,一个个都很 德感,而同时代的“法国第一流诗人却正相反”。为了让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歌德特别举例说到了法国诗人贝郎瑞,说他的诗歌并非完美无瑕,“几乎每一首都根据一种不道德的淫荡题材”。

歌德被德国人尊称为“魏玛的孔夫子”,这种称呼在明白点儿事的中国人看来,多少有些莫名其妙。事实上,歌德并不是什么道德完善的圣人,他也不相信仅仅凭单纯的道德感,就能写出第一流的诗歌。任何譬喻都难免有缺陷,说歌德像孔夫子,更多的是看重文化上的地位。以诗歌而论,歌德更像中国的杜甫,他代表着德国古典诗歌的最高境界,以小说而论,说他像写《红楼梦》的曹雪芹,也许最恰当不过。歌德被誉为“奥林帕斯神”,是永不变老的阿波罗,与大成至圣文宣先师的孔子相比,他更文学,更艺术。

歌德生前曾相信,他的小说不仅风靡了欧洲,而且直接影响到了遥远的中国。杨武能先生《歌德与中国》一书中,援引了歌德的《威尼斯警句》,从中不难看到歌德的得意:

德国人模仿我,法国人读我入迷,

英国啊,你殷勤地接待我这个

憔悴的客人;

可对我又有何用呢,连中国人

也用颤抖的手,把维特和绿蒂

画上了镜屏?

这又是一个想当然的错误,如果歌德明白了大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政策,明白了当时骇人听闻的文字狱,他就会知道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古老和遥远的中国绝不可能流行维特和绿蒂的故事。此时的大清帝国处于康乾盛世尾声,正是乾嘉学派大行其道之时,对于中国的读书人来说,无论诗歌还是小说,都是不算正业的旁门左道。歌德并不是真正了解东方的中国,而中国就更不可能了解西方的歌德。歌德的伟大,在于已经提前预感到了世界文学的未来,他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世界各国的文学将不再隔膜,那时候,不仅西方的文学将相互影响,而且神秘美妙的东方文学,也会加入到世界文学的大家庭中来。歌德近乎兴奋地对爱克曼说,他越来越相信诗是人类的共同财产,随时随地正由成千上万的人创造出来,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写了一首好诗,就夜郎自大地觉得他了不起。歌德充满信心地发表了自己的宣言,他认为随着文学的发展,单纯的民族文学已算不了什么玩意,世界文学的时代正在来临,每一个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都应该出力促使它早日来临”。

中国人知道歌德,起码要比歌德了解中国晚一百年。有趣的是,经过专家学者的考订,虽然零零碎碎可以找到一些文字数据,证明歌德这个名字早已开始登陆中国,然而歌德作品的真正影响,并不是来自遥远的西方欧美,而是来自不很遥远的东方日本。歌德并不是随着八国联军的洋枪大炮闯入中国,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基础上,中国人向西方学习的动机,首先是“富国强兵”,是“船坚炮利”的物质基础,其次才是精神层面的文学艺术。以古怪闻名的辜鸿铭先生也许是最早知道歌德的中国人,他在西方留学时,曾与一个德国学者讨论过歌德,话题是这位大师是否已经开始过气,而他们的结论竟然是完全肯定。在辜鸿铭笔下,歌德最初被翻译成了“俄特”,所谓“卓彼西哲,其名俄特”。

最初有心翻译介绍歌德作品的中国人,应该是马君武和苏曼殊,这两位都是留日学生。王国维和鲁迅在各自的文章中,也曾以赞扬的语调提到过歌德,他们同样有着留日的背景。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不管我们相信不相信,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一直都与近邻日本紧密联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似乎已习惯了跑到邻居家去借火沾光,革命党人跑去避难,年轻有为的学生跑去求学,为了学习军事,为了学习文学或者科学。最终引起了战争也好,输入了革命思想也好,反正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课题。说到底,歌德在中国的真正走红,无疑要归功于郭沫若在1922年翻译出版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而郭之所以会翻译,显然又与他留学东洋期间,这本书在日本的家喻户晓有关。众所周知,歌德最伟大的作品应该是《浮士德》,但是要说到他的文学影响,尤其是对东方的影响,恐怕还没有一本书能与《少年维特之烦恼》媲美。

不太清楚郭译《少年维特之烦恼》之后,中国大陆一共出版了多少种译本,影响既然巨大,数量肯定惊人。也许多得难以统计,根本没办法准确计算,经过上网搜索,只查到了一位日本学者统计的数字,迄今为止,在日本一共出版了四十五种《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是个惊人数字,却很容易一目了然地说明问题。任何一本书,能够产生广泛的影响,通常都有产生影响的基础。研究西方文学对中国文学的渗透,不难发现,很长一段时间内,歌德的影响力要远远大于其他作家。时至今日,读者对外国文学的兴趣早已五花八门,同样是经典,有人喜欢英国的莎士比亚,有人喜欢法国的巴尔扎克,有人更喜欢俄国的托尔斯泰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有人喜欢各式各样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但是,以五四新文化运动为特征的现代文学,却一度被《少年维特之烦恼》弄得十分癫狂,年轻的读者奔走相告,洛阳顿时为之纸贵,由“维特热”引发为“歌德热”,显然都是不争的历史事实。

回顾20世纪发生在中国的“歌德热”,无疑以两个时期最为代表。一是五四之后,这是一个狂飙和突飞猛进的时代,思想的火花在燃放,自由的激情在蓬勃发展,郭沫若译本应运而生,深受包办婚姻之苦的年轻人,立刻在维特的痛苦中找到了知音,在维特的烦恼中寻求答案。爱情开始被大声疾呼,热恋中的男女开始奋不顾身,少年维特的痛苦烦恼引起了一代年轻知识分子的思考。一是粉碎“四人 ”之后,经过了十年的文化浩劫,启蒙的呼唤声再次惊天动地响起,世界文学名著在瞬间就成为读者争相购买的畅销书,1982年歌德逝世一百五十周年之际,纪念活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歌德与中国·中国与歌德”的国际学术讨论会在当时的西德海德堡召开,中国派出了以冯至为首的代表团,冯是继郭沫若之后,歌德研究方面的最高权威。

比较两次不同时期的“歌德热”,惊人的相似中,还是能够发现某些不一样,譬如在五四以后,《少年维特之烦恼》在读者市场几乎是一枝独秀,它成了追逐恋爱自由的经典读本,引来了为数众多的模仿者。这得力于当时新文化运动的社会风气,得力于当时的青春豪情与热血冲动,正好与歌德写完小说的那个时代相接近,维特的遭遇深入了人心,文学革命最终引发了社会革命。80年代的歌德热却呈现出了多样性,一方面,作为世界文学名著,歌德再次赫然出现在书架上,与其他的一些世界文学大师相比,他的作品虽然也畅销,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压倒优势。在过去,看歌德的作品,更容易与年轻人产生心灵感应,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在今天,与阅读其他大师的作品一样,更多的只是为了提高文学修养,具有重读经典的意味。这是个只要文学名著就好卖的黄金时代,而在歌德的一系列作品中,又以《少年维特之烦恼》的销量最多,各式各样的译本也最多,无论印多少都能卖出去,但是说到了影响力,已很难说是最大。歌德所预言的那个世界文学时代终于到来了,据资料统计,中国进入新时期以来,歌德作品的翻译品种、数量销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除了《少年维特之烦恼》,其他的作品恐怕都很难说是畅销。

二百四十年前,二十五岁的歌德奋笔疾书,只用了四个星期,就完成了《少年维特之烦恼》。从此以后,这部小说一直在影响着世界,感动着后来的年轻人。

为什么到了今天,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还会有那样的生命力?这显然是与读者有关,文学作品的最大阅读人群,从来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以今天的习惯用法,“少年”维特其实应该是“青年”维特,当初郭沫若翻译的时候,用的只是汉语的古意,古人称“少年”为青年,与今人所说的少年儿童并不是一个意思。少年不识愁滋味,这个少年就不是指小孩。“少年中国”和“少年维特”,都是非常具有五四特征的词汇,这里的少年特指青春年华意气奋发的青年人,与幼稚的孩童无关。《少年维特之烦恼》在过去拥有读者,在现在仍然还能拥有读者,根本原因就是在于它能够被年轻人喜爱。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无论科学如何进步,年轻人总是有的,年轻人的追求和烦恼也总是有的,只要有年轻人,有年轻人的追求和烦恼,《少年维特之烦恼》就一定还会有读者。

对《窗边的小豆豆》的另一种读法

对《窗边的小豆豆》的另一种读法

曹文轩

一本书,在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但读书风气稀薄的国家发行数百万册,不能不算是一个奇迹。

这个奇迹是怎么创造出来的?我想,除了出版人的精心和智慧之外,大概主要还是因为文本的质量。它一定在某些方面有着非同寻常的长处和能量。它一定在某些方面与读者心灵的柔软处发生了碰撞,从而产生了呼应,而呼应是一本书走俏得势的最重要的原因。

现在,我要问的第一个问题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究竟是谁?

我以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既不是豆豆,也不是那个叫小林的“校长先生”——这个主人公的名字叫“教育”。它的小名叫“巴学园”。

我们一定要注意到,黑柳彻子的写作动机以及读者对这部作品的兴趣,固然与一个叫豆豆的小女孩有关,但更重要的吸引力却与一个词有关:教育。

我们从黑柳彻子的《学记》中可以得到证明。她谈论的话题,并不是豆豆,而是现代教育以及现代教育理念的化身校长先生,以及体现这一教育理念的巴学园。

请注意一下这部小说的开头和结尾。

开头便是:一个叫豆豆的小女孩,被一个学校拒绝了。更准确一点说,被一种教育理念甚至可以说是被某种教育制度拒绝了。她的母亲非常担忧地领着这个懵懂的但却天真无邪的女儿走向另一个学校——巴学园。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结果,外表依然平静的母亲,其茫然、疑惑、毫无把握,不亚于是在悬崖峭壁之间。

幸运的是,那个具有西方教育思想背景的小林先生却愉快地接受了这个被其他学校淘汰出来的孩子。校长先生,差不多成了全日本第一个聚精会神地听一个小女孩一口气讲了四个小时的人。这是一个伟大的人。

在全部的叙述和描写中,巴学园一直是作为一个现代教育(人道主义、人本主义的教育)的乌托邦而存在的。事隔多年之后,黑柳彻子还在疑惑,在那样一个时代,自由的巴学园为什么还会得到文部省和国家的许可而存在呢?她能找到的解释就是:小林先生不喜张扬。也就是说,这所孤僻的学校并不为太多的世人所知。所以,它存在了日本,存在了世界上。

再看作品的结尾,你可以更强烈地感受到这部作品的着力之处——

巴学园起火了。

这里没有惊慌的、喊声震天的救火场面。大火在熊熊燃烧。黑柳彻子平静地、但却极其高超地描述了一个形象:

那时候,小林先生站在大地上,静静地看着巴学园在燃烧。和平时一样,先生穿着旧得有点儿走了形的、但非常得体的黑色三件套西装,两只手放在上衣口袋里,这也是先生平时的习惯动作。校长先生一边看着火焰舞动,一边对站在身边的儿子——大学生巴说:“噢,下一次,我们办一个什么样的学校呢?”

这是神来之笔。

一个如此淡定的形象,当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骄傲。这是许多日本人中的一个日本人。

大火在燃烧——燃烧的是他的私人财产,是他一辈子的心血,这一切将化为灰烬,但他却把两只手放在上衣口袋里,看着火焰在问:“噢,下一次,我们办一个什么样的学校呢?”大概也正是这个波澜不惊但却巨大的理想铸就了这一个永在天地间的形象。

校长不只是懂教学,更懂教育。教学与教育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概念。今日之中国,所谓的优秀教师、优秀校长,其实他们只懂教学而不懂教育。我们拥有成千上百懂教学的特级教师和优秀校长,但我们却缺懂教育的教师与校长。

孩子们为什么喜欢这本书?

道理也就在这里:他们喜欢这样的学校、这样的校长、这样的教育。

家长们为什么也喜欢这本书呢?

道理也就在这里:他们希望他们的孩子能受如此教育、能如此顺应自然地成长。

问题是:校长老师们为什么也喜欢这本书呢?他们所代表的教育理念显然是与小林先生的教育理念格格不入的。但,大概没有一个中国教师和中国校长会拒绝这本书。

秘密就在于:其实所有的人,都是向往如此教育的。

秘密还在于:黑柳彻子并没有向任何人强加她所喜欢的教育理念。她是通过温和的、宽容的方式去诉说的。即使豆豆被那所学校淘汰,那位母亲也只是无声地叹息。黑柳彻子在喜欢什么时,并没有去说她不喜欢什么。没有黑白分明的对立,更没有剑拔弩张的对峙。

这既是日本人的说话方式,也是我们可以借鉴的方式。

关于教育的小说,我们有的是。但是十有八九是极端的。我们的作家太爱做小孩的代言人,一副人权的样子,一副自由、民主的样子。与老师、校长作对,与学校作对,与整个教育制度作对,并将其妖魔化。因此,老师、校长、学校拒绝这些“聚众闹事”的书进入校园。我们总爱把事情弄得极端,弄得尖锐,弄得难以收场。

永远记住:小豆豆的校长先生既是一个具有自由民主教育思想的人,但同时他也牢牢记住了一个关系——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他是教育者,小豆豆是被教育者。校长与学生的关系,是老子与儿子关系的一个变体。这个关系是不可颠倒的,这是社会伦理、教育伦理。长大成人的黑柳彻子对小林宗二永远充满了敬仰之情,那是儿女对父辈的情感。

《窗边的小豆豆》的广泛流传,当然也在小豆豆。这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形象,从一开始,我们就开始喜欢。她善良、富于想象,最迷人的是她的干干净净的、没有一丝瘢痕的童真。一些细节难以忘怀:比如她跟校长先生借了两毛钱从一位大哥哥那里买了一块“健康树皮”,然后,不仅自己用它来测试是否健康,还用它为所有的人,还有狗都测试是否健康。当所有的人嚼了这树皮都说不苦时,小豆豆很高兴:因为他们都很健康——她希望所有的人都很健康!

校长先生是伟大的,小豆豆也是伟大的。

还有母亲的那条叫“洛基”的狗,也是伟大的。

他们成就了黑柳彻子,成就了这部小说。

我说的第二个问题是:

它为什么会流行?从艺术上说——它的流行恰恰在于它的简单。这是一部没有任何写作难度的小说。它的难度在于寻找和确定下这种没有难度的写作。一个接一个的故事,有联系的,大多都是独立的。按事件顺序进行,没有时空颠倒,一种很朴素、很原始的结绳纪年的方式。

这些故事就是原来的故事。这里没有编织,甚至没有构思。照生活行进的样子写。

复杂容易,简单难。

艰深容易,平易难。

有些作品的模式是可以模仿的,实际上大家一直在互相模仿。可是能够被模仿的是什么样的作品呢?

越是复杂的东西,就越可以被模仿。

而这部作品是不可被模仿的,一模仿就陷入雷同。越简单的东西就越不能被模仿,因为由于它的简单,它的样子太容易被人指认了。

这份意义丰厚的简单,使它赢得了广泛的读者,这种广泛,使日本天皇都知道了。

何为现代写作?

现代写作就是将简单复杂化,让阅读成为受苦受难受罪的过程。那些背后的、底部的、黑暗深处的“哲理”是要通过训练有素的专家学者们加以暗示和明示,才得以显示的。主题显灵,是这种阅读的一个痛苦的期盼。由于艰深和玄奥,“现代”养育了一大批阅读的牧师,这些人负有解释和阐释权。阅读是在他们的复杂的指导下而得以进行的。从前朴素的、明朗的阅读,现在越来越具有神秘主义的色彩。阅读的快感是在九死一生之后才获得的,大多数“俗人”都半途而废了。除去耗费我们的心血,“现代”给一般读者的直接感受是冷酷的、压抑的、沉闷的、无往的、绝望的、向下的、堕落的。当越来越多的人从“皇帝的新衣”现场效应中脱出时,一个简单的念头在升起:

如果没有这些问题,世界是不是会更美好一些?这个发问,对“现代”几乎是致命的。

我们有理由庆贺《窗边的小豆豆》在中国发行数百万册。

杰克·凯鲁亚克:永远在路上

杰克·凯鲁亚克:永远在路上

邱华栋

杰克·凯鲁亚克去世的那一年里我出生。他死在1969年10月,据说是因为长期酗酒,导致腹腔出血而死,而那个时候我已经十个月大了。多年之后的1990年,我在大学里第一次读到了《在路上》,深深地为这部作品所吸引。

那个时候我年轻气盛,体内有着躁动不已的气力,需要通过“在路上”的那种不羁的感觉,来释放青春力比多。于是,利用假期,我跑了很多地方,深深地感觉到中国的复杂和巨大,路途的遥远和没有尽头,人生的苍茫和宽阔。这都是《在路上》带给我的指引。在大学里,我和中文系班上的一些同学都很喜欢这部小说,深以为“在路上”是一种年轻人永远的梦想——脱离眼下,脱离庸常的生活,走到旷野、荒野和大路上,去看坐在屋子里永远也想象不出来的那无尽的风景。

在随后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在中国,《在路上》不断有新译本问世——我的手里就有五六种,说明一代代读者都很喜欢这部书,而且,《在路上》毫无疑问成了经典,上海译文出版社甚至还出版了英文版的“原稿本”,就是不加编辑的最初的原始稿本,可见这部书经典化的过程还在深化。同时,他的其他长篇小说也在陆续出版,我发现他竟然是一个很多产的作家,而不是只有《在路上》这么一部。接着,关于杰克·凯鲁亚克的回忆录和传记也翻译出版了,一个立体的、多侧面的杰克·凯鲁亚克正在我们的心目中建立起来。同时,与杰克·凯鲁亚克被归为“垮掉的一代”——其实,直译是“敲打的一代”,就是随着摇滚乐爵士乐的鼓点敲打的节奏起舞的一代——的很多作家、诗人的作品,如金斯伯格、威廉·巴勒斯等作家的作品被陆续翻译出版,成了一个无法忽视的美国文学现象。杰克·凯鲁亚克是深具美国特色的作家,也只有美国的广阔、狂野、自由和多元,能够诞生杰克·凯鲁亚克。

杰克·凯鲁亚克1922年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他父母亲是从加拿大大湖区的法语区来到美国的。这是一个天主教家庭,虽然他的父亲是一个工人,但是天主教的清规戒律在家庭里还是很严的。他父亲一生辛劳,抚养了好几个孩子,是个勤勉的法裔美国人。杰克·凯鲁亚克从小就很想远离小镇,远离家庭,于是,他就来到了纽约读中学。根据同学后来的回忆,除了杰克·凯鲁亚克的记忆力超群之外,这个清瘦的孩子留给他们的印象很淡然。

杰克·凯鲁亚克当时的梦想,不过是想当一个美国橄榄球的明星。他身上一点都没有显露出要当作家的迹象。1940年,十八岁的杰克·凯鲁亚克进入美国常青藤大学的名校哥伦比亚大学求学。就是在大学期间,他结识了艾伦·金斯伯格、威廉·巴勒斯等人,是他们将他引向了文学。这些人后来都成了所谓的“垮掉的一代”的核心人物。

为了养活自己,他需要工作。那些年,他干过很多工作:轮船厨工、加油站服务员、记者、信差、汽水供应员、摘棉花工、建筑工人、搬家工、五角大楼金属薄板技工学徒、看林人、水手、火车司闸员等等,还为20世纪福克斯公司撰写过电影梗概。这些工作都是临时性质的。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他和几个朋友多次穿越美国大陆,最远还到达了墨西哥。这些路途中的见闻,使他顿时摆脱了第一部小说出版之后遭到冷遇的挫折感,“在路上”看到的美国的阔大和繁荣、人性的丰富,风景的壮美,让他灵感顿生。

1951年4月初的某一天,他开始写作《在路上》了,他日夜不停,连续在一卷三十米长的卷筒打字纸上打字,用了三个星期,以自动写作和意识流动的方式,完成了小说《在路上》。其后几年,他又完成了其他多部小说的写作,但都没有出版。一直到1957年,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才在著名评论家马尔科姆·考利的 助下,由维京出版社出版了,结果一下子就引起了美国文坛的轰动。杰克·凯鲁亚克一炮走红了。《在路上》的发行量很快超过了三百五十万册,他不仅获得了丰厚的版税,彻底改变了经济困窘,还获得了巨大的文学影响。此前,在1956年,他的文学同道、“垮掉的一代”的精神领袖艾伦·金斯伯格已经发表了震撼人心的《嚎叫》,而《在路上》的出版,则加深和扩大了“垮掉的一代”的影响。要知道,在1957年,美国依旧处于麦卡锡主义的阴影中,美国人普遍沉湎于战后的物质丰富中沾沾自喜,思想的贫乏和冷战的国际气氛让他们刻板、压抑、封闭、保守。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美国传统社会也逐渐走向了瓦解,一个解放的、反战的、性解放的爆炸性的20世纪60年代,正在孕育中,而杰克·凯鲁亚克正是这样的先声夺人的预言者和推动者。

1957年《在路上》的出版,也由此成了一个历史事件。到如今,美国每年都要印刷《在路上》超过十万册,它已经成了美国人精神的一个写照和标志性的作品。2001年5月22日,长达三十米的《在路上》的手稿,在纽约的一场拍卖会上以二百四十三万美元的价格成交,超过了卡夫卡的长篇未竟之作《审判》的手稿拍卖价一百九十万美元的记录。

那么,《在路上》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为什么会在美国社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为什么到现在为止,中国读者也将这部作品奉为经典之作?

早在1948年,杰克·凯鲁亚克就写过三万多字,这是这个题材的早期版本。但很快进入了死胡同,杰克·凯鲁亚克找不到合适的语调继续写下去,而且,他也无法使用在《镇与城》中的那种略带感伤的语调和现实主义的手法来写这部“路上小说”。1950年的12月,他的好朋友,多次一同“在路上”旅行,据说和他长得非常相像的尼尔·卡萨迪,给他写来了一封没有标点的长信,信中详细描述了卡萨迪和一个叫玛丽的女人的爱情经历。就是这封没有标点的长信,忽然点燃了杰克·凯鲁亚克重写《在路上》的热情,他感觉自己一下子找到了写这部小说的语感了。

在文学发生学上,这样的时刻叫作“打开”状态。我们在写作的时候,常常有茅塞顿开的时刻。的确,我都可以想象,杰克·凯鲁亚克一定是一下子就感觉到他前些年和朋友们“在路上”的见闻,全部以语言洪流的方式涌到了跟前,剩下的事情就是打字了。于是,就像我前面说过的,他用了三个星期,在三十米长的卷筒打字纸上一口气完成了这部小说。几年之后,三十五岁的杰克·凯鲁亚克拿到了《在路上》的样书,看到了报纸上登载的各种评论,心情十分激动。那些评论大都是褒奖,但批评的声音也有一些,比如著名作家杜鲁门·卡波蒂听说这部小说的写作方式后,就说:“那不是写作,那是打字。”也许更多的人希望杰克·凯鲁亚克是用三个星期“在路上”,然后用七年来写这部小说。

《在路上》写了这么一个故事:20世纪40年代的某一天,几个美国人萨尔、迪安,突然决定从东部的繁华城市出发,驱车前往美国西部。于是,一路上,广袤的美国大陆上的风景、人物、奇遇,就在他们狂放不羁的旅程中次第出现,带给了这几个漫游者以惊喜,使他们自由地、欣喜若狂地重新领悟了生命。杰克·凯鲁亚克写这本书使用的是自发写作的方式。他让所有的东西在他写作的瞬间,以语言喷泻的方式形成。于是,这种写作本身与以往很多作家构思成熟之后再写作,写完了还不断修改的方式完全不一样,杰克·凯鲁亚克的写作追求一种自动、自发和自由的状态,让脑袋去捕捉句子,让思维跟着打字的手在游走。于是,《在路上》就获得了自由联想、奔腾万里和一气呵成的风格。

翻开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在路上》的王永年的新译本,扑入我们眼睛的是小说的第一段:

我第一次遇见迪安是在我同妻子分手不久之后。我害了一场大病刚刚恢复,关于那场病我懒得多谈,无非是同那烦得要死的离婚和我万念俱灰的心情多少有点关系。随着迪安·莫里亚蒂的到来,开始了可以称之为我的在路上的生活阶段。在那以前,我常常幻想去西部看看,老是做一些空泛的计划,从来没有付诸实施。迪安是旅伴的最佳人选,因为他确确实实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他父母开了一辆破汽车途经盐湖区洛杉矶的时候。

《在路上》分为五个部分,前面的四个部分详细描写了主人公穿越美国大陆的几次经历。第一部分讲述了1947年,小说主人公萨尔和迪安穿越美国大陆的故事,以萨尔和一个墨西哥姑娘特丽的相遇、相爱到分手而告终。期间穿插了很多迪安和萨尔的谈话,透露了迪安过去的生活。小说的第二部分,讲述1948年萨尔回到了纽约,在自己的姑妈家。这一年的圣诞节,迪安开着汽车带着女朋友突然造访了萨尔,然后他们再次向西部进发,最后又返回了纽约的情况。第三部分则讲述1949年,萨尔再次出发到达了丹佛,他和迪安的友情也达到了一个高点,而迪安与一些女人的来往构成了这个部分的主要情节,投射出美国年轻人在当时的那种渴望解放的心态。第四部分则讲述萨尔和迪安往美国的南部走,最后到达墨西哥的壮举,他们自己也称这次旅行为一次“伟大的旅程”。小说的最后一个部分只有几页,非常短,算是小说的尾声。萨尔回到了纽约,回忆与迪安的最后一次见面,并表达了对“在路上”的无限怀念:

于是,在美国太阳下了山,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望着新泽西上空的长天,心里琢磨那片一直绵延到西海岸的广袤的原始土地,那条没完没了的路,一切怀有梦想的人们,我知道这时候的衣阿华州允许孩子哭喊的地方,一定有孩子在哭喊,我知道今夜可以看到许多星星,你知不知道熊星座就是上帝?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把它的闪闪光点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笼罩了山峰,掩盖了海岸,除了衰老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这时候我想起了迪安·莫里亚蒂,我甚至想起了我们永远也没有找到的老迪安·莫里亚蒂,我真想迪安·莫里亚蒂。

《在路上》这部小说的内部时间跨度有好几年,主人公穿越美国“在路上”也进行了很多次,人员也是多次组合的。每个部分都讲述了不同的经历,最重要的,就是他们不断从东部到西部,还远抵墨西哥,一路上,几个人吸大麻、找女人、谈禅宗、喝大酒、拦火车、宿野地、看月亮、数星星,最后在美国西海岸作鸟兽散。因此,很多次翻阅这本书,我常常想,没有哪本书像这本书这么的“美国”。实际上,杰克·凯鲁亚克写的就是美国的大地风景、美国的风土人情,刻画的就是美国人崇尚自由的灵魂。而且,美国的风景在这几个美国人内心里的投射,也非常的丰富,变形为多种意识。

《在路上》在中国的命运也是不错的,读者甚众。我就想,为什么我们也需要《在路上》?一本书在社会上的走红总是有着特殊原因和社会基础,答案也很简单,当我们在日益追求物质和被物质社会挤压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心灵和行动的自由。可能我们人人都有一个潜在的欲望,那就是逃出城市,去“在路上”,向着那些蛮荒之地而去。因此,很多白领需要这本书,因为他们在城市大楼的间隙里讨生活,成了房奴和工作的奴隶,这样一本解放之书、自由之书,就会成为大家的梦想之书。

可是,像杰克·凯鲁亚克这样的自由漫游,有多少人有那样的胆量、心志和时间来进行呢?就不好说了。看来,“在路上”不过成了很多人的向往和无法实现的梦想、成为我们内心深处的一种渴望和情结罢了。我就多次计划过和朋友一起开车,从北京出发一路向西,一直到伊犁河谷或者干脆就到新疆南疆的帕米尔高原塔什库尔干,还有一条线路,就是一路向西南方向进发,一直到达西藏的高原上。但到今天也没有实现。我知道,有些人实现了,就是被称为“驴友”的人,很多这样的人正“在路上”,我觉得他们肯定读过、也会十分喜欢《在路上》这本书。

在很多人看来,杰克·凯鲁亚克似乎是一个另类的作家,离经叛道,很难归类,他一直到现在也不是完全被人全部了解和认可。但是,他的影响却在那里,而且从来都没有衰减。

我觉得,杰克·凯鲁亚克是一个被低估了的作家,因为他的小说所表达的,就是美国自由、进取与拓荒精神。因此,仅仅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性作家”,肯定是不能概括他的全部价值的。他的作品远远地投射出来了一种巨大的光芒,照亮了美国大陆,也给其他的国家和族群以巨大启发。因为1956年出版的金斯伯格的《嚎叫》、1957年出版的《在路上》和1959年出版的威廉·巴勒斯的《裸体午餐》,一起掀开了美国文学的新篇章。

杰克·凯鲁亚克只活了四十七岁,死的时候还很年轻,留下了一个永远在路上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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